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機關低保整頓自查報告(精選3篇)
民政機關低保整頓自查報告 篇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新頒發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及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發[20xx]27號)、《關于開展農村低保大清查進一步完善應保盡保工作的實施方案》(衡民發[20xx]28)、《衡陽市城鄉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實施方案》(衡民發[20xx]29號)等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任務
以黨的和xx屆全會精神為指導,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區開展城鄉低保大清查,進一步摸清城鄉低保工作情況、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實施分類救助,依法救助,切實糾正不按程序辦理低保的不規范做法,對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對象一律取消低保資格,實現應退盡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通過抓政策宣傳和落實制度入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干部對政策的執行力,提升群眾對政策的知曉度,真正實現“政策運用準確、程序操作到位、對象審批公正”的目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滿意度。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依規、嚴格程序的原則。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三)全面清理、重點清退的原則。
(四)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工作內容
(一)緊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題,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大宣傳。
認真做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宣傳工作,使廣大的干部群眾了解《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鄉鎮場要全面宣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和臨時救助等相關政策。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橫幅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大力宣傳社會救助政策;引導社會各界從正面了解社會救助工作性質,將活動深入到鄉鎮場(街道)、村(社區)及群眾家中。
(二)動員街道、鄉鎮場干部,開展大走訪活動。
各街道、鄉鎮場要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大走訪活動,動員街道、鄉鎮場干部開展城鄉低保、困難群眾對象大走訪活動,分別做到三個“六必知”和四個“100%”。一是掌握城鄉低保對象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戶籍現狀、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社會關系、病殘診斷、看病就醫情況;二是掌握其他困難群眾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財產、社會關系、家庭財產、致貧原因、家庭開支、申報情況;三是對城鄉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公示、檔案管理、舉報受理情況。做到“四個100%”:即鄉鎮、街道要做到本轄區的低保戶和五保戶100%入戶;對投訴較多的個人、群眾反映強烈而未納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戶;低保檔案100%查閱;簽署核查情況調查表100%。對符合低保條件未納入保障范圍的要摸清情況,及時按程序受理。
(三)開展城鄉低保大排查。
1、對全區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清查:
(1)基層干部、村(居)委會成員、離任村干部和低保經辦人員及其親屬不符合低保條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
(2)企業改制職工、困難企業職工、失地農民和兩女結扎戶等成建制納入低保的群體。
(3)家庭成員中有死亡未及時申報的。
(4)家庭擁有或長期使用小轎車、面包車、經營性大中型運輸車、工程機械、拖拉機和收割機等中型以上農機具的。
(5)城市低保對象擁有兩套以上住宅,農村低保家庭成員在城區購買商品房的。
(6)夫妻雙方年齡均在45歲以下,身體健康,不工作、不耕種,經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飲等場所,家中無特殊困難的。
(7)有贍養、撫養、扶養能力而不盡法定義務,而將被贍養、撫養和扶養對象納入低保的。
(8)經常變換住址或聯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審核機關,致使低保審核機關無法與其聯系的;隱瞞、虛報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家庭住址填寫不詳細或與實際不符的;連續3個月以上不按時領取低保金的。
(9)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進入高收費私立、貴族學校就讀;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的。
(10)衡民發[20xx]26號文件列舉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
2、對全區城鄉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執行情況進行大檢查。重點檢查的內容是查看入戶調查記錄本、民主評議記錄本、低保檔案及工作臺賬。檢查入戶調查是否全面、民主評議是否走過場、公示是否到位、審核審批是否符合程序。
3、對低保受理情況進行甄別。查看信訪記錄本,結合本次大走訪情況,對投訴較多的個人、群眾反映強烈而未納入低保的家庭認真做好核查,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引導其申請低保,街道、鄉鎮場及時受理;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給投訴人及當地群眾解釋相關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城鄉低保大整改。
1、清查結果的處理和運用。本次清查活動,要根據保障對象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變動和民主評議等情況,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并簽署意見,報區民政局及時辦理保障對象的保障金增、減、停等復核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繼續享受,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銷相關證件。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的按國務院頒發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完善動態管理機制。要按分類建檔及時實施動態管理。對于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三無人員”,可每年核查一次;對于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3、嚴格公示制度。對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補差水平變更的低保對象要進行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需將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在村(居)委會設置的公示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確保低保政策、程序、結果全公開。區民政局要在社會救助局網站公示低保對象相關信息。
4、建立長效機制。對這次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嚴肅紀律,通過查漏補缺,建立規范、動態的城鄉低保運轉工作機制。
四、實施步驟
這次低保大清查從20xx年5月25日開始,9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5月至6月中旬)。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我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統一部署,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各街道、鄉鎮場要高度重視,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有序、穩妥的推進活動開展。區局將統一制作橫幅和政策宣傳冊,各街道、鄉鎮場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使政策走進千家萬戶。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員會為單位,對照活動內容,認真開展自清自查,分析問題、查找不足。自查面要達100%,并形成相關工作臺賬。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機制、落實整改。自查結束后,各街道、鄉鎮場填寫《城鄉低保清查情況統計表》并做好匯報總結,報區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鄉鎮場自查自糾結束后,區民政局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分為7個組,每個社區(村)的入戶率不低于30%,對保障差錯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區,責令重新進行整改。
