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年檢自查報告(精選3篇)
稅務年檢自查報告 篇1
根據*地稅直查(20xx)20xx號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視*省地稅局直屬分局對企業所得稅的此次稽查,成立專門的自查工作小組,組織相關財務人員學習,采取了自查與聘請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專業人員協助相結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針對企業所得稅進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現將自查結果匯報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時間范圍和涉及的稅種范圍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為20xx至20xx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情況。
二、自查工作的原則
1、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國家財經稅收相關法規,對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類稅種進行徹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遺漏。
2、把握契機,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提前化解稅務風險。我公司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全面的自查,徹底清理違法及不規范涉稅事項,并以此為契機,加強我公司稅務基礎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稅務管理工作的盲點弱點,提高我公司的稅務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結果
經過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稅務工作基本遵守國家相關稅收及會計法律法規,依法申報繳納各項稅費。但工作當中難免存在疏漏,問題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年分攤所屬費用、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無須支付的應付款項未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等。
通過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3,096、18元;其中: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4,580、76元;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 8,515、42元。具體情況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稅自查問題主要反映在沒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年分攤所屬費用上面,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少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881、1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額4,580、76元,具體調增事項明細如下:
項目金額
未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分攤所屬費用13,881、10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小計13,881、10
應補繳企業所得稅4,580、76
(1)未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分攤所屬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分攤所屬費用13,881、10元,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084號文)第四條的規定,我公司應將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分攤所屬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稅自查問題主要反映在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無須支付的應付款項未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面,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合計少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4,061、67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額8,515、42元,具體調增事項明細如下:
項目金額
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14,061、67
無須支付的應付款項20,000、00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小計34,061、67
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515、42
(1)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購入財務軟件14,300、00元直接計入了當期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084號文)的規定,應將該無形資產分期攤銷,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061、67元。
(2)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我公司無需支付的20xx年應付萊思軟件公司20,000、00元,軟件公司現己合并,并且該公司一直未催收該筆款項,根據*地稅直函【20xx】89號文中“對于農電提成余額、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元。
稅務年檢自查報告 篇2
xx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根據xx市國稅稽通(20xx)445號通知書要求,我公司對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稅繳納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XX縣XX煤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十月,經營地址:XX縣茅坪場鎮白云村二組;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39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煤礦投資,農副產品購銷,煤炭開采、銷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號:42052588。
公司年設計生產能力20萬噸,職工300人,連續五年來被XX縣人民政府授予“先進納稅單位”稱號,成為XX縣地方經濟發展的龍頭企業,為XX縣稅收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公司主營煤炭開采、銷售業務,兼營煤炭購銷業務;增值稅由XX縣國家稅務局征收,企業所得稅由XX縣地方稅務局征收。銷售方式為坑口交貨,結算方式為現金或銀行轉賬,運輸費及雜費由購貨方負擔,增值稅稅率20xx年-20xx年為13%,20xx年為17%,進項稅主要為火工品、電力、柴油、備品配件、坑木、軌道等。09年起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納入抵扣范圍。
公司自成立以來,嚴格按《稅收征管法》、《增值稅暫行條例》辦理涉稅業務。06年已通過宜昌市國稅稽查局檢查,07、08年也經過XX縣國稅稽查局檢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少繳部分稅款以外,無重大偷逃國家稅款行為,能取得這種優異成績的主要原因是XX縣國稅局對企業的精心輔導和精細管理!
