工資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精選3篇)
工資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1
根據縣紀委〔20xx〕53號文件精神,關于開展學習貫徹《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和開展自查自糾的要求,縣文廣新局黨委對本系統學習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情況進行了認真落實,并安排進行專項自查自糾,據自查,至目前為止,我系統沒有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現將貫徹學習《解釋》和《規定》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
縣文廣新局黨委高度重視,召開黨委會專題會議研究,精心部署,明確責任,落實專人抓落實,確保學習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得到落實,確保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通過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并于9月2日召開了全系統干部職工會議,組織全系統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解釋》和《規定》,使廣大干部職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切實增強了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的自覺性。提高了干部職工守紀意識、廉政意識、大局意識,全局干部職工牢記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個嚴禁”、縣委“二十條規定”,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三、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認真開財經管理專項治理等,提高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
1.完善制度。
對照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及上級黨委的要求,結全本系統行業特性,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進一步完善,重點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會議制度》規范化。
2.規范管理。
一是規范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及時清理本單位與發放津貼有關的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嚴格執行《龍游縣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借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
二是加強資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每年組織一次內部審計,杜絕“小金庫”;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接受黨員干部職工監督。
三是規范公務接待。實行公務接待審批、登記制度,遵循“熱情、節儉”的原則,嚴格執行“禁酒”令。避免公務接待中講排場,比闊氣,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四是實行公務用車出車登記,車輛維修報批、登記,車輛定點停放,公車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未發現公車私用、私駕公車等情況;
四、加強監督,切實履職。
下一步要以加強監督,切實履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局黨委、局紀檢組要加強督察,切實提高干部職工自覺遵守《解釋》和《規定》,廉潔從政。切實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營造干凈干事、規范干事的良好氛圍。
工資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2
我校接到區局文件后,立即將文件轉發給下屬各校,并要求各校組織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并對年績效工資發放情況進行自查,現將全鎮各校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是制定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自實行績效工資以來,各校在充分征求教師意見,結合本校實際,都建立健全了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并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并報中心校備案。
二是成立領導小組。
各校均成立了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分兩次按學期對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制定的實施方案進行考核,按教師每學期實際工作情況考核評價,堅持向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三是認真搞好績效工資宣傳,積極化解在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矛盾。
因為教師的.工作具有獨特性和創新性,很難用一把尺子度量,所以要求各校加強對績效工資政策宣傳,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規范考核程序,減少個人意志和暗箱操,盡量做到公平公正發放。
工資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3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F將我縣人民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三、幾點建議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