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行政管理工作自查報告
(五)積極推進農業事業機構改革
全面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把分散在農業行政部門所屬各事業機構的執法職責實行科學剝離的同時,要積極有效地推進農業事業機構改革。一是研究將全市畜牧科研機構與農業科研機構的力量進行整合,分別籌建市畜牧科學院與市農業科學院,院以下設專業科研所。二是研究將全市質量監督機構的儀器設備、科技人員和房地產、投資等資源進行整合,建立市農產品質量檢驗中心,至少應該考慮建立農產品(植物產品)、畜產品、水產品質量檢驗中心,在中心下設特殊性的專業質量檢驗室。三是研究對現有農業中等專業校的改革,市屬現有兩所農業中等專業學校,一個可考慮努力建設成為農業專科學校或者農業干部培訓學院,另一個繼續按重點農業中等專業學校進行加強完善。四是研究對過于分散細化的種植業、養殖業各技術推廣機構進行改革,可能的話,分別建立農技中心(總站)、畜牧中心(總站)、水產中心(總站)。在綜合研究農業科研、質檢、教學、推廣機構改革方案中,為了保持原有投資渠道與管理方式,對于機構級別、隸屬關系、人員去向、原有牌子等可以暫且保持不變。
(六)積極組織開展對農業質量標準、技術規程的研究制定
要適應農業市場經濟發展的形勢,組織有關技術力量,加強對全市各類主要、重點、特色農產品的優質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業及飼料、肥料、農藥、獸藥、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經專家論證通過后,報農業部審批確定為全國性行業標準,或者由市質量標準部門審批確定為地方標準,嚴格農資和農產品的市場準入與監管,努力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同時,要充分利用全市農業科研院所、農業院校、技術推廣機構的技術力量,組織協同制定各類良種繁育、基地建設與優質、高產、高效、生態、安全的生產模式與技術規程,為現代農業商品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撐。
(七)扶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在農村市場經濟逐步發展、撤區并鄉建鎮與鄉鎮政府機構改革不斷深化的形勢下,原有的基層服務組織的人員配備、工作方式、技術手段與農業農民生產需求已經存在著新的不適應。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的特征與實現方式,對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或隊伍,要更多地采取放的思路,積極扶持農民自主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股份合作的等多種形式的農技服務組織。以便讓民間自治、自助的技術服務組織有機會適應當地農業發展需要而發展壯大。事實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重要的是依法對農技服務組織與人員的資格審批和監管,而不在于是不是要負擔過于龐大且有可能很大一部分人員不能勝任專業的隊伍。提倡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組織與農民簽訂技術服務與勞績掛鉤的利益分配方式,扶持發展依托技術服務組織成立的耕作、栽種、施肥、防疫、治蟲、治病、收獲等專業隊伍。并在物資供應、規范化生產、技術指導與服務和農產品加工、貯藏、運輸、品牌與營銷等各方面,扶持和發展專業學會、協會、互助會,把分散的農業生產和農戶組織起來,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和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可能對縣以下農技服務組織放得越徹底,農技推廣才會越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