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通用3篇)
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 篇1
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 )第 號
項目名稱: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單位
(個人)
研制完成
時間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員
專利申請號
專利批準號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總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鑒證單位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 篇2
專利申請名稱
專利申請號
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被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
前言 (鑒于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從合同)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稅 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六條 其 他
許可方簽章 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 利 申 請 技 術 實 施 許 可 合 同 簽 定 指 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許可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 年 月 日。并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于 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 , 設備,人員 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等);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 ,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布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準、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范圍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 篇3
甲方(被許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許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雙方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
1.1乙方關聯公司:是指控制乙方的任何公司(或法人)、被乙方控制的任何公司(或法人)以及關。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50%以上的所有權或表決權;或者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1.2合同技術——是指許可方擁有或控制的技術,具體見附件”“。
1.3合同裝置——指采用乙方的合同技術,甲方在其省市廠區內建設的,以年小時運行,年產噸產品的一套生產裝置。
1.4合同產品——指甲方采用乙方提供的合同技術,在合同裝置上生產或制造的產品。
1.5技術秘密和保密信息——指乙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術在內的所有未公開技術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工藝控制條件、工藝過程、工程設計、專有設備及制造等相關的以傳真、郵寄、電子郵件和送達或其它提交方式交換的專有技術以及保密信息,用于合同裝置的工藝、工程、設計、制造、施工、運轉、檢測、維修、采購等的各種資料、數據、圖紙,項目報價書、技術數據、技術資料、技術規范、材料清單、說明書、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工藝操作訣竅、實驗室樣品測試結果、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改進的相關的各類信息,既包括乙方指出應當保密的信息,也包括乙方提供的,未指出應保密的信息。
下列技術和信息除外:
1.5.1.保密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開發或合法擁有的技術,并且有書面文件證明;
1.5.2.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技術和信息,該第三方沒有對乙方的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有直接或間接的保密義務;
1.5.3.已經被普遍公開的技術或信息,而且該技術和信息的公開并非由于乙方或者其雇員的行為或者疏忽所致。
1.6技術資料——指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技術資料的合稱。主要包括:專利文本,工藝包、基礎設計、詳細設計、技術附件、技術說明、工藝手冊、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工藝規程、設備清單等。[注:根據合同項目情況確定技術資料的具體范圍]
1.7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下列收益計入銷售額之中:
下列收益不計入銷售之中:
1.8改進技術——指在乙方許可甲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新技術。
1.9重大改進——
1.10專利(專有)設備——
1.11其他:
第二條、合同標的
2.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合同技術的專利、專有技術和相關保密信息,負責等方面的事務,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用于合同裝置的(設計、建設、操作、生產、維修)。該使用許可是非獨占的、非獨家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許可的。
合同產品僅限于在區域內銷售。
2.2乙方許可甲方在合同裝置上使用由提供(制造)的專利(專有)設備,該使用許可是非獨占的、非獨家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許可的。
2.3許可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技術許可內容、范圍和技術經濟指標
詳見技術許可合同附件(包括專利清單)。
第四條、技術資料提交時間、地點、方式、數量和驗收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技術服務
[注:具體說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詳細內容、要求、時間、地點。該技術服務應包括計入合同總價固定費用的技術服務a和雙方約定的以標準人工時計的額外技術服務b]
5.2技術培訓
[注:具體說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培訓詳細內容、要求、時間、地點。該技術服務應包括計入合同總價固定費用的技術服務a和雙方約定的以標準人工時計的額外技術培訓b]
第六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時間、方式
6.1合同價款(固定部分):總計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其中:
專利、專有技術使用費:萬元
其中:技術入門費:萬元
技術提成費:萬元/(可按照年銷售額、年銷售利潤、年產量或年裝置產能等方式提成,按照雙方約定值填寫)
工藝包費:萬元
技術文件、技術資料費:萬元
技術服務a費:萬元
技術培訓a費:萬元
其它:萬元
6.2額外技術服務、技術培訓費用(按照雙方約定填寫)
技術服務b費:(以標準人工時計):元/日
技術培訓b費:(以標準人工時計):元/學時
6.3支付時間、數額、標準、方式、
固定部分:
額外部分:
6.4乙方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
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
第七條、驗收
[包括:驗收方法、內容、標準、方式、時間、驗收報告等內容]
7.1因乙方原因驗收未達標的,乙方負責改進,甲方配合,改進后再考核,如仍不能達標,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因甲方原因未達標的,甲方負責改進,乙方配合,如裝置建成首次標定年內甲方仍不達標,視同驗收。
第八條、許可證、技術秘密與保密
8.1乙方授予甲方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許可的萬噸/年合同項下約定的技術(和專有設備)的專利、專有技術使用權,僅可用于合同裝置的(設計、建設、操作、生產、維修),在地域內銷售合同產品。
采用合同項下約定的技術(和專有設備)擴容改造或新建裝置時,需事先得到乙方書面許可,并另行支付許可使用費。