二、稅金繳納情況:
1、20xx年度納稅情況:
20xx年初公司庫存原煤806.12噸,當年生產原煤184679.88噸,外購原煤32904.42噸,共銷售原煤218311.28噸,實現銷售收入49849498.43元,銷項稅額6480434.72元,進項稅額1906922.60元,繳納增值稅4573512.12元。其中自產原煤增值稅負擔率為9.57%,外購原煤增值稅負擔率為7.20%。
當年根據XX縣國稅局《關于對全縣煤炭行業稅收征管情況進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虛心接受檢查,對發出商品等財務處理不當行為及時進行了更正,并足額繳納了稅金,20xx年1月17日,XX縣國稅稽查局對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并下達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遠國稅稽罰(20xx)2號”文件,對公司未按規定設置賬簿行為處以20xx元的罰款,該罰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納稅情況:
20xx年度共生產原煤209272噸,外購原煤47008.34噸,銷售原煤253968.12噸,實現銷售收入79904230.43元,銷項稅額 10387549.96元,進項稅額2768685.76元,繳納增值稅7618864.20元,其中自產原煤增值稅稅負率為10.08%,外購原煤增值稅稅負率為6.84%。
20xx年10月,根據XX縣國稅局關于加強煤炭行業稅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國稅局的輔導下,通過自查的方式,補繳增值稅212687.66元,加收滯納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繳入庫。
3、20xx年度納稅情況
20xx年度共生產原煤175365噸,外購原煤25866.91噸,銷售原煤203410.54噸,實現銷售收入52625469.36元,銷項稅額 8946329.85元,進項稅額3049808.96元,其中生產設備抵扣進項稅489155.15元,應繳納增值稅款5896520.89元,實際入庫 6876334.67 元。其中自產原煤增值稅稅負率12.57%,外購原煤增值隨稅負率2.46%。
20xx年3月,為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稅收環境,XX縣國稅局與我公司簽訂“納稅責任書”,征納雙方嚴格按照責任書規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職責、國稅機關承諾事項執行。
根據責任書的職責,我公司對20xx年度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自查,在自查過程中:發現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車檢修費 9604.69元系維修鄂E6A363號小轎車費用,該小車不屬于本公司固定資產,該費用不應該由本公司負擔,固該維修費用8209.14元應予沖回,進項稅額1395.55應予以轉出。
稅務年檢自查報告 篇3
某某地方稅務局:
我行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國有金融企業。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結算;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注冊登記等代理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準成立。設有營業網點、綜合辦公室、個人業務部、運營財會等部門。我行遵循金融企業會計核算方法,設置總賬、明細賬等。我行納稅申報按照要求統一進行網上申報,各年度國稅、地稅申報稅種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均為自行申報。
根據貴局《吉林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查前約談通知》吉地稅稽約通【20xx】795號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對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繳納的地方各稅和“三金一費”情況及開具、使用發票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我單位的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我總行開發的“新會計核算與報告系統(IFAR)”軟件功能強
大,營業稅的各項收入,都由系統自動生成,準確率高,因而計稅基礎數據非常準確。
1、我行不存在各項應納營業稅收入長期掛賬,不按規定及時結轉收入的情況。
2、我行不存在罰款、罰息、加息、郵電費、賬單費等不全額計繳營業稅的情況。
3、不存在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記在“金融企業往來收入”,不按規定申報納稅的情況。
4、不存在超過稅法規定逾期貸款利息不根據權責發生制計入利息收入進行申報納稅的情況。
5、不存在貸款利息收入直接沖減成本或費用的情況。
6、不存在購建固定資產的過程中一方出資、一方出地,按面積比例分配實物,不按規定申報納稅的現象。
7、不存在發生貼現收入,不按規定繳稅的問題。
8、不存在銷售不動產少繳營業稅的問題,不存在出租房屋、廠房、機器設備、抵債資產變現收入未繳營業稅的問題。
9、不存在銀行受托理財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收入未按照規定納稅問題。
10、不存在勞務、資產抵債未并入收入問題。
二、企業所得稅
我行企業所得稅由總行統一繳納。
三、個人所得稅
1、不存在扣繳義務人對工資、薪金、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發放已達到應納稅標準的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款的情況。
2、沒有將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相混淆,少扣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3、我行無“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賬戶。
4、不存在不按會計制度核算,將管理部門的某些獎金直接通過“管理費用”科目以現金形式發放,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5、不存在通過“應付福利費”賬戶發放實物和現金,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6、不存在將租金或營業外收入計入“其他應付款”等往來賬戶貸方,然后再通過該賬戶給企業職工發放實物或現金,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不存在對個人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年終加薪,不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稅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攤計算少繳個人做的稅的問題。
8、不存在行里代職工買保險,保險公司一次性返還保金,未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四、房產稅
1、我行沒有免稅的自用房產和免稅的房產。
2、不存在在房產出租時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問題。
3、不存在未按規定采用從價計征或從租計征房產稅的問題。
4、不存在以不同名義掛記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將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化整為零,少繳房產稅的問題。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應稅房產交付使用后,長期掛“在建工程”賬,既不辦理竣工結算,也未申報繳納房產稅的情況。
6、我行未有固定資產未入賬,但已辦理了工程結算或已實際使用的房產。
7、不存在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未按規定增加房屋的問題。
五、土地使用稅
1、我行按照房產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面積繳稅,土地面積正確,非房產面積一并申報納稅。市區內土地等級和縣以下土地等級劃分正確,單位稅額正確。
2、不存在每期應納的土地使用稅未按期繳納入庫的問題。
六、印花稅
我行有“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和“借款給合同印花稅”,都如期上交,沒有遺漏,稅率正確。
七、發票
自查中未發現發票開具、使用錯誤。
八、“三金”一費
我行按規定正確繳納了“殘疾人保障金”和“工會經費”。我行財務制度健全,財務報表申報及時,嚴格執行國家各項稅收制度。按時上繳稅款。
以上自查情況,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