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店鋪租賃轉讓協議書 篇1
店鋪租賃轉讓協議范本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店鋪租賃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方所屬一塊山場于年月日承包給本村村民梁華立經營,現甲方與梁華立經協商,同意解除甲方與梁華立訂立的承包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承包期間收益以及其他損失共計18000元。由于該山場承包合同解除后,無本村村民繼續租賃承包,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意解除甲方與梁華立簽訂的承包合同,并對外實行公開招租,乙方愿租賃承包該山場開展多種經營。為此,甲、乙雙方就租賃承包山場事項,在“平等、自愿、誠信、有償、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解除原承包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村民梁華立解除原承包山場合同,解除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承包人梁華立對此山場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第二條:甲方補償原承包人梁華立與甲方解除合同前山場收益及其他損失共計人民幣18000元,由乙方支付,山場收益由乙方享有。在甲方與原承包人梁華立簽訂解除承包協議書及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承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租賃承包山場范圍及年限
第三條:租賃承包范圍:甲方出租的山場位于分水村河東村民組,東至陳埠古埂山頭為界,南與河東村民組山場小路為界,西至河東村民組小河溝及道路為界,北至河東村民組山洼溝為界,總面積約為84畝,其中不可植被面積約14畝,實際可植被面積70畝。
第四條:租賃承包年限:租用期限為50年,租用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期滿后,乙方愿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承包權。
三、租金標準與支付方式
第五條:租金標準: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玖拾元扣除無植被面積后按柒拾畝計算,每年租金為人民幣陸千叁佰元五十年總租金為人民幣叁拾壹萬伍千元。
第六條: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年一給付,先租后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給甲方。
四、雙方權利責任及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場,甲方保證不能有任何爭議或權屬不清,若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在該承租地范圍內隨意進山從事放牧、砍伐、采石、取砂、取土、修建、開荒、葬墳等行為以及阻礙乙方正常開發建設山場行為,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追究當事人賠償經濟損失。特殊情況甲方農戶確實需要在該山場范圍內葬墳的,在不影響乙方總體規化的前提下,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具體事宜由葬墳戶與乙方協商。
3、對于乙方進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甲方應給予協助支持,并保有乙方對村內基礎設施的使用權。甲方應幫助協調與山場周邊村民的關系,協助處置突發事件,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權等過戶手續。
5、本合同不因甲方負責人、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等情況而變更終止。
第八條:乙方權利責任
1、在承租期限內,乙方對承租范圍內的樹木、竹木及其它附屬物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等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產品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可在承租范圍內興建房屋及其它必要的生產經營設施。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山場,不再向甲方及村民繳納本合同約定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科學合理規劃山場發展,愛護林木,保護生態。需采伐樹木的,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應配合乙方申請采伐許可,乙方應依法納稅。
3、乙方應將該林權等過戶到自己名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4、該山場的現生態林補助資金除鎮統籌款外,由甲乙雙方各半分成。租用后,各級政府對本山場的荒山開發、植樹造林等各種政策性補貼、項目資金補貼補償等歸乙方享有。
5、承租期限內,乙方有轉租、轉讓、繼承的權力。由此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違約,若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金與損失分別計算,并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租金的金額支付外,違約方還要全額賠償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若甲方違約,還應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全部租金。
五、其他事項
第十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山場,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許可的范圍內開發經營。合同期滿后,依照政策規定,每畝保留必要的幼苗株數。
第十一條:在乙方承租期內,如遇國家開發、開礦或征地,征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物、附作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該承租山場的具體面積待丈量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照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記錄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柯坦鎮法律服務所一份,柯坦鎮政府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分水村委會主任
乙方:
見證單位:
年月日
店鋪租賃轉讓協議書 篇3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2、在租賃期內,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車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車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幫助配合,租賃期內汽車的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保證燃油的質量,如果不能保證燃油的質量,造成的汽車損壞由甲方賠償,甲方允許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車維修及保養期限,不超過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過天數按月平均租金減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車時間,則由甲方按月租付給乙方租金。
3.乙方派駕駛員人,甲方負責承擔駕駛員食宿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駕駛員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無故脫崗,在確保正常作業的情況下,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工地領導人請假。
補充協議:
5.甲方在租賃期間僅享有汽車使用權,甲方不得轉租、轉借或未經乙方同意更換工地。
6.甲方安排汽車作業每天不超過小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車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業時,應在出工前安排駕駛員休息,以保證加班安全。
7.在施工中,由于甲方為事先明確表示,造成下電纜、管線、電線、樹林等受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全部賠償責任有甲方承擔。
8.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工地后,如:交警、運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協調處理。
9、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汽車損壞,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租賃期內,無論是自然原因,還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導致汽車停工,工程運輸車輛租賃合同甲方均應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拖欠乙方租金。
10、在租賃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租賃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后雙方另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