(四)市局驗收階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鄉鎮場對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充分做好迎接市級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次城鄉低保大清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職責、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會公共資源的需要;是改進工作作風、自查自糾的需要。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項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單位要把該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在突出位置,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要建立責任制,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切實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傳,明確職責。各單位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居(村)民會議等方式,加大工作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知曉活動的目的及意義,積極發動城鄉居民參與到該項工作中來,引導群眾主動支持和配合工作的開展。這次清查整改將作為城鄉低保績效考核、為民辦實事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今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事項,實行“一票否決”。各街道、鄉鎮場作為此項工作的職責主體,必須進一步明確主體、明確職責,加強管理、規范操作,集中力量、專人負責。
(三)注重方法,嚴肅紀律。城鄉低保工作涉及到廣大困難群體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體對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讀。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積極穩妥實行,尤其對被清退的對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說服工作,并依法書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產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穩定事件的發生。要出實招、見實效,對走過場、自查自糾不認真、發現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這次清查,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事關基層穩定和社會和諧,各街道、鄉鎮場要切實加強領導,主動向單位一把手及主管領導匯報,要科學謀劃,周密部署,突出重點,落實到人,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民政機關低保整頓自查報告 篇2
縣政協:
為認真落實縣政協視察組對我鄉柳南行政村、隨莊行政村呂莊村低保工作視察情況的反饋意見及建議精神,我鄉及時召開班子會,認真研究分析我鄉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全鄉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認真整改。
1、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鄉黨委政府先后兩次召開召開鄉村干部動員大會,對全鄉低保工作實行再動員再部署、各村也利用多種形式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真正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細化分工、強化責任。鄉黨委政府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布署全鄉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成立領導組、設立辦公室、印制專項檢查表,每個行政村安排檢查人員2人,分別為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利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對全鄉低保戶進行逐個見面,并對每位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是否脫貧、死亡、是否干部近親屬等)進行詳細記錄。并由檢查鄉干部和村支書簽字予以確認。
3、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動態管理。通過對專項檢查表的統一匯總、全鄉共發現并整改不合格低保對象116人。解決合戶保、拆戶保現象35起,將全鄉低保對象實行微機化管理,切實建立低保對象動態管理長效機制。
4、完善檔案資料、提高公示質量。鄉黨委政府要求各村將低保對象資料完善和公示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每個村定制一個1。5米高、3米寬的小黑板,將全村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共公示、不得隱瞞并將公示工作制度化、長期化。
5、加大對違規違紀人員的處理力度。鄉紀委專門設立專人受理群眾有關低保問題的信訪案件工作,自低保檢查工作開展以來,鄉紀委共處理有關低保違規違紀問題的村干部6人。
民政機關低保整頓自查報告 篇3
一、基本情況
通過社會各界監督和自查自糾,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714人,同時將1428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建立了基層干部親屬享受低保備案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安排部署,明確專項治理工作重點
為了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工作的順利開展,我縣成立了縣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也成立了由分管領導、民政所長和包村干部組成的專項治理工作機構,分級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確保專項治理有序推進。同時根據我縣城鄉低保的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縣開展城鄉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項治理工作的目的意義、主要內容和方法、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具體內容,并在全縣民政工作會議上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統一安排部署。將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確定為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非常補對象,主要包括達到法定年齡領取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35周歲以下的低保對象以及子女近期即將大學畢業的對象。特別是嚴格清查糾正“人情保、關系保、政策保”的情況;清查是否有錯保、漏保的情況,是否嚴格執行救助對象申報審批程序。從而提高了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針對性,保證了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深入宣傳動員,創新工作機制,提高專項治理工作實效
為了擴大這次專項治理行動的影響,提高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效,我縣多措并舉加強了城鄉低保專項治理的宣傳工作。一是利用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要求、范圍、時間和對象進行廣泛宣傳,大力營造專項治理工作的氛圍。同時將專項治理通知直接下發到各村、居委,讓群眾人人知情,個個參與,形成了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二是設立了城鄉低保義務監督員,全縣聘請了62名熱心支持社會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區老黨員等各級各界干部群眾為城鄉低保義務監督員,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義務監督小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參與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并對日常城鄉低保工作進行監督。三是開通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接受舉報投訴和為群眾提供政策咨詢,接受社會各界對城鄉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廣泛獲取城鄉低保制度在運行中的信息,進一步細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專項治理工作的途經。
(三)完善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穩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
在此次全面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我縣根據專項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出臺了《縣城鄉低保長效機制建設意見》,對已出臺的相關制度進行梳理,及時修改和完善,重點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紀律、民主評議制度、監督舉報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的長效落實。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勞動、社保、稅務等相關部門的信息資源,對社保人員和死亡人員嚴格清理;詳細了解掌握困難群眾生產、生活情況,使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應該退出的必須及時退出,做到進出有序;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多種形式集中宣傳低保政策,在全縣范圍內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加強監督,強化工作紀律,糾正不規范的做法,確保低保制度的嚴肅性;積極接受群眾監督,暢通信訪渠道,由專人負責接受群眾信訪舉報,專人負責核實處理,堅決杜絕舞弊現象的發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對于治理遲緩的單位我局全力督促整改,沒評議或評議后群眾有意見的必須重新評議;堅決不搞形式,借這次專項治理工作東風,徹底理順我縣城鄉低保動態管理渠道。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一些基層領導深刻理解低保的涵義,對申請低保的對象嚴格把關;讓有生活能自理的群眾感覺到低保國家的一種救濟制度,能享受低保不是一種光榮的事,克服攀比思想,從而使部分條件轉好的低保對象能自覺退保。
(三)做好退保群眾的安撫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眾上訪。
(四)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收集信息,搞好督查指導。
通過此次專項治理,進一步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建設,使全縣城鄉低保工作申請審批程序更加嚴格、管理更趨規范、保障對象更加準確、保障標準更加科學、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