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精選17篇)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 ,小寫: 。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屆滿后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并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采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征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年止,使用期屆滿后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并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采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征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小寫: 。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5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6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_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_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_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7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屆滿后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并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采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征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8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村麻子沖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年 月 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3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1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廣 東 省 林 業 局 監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
住址:
乙方(轉入方):
住址: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 (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復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和鎮(鄉)政府批準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終止原有的承包關系。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林地權證號: )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3
立協議雙方: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使該林地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本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一、林地轉讓范圍及界邊:
1、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畢租村民李鵬成同意將楊家墳箐(林權證為楊家墳箐)林地(果園)依法轉讓給彭志榮經營使用。
2、轉讓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總面積為:地界邊范圍以林權證上的為準。
東至: 箐 ,南至: 界 ,
西至: 交界。,北至: 箐 ,
3、轉讓范圍:包括林地的經營使用和林地內現有的林木、果樹、建設設施,水電設施以及林地腳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養殖、種植業,乙方在開發使用土地時應遵守國家林業部門、土地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
2、在林地轉讓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圍內的一切權益歸乙方享有。
三、轉讓期限及價款:
1、轉讓期限以林權證上的期限(62年)為準,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畝林地轉讓費每年為人民幣:8421.00元,總價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協議簽訂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轉讓款大寫:柒萬伍仟元整(¥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國家政策允許林權轉讓時甲方將林權證轉讓過戶到彭志榮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辦理或處理有關事宜的甲方必須出面處理解決(包括出具或辦理相關文件資料、證明材料等),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款柒萬伍仟元給甲方。
2、甲方需確保所轉讓的林地、道路、水、電等的產權清晰、四至明確沒有權屬糾紛,甲方還需辦理完善、縣、鄉鎮、村委會、村組到村民的簽認會議文件等相關手續,否則
發生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轉讓期內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經營管理權;在轉讓期內該林地內所產生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若國家或企業單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賠償費屬甲方的份額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屬設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補償、賠償費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組名義賠付的,由甲方出面辦理代領給乙方享有。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使用或轉租、轉讓經營,并享有繼承權。
4、乙方享有林地內及周邊道路、水利、電力等資源的使用權不承擔前期任何費用,需要另外接水、接電、修路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占地、接點等相關工作。
5、甲方應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轉讓的林地內任意開挖、種、殖、砍伐樹木或破壞堵塞道路、破壞水電設施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如有發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協調解決。
6、本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在辦理林類變更、林權證轉讓過戶、流轉等所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條款,若一方違約,除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給守約方支付總轉讓金額的20%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條款及后附文件資料復印件為協議的組成部分;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執一份,村小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5
甲 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乙 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款
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______元/畝/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每年農歷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大寫: )元付清給甲方。若逾期兩個月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愿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國家驗收為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并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獲得山場承包經營權后,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在合同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屬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等均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經協商,決定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貳拾萬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萬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為:B451000391431,宗地號:326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 篇17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