8.2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只能用于甲方一套萬噸/年的合同項下約定的合同裝置的(設計、施工、維護、運營與修理)工作,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整體或部分公開、泄露、復制、許可和轉讓。
8.3甲方同意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對技術資料和保密信息(含復制件)采取隔離保密管理、借閱登記管理等措施。除為履行職務而必須知悉上述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的甲方雇員,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且上述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書面保密協議,其保密義務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
8.4甲方應保證合同裝置的工程設計、施工承包商以及設備制造、供貨商等相關人受到與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同樣嚴格的保密合同的約束。除非獲得乙方事先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施工、操作該合同裝置以外的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特殊情況下,需要向第三方透露全部或部分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的,甲方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乙方書面同意其向第三方披露的,甲方應與被披露方簽署保密協議。
8.5保密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保密期限屆滿,乙方未公開的,保密期限自動延展到下一個年。如本合同未成立或提前終止,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歸還載有全部保密技術和保密信息的資料、拷貝等。
第九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合同裝置上做出的技術改進,知識產權歸乙(改進)方,未申請專利的和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乙方(改進方)應優先許可對方使用改進技術,另簽許可協議,許可費另議。
9.2屬雙方共同做出的重大改進,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乙方關聯公司可優先、優惠使用。
保證條款
10.1甲方保證:
10.1.1甲方具備實施該合同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果需要的話)。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準。
10.1.2甲方具備足夠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應的人員、工作條件等。
[注:甲方保證實施技術的原輔材料規格,設備、條件、人員、工程設計單位等的具體保證要求等,逐條詳細約定。]
10.2乙方保證:
10.2.1乙方具備實施該合同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果需要的話)。乙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準。
10.2.2乙方具備足夠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應的人員、工作條件等。
[注:乙方保證按期提供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
第十一條及時實施的義務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開始實施該合同技術;逾期未實施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予以正當解釋,征得乙方同意和認可。甲方逾期未實施本項合同技術且未予解釋,或雖經解釋但沒有合理理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技術資料,已付合同款不予退還,且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乙方的違約責任:
[注:具體逐條表述因乙方責任違反本合同第款,雙方商定的違約責任、補救(補償、賠償)內容、方式。]
乙方因本合同承擔的全部違約金和損失賠償,累計總額最多不超過專利、專有技術費的%。
12.2甲方的違約責任:
12.2.1甲方未履行合同約定,拒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全部技術資料(包括復制件),并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的違約金,甲方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
12.2.2甲方延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額的‰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違約金。
12.2.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侵害行為,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2.2.4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按乙方指定的設備、原料、輔料、添加劑等進行采購,致使合同產品不合格的,應視同驗收合格。
第十三條侵權的處理
13.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實施的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技術侵權,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有責任協助;
13.2甲方發現第三方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時,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上述活動。
第十四條禁止招攬對方雇員
在合同期限內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參與本合同執行的雇員發出招聘要約,也不得實際聘用上述雇員,但經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通知和送達
15.1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并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發給如下地址:
致乙方(名稱):
收件人(姓名)
地址:郵編:
電話:電子郵箱:
致甲方(名稱):
收件人(姓名):
地址:郵編:
電話:電子郵箱:
15.2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通知到達時生效,電子郵件于發送成功一個工作日后視為送達。任何一方變更上述地址、收件人和傳真號碼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16.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且在隨后的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最大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因自身原因導致損失擴大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16.3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努力將不可抗力降低到最小。
16.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7.1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a)提交設在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b)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c)向甲方/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2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8.1本合同在簽訂,自起生效。
18.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18.3本合同的變更、提前終止、解除或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其他
19.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沖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于市區,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