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案件風險自查報告(通用3篇)
排查案件風險自查報告 篇1
接聯社《關于排查案件風險的緊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后,我社迅速根據文件要求展開全面認真的自查工作,現將自查工作報告如下:
一、建立案件排查內控制度。
由內勤、會計人員對日常業務進行監督。對我社員工尤其一線員工進行案件排查的宣傳與培訓,認識案件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次自查期間,通過學習案件排查的`文件,對員工進行宣傳和培訓,讓員工清醒認識案件排查的必要性,并對員工的不解之處進行一一解答。
二、客戶盡職調查情況。
對于客戶開戶,我社按照《案件排查工作制度》及管理辦法能夠認真檢查客戶的開戶資料,對于非自然人開戶,需具備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等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確認無誤后才予以開立存款賬戶;對于自然人開戶,堅持查驗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經聯網核查確認無誤后才予以開立賬戶。柜臺作為一線崗位,我社配備了兼職合規管理人員進行崗位的監督和審核工作,嚴格審查開戶、存款、資料變更等業務的流程。我社20xx年度單筆xx萬元(含xx萬元)以上大額存款共計筆,合計金額x萬元,經自查,沒有為不明身份的人辦理相關業務。
三、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情況。
對于大額的可疑交易,我社一定能夠按照規定及時準確的填制各類報表向上級報告,協同聯社的有關部門對帳戶持有人進行調查。在此次自查期間,并未發現有可疑交易。
四、賬戶資料保存情況。
對于客戶實行一人一檔管理,確保客戶所填單據的完整和真實。在自查期間,對于客戶帳戶姓名及身份證逐筆核對一致,確保不存在匿名賬戶和假名賬戶。
通過案件排查,我社員工對案件排查的內控制度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能夠較清醒的認識到案件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對可疑存款的識別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時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較高的警惕性。
排查案件風險自查報告 篇2
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提高司法所人民調解的質量和水平,根據《關于開展評查案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開展案件評查自查工作。現將開展案件評查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
高度重視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領導任組長,司法所、村委會、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評查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人民調解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對人民調解卷宗進行了一次徹底評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規范、辦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書是否完整、檔案管理是否規范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質量檢查評查。
(二)規范評查方式、落實評查標準
1、端正工作態度,強調工作方法。在評查每件案件時,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發現問題,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嚴格評查標準,明確評查范圍。在案件評查上,突出一個“嚴”字,把好質量關,嚴格依照案卷質量標準執行,逐項對照。既全面評查,又突出重點,確保案件評查工作取得實效。
3、嚴格人民調解文書和檔案管理的規范完整。采取“一看、二改、三講”的方式對調解文書種類、內容、語言進行查改,達到文書種類正確,內容完整,語言表達規范。檔案管理專人、專室,裝訂規范嚴格保密,確保檔案完整和規范。
(三)按照要求,開展自查
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通過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點:一是調解程序合法規范;二是取證程序合法,證據合法有效,材料確實充分;三是調解依據充分,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明確、解決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書、印章使用正確,歸檔符合要求。目前各項工作開展順利,未發生違法違規現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調解文書用語表述不嚴謹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規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質特征,它是案件分類、登計的依據。有的隨意表述,卷名和卷內案由名稱不統一,案由名稱、糾紛簡要和協議內容等表述不規范,案件中當事人和糾紛事實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
二是由于部分調解人員業務不夠精通,文化程度較低,調解記錄書寫潦草,用語不規范,只重視調解成效輕視理論學習和經驗總結。
(二)執法案卷歸檔質量不高。從檢查的情況來看,突出表現在:一是沒有案卷號,卷內目錄不規范。雖然一案一卷,但卷內材料編寫頁碼、排列無序雜亂。二是書寫不工整。個別調解員的書寫潦草,字跡難以辨認。三是案卷紙張不統一,目前我所案卷為A4紙、有其他類型的證據、證明、回執的未使用規范的粘貼紙張整理粘貼,看起來很不美觀、不協調。四是有些文書歸檔和裝訂未按照統一標準進行,案卷封皮制作、目錄填寫、文書順序、頁碼編寫、案卷裝訂等不規范,有的案卷掉頁散卷,有的.案卷僅用復印文書入檔。
對于自查中出現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認真處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進解決和防范。
三、今后加強的幾項工作
(一)高度重視案卷評查工作。強化人民調解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每年都將組織一次案件評查,不斷推進和完善規范人民調解行為,提高調解水平。
(二)嚴格執行人民調解程序。結合案件評查的結果,圍繞相關要求,嚴格執行調解程序,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規范調解案卷制作。案卷是人民調解機關依法實施調解行為的主要體現和載體,案卷文書制作質量的好壞,代表著調解水平的高低,也關系到人民調解組織的形象、法律的威信。
(四)完善調解人員管理,加大調解人員培訓力度,全面提高調解水平,加強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增強法律意識,促進社會依法生產,依法經營。
排查案件風險自查報告 篇3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儀委發〔20xx〕11號)文件要求,按照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我鎮全面貫徹中紀委__屆六次全會、省紀委九屆七次全會、市紀委四屆八次全會和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加強作風建設為抓手,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重點,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為根本,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核心,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為實現“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建設革命老區經濟強縣提供有力保障。按照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要按照“四個著眼于”要求,切實履行好協助黨委抓黨風的職責,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頓、嚴肅紀律為抓手,下大氣力解決突出問題,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形成凝聚黨心民心的強大力量。鄉鎮紀委在新形勢下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如何準確把握和充分運用好黨章所賦予紀委的組織協調職能,將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推進,更是新形勢下擺在鎮紀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所取得的成績
一年來,我鎮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高到一個相當的高度,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因為這是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穩步推進的重要前提和紀律保障。鎮黨委、政府按照相關要求,加強對學習貫徹黨的__屆五中全會、省委九屆八次全會、市委四屆八次全會和縣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精神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開展對中央、省、市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明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確保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將作風建設作為我鎮的最根本的思想建設。我鎮黨委書記以身作則,在完善自身作風建設的'同時,將我鎮各級黨員干部組織在一起、學習在一起,深化黨的作風建設,加強了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教育,深入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從自身做起,從黨員做起,最終將這精神落實到工作的推進上去。堅持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核心理念、價值取向和根本標準,堅持把黨員干部作風作為促進科學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加強黨員干部的群眾觀點和群眾立場教育。及時發現和糾正黨員干部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密切了黨群關系,以優良的黨風促進政風帶民風,扎實貫徹了上級黨委、政府的各項思想、任務。
在具體工作中,我鎮嚴格要求各項工作的進行必須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不在村級目標驗收中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在黨員干部的社會交往、生活作風方面,我鎮紀委在本年度中多次召開黨員干部以及本鎮工作人員的紀委大會強調,將不正之風阻擋在思想的源頭,將廉政和反腐的警鐘敲響在各位黨員干部的耳邊;堅決反對和防止鋪張浪費,在公費的接待和開銷上,做到透明和嚴格執行監督制度;政務和村(居)務實行公開原則。在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突出問題上,我鎮積極組織專門小組開展專項治理,推動問題的解決。在我鎮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目標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我鎮紀委嚴肅審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工程的質量(如公路、排污池等)、資金的使用情況、政府采購清單等。并通過相關的公示欄、電視臺、網絡等一系列載體,將各項資金使用情況、采購情況等群眾關注而又敏感的情況公布出來,既發揮了載體和群眾的監督作用,又推動了權力運行程序化和透明化。
我鎮在縣紀委有關文件精神的指示下,在本年度嚴肅我鎮的各項工作作風建設,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年來,無任何違紀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在本鎮黨員干部中發生。在各項工作的推進過程中,也體現出了公正廉明的風氣,各項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也認真學習和實施了廉政精神,無任何因為紀律上和風氣上問題而導致上訪的案件。我鎮在做好自身的風氣建設的同時,也順利完成縣委、縣政府年初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存在的問題
一年來,我鎮黨委、政府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為我鎮經濟、文化、社會協調發展提供了較強的政治紀律保障,為推進我鎮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取得了可觀的成績,但同時又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獎懲力度不夠
各黨員干部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不統一,對相關廉政、反腐的優差沒有統一的認定標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鎮會根據自身情況具體制定各項標準制度,以保證我鎮反腐、廉政工作的獎懲制度有條款所依。
(二)村(居)抓深入和創新不夠
村(居)領導干部,是最基層的服務百姓的干部,是群眾內部的干部,他們的行為往往是政府的名片,但是部分村(居)干部沒有對反腐、廉政的工作作風引起重視,在村級財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上,雖然沒有出現任何違紀行為,但是任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環境下,鎮紀委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抓手很少,創新不多,應對措施不力,對強化基層作風建設、民主建設、制度執行、案件查處等方面工作主動思考的少、嚴格執行的少、深入抓落實的少、創新抓突破的少。這些問題,客觀上形成了“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嚴重制約了鄉鎮紀委職能職責的正常發揮。為此,鄉鎮紀委作為黨在農村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如何正確認識自身肩負著的重要責任,充分發揮好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和十分迫切。以后的紀委工作中,我鎮紀委將進一步加大對村(居)干部的廉政建設和反腐斗爭教育。
(三)有名無實問題明顯
按照機構編制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組成,有紀委書記,有紀檢干事,有紀委委員,但事實上所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和紀委委員是兼職,大多由黨政辦公室、共青團、綜治等單位負責人兼任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有其名無其實,不能按要求擔負起紀委委員的職責,少數委員還能參與部分工作,而多數卻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只是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