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數碼物品轉讓合同(通用3篇)
電子數碼物品轉讓合同 篇1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商務部《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管理辦法》、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廢舊物事宜訂立本合同:
今將本人:筆記本電腦□臺式電腦□平板電腦□數碼相機□手機□電子配件□ 主機程度:良好□已損壞□ 維修過□發票:有□ 丟失□
主機(配件)型號:_____。 因本人閑置或損壞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將此物品給 。 此物品非搶非盜,更與其他任何人無任何債務及債權糾紛,確實是本人自己100%所有權物品,本人對此書寫信息真實無誤,絕無虛假。如果此信息內容不實,本人愿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賣方一經簽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權歸 注:出售人請將出售物品里的個人資料,圖片,視頻,文字等等自行備份或刪除,本店不承擔任何數據丟失或損壞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請認真讀懂后再簽字!!!
特此證明
出售人(簽字/手印):
出售日期:日
電子數碼物品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匯龍國際花園地下電動車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電動車停車位編號
轉讓的電動車停車位位于匯龍國際花園 幢地下停車庫,編號為 號,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電動車停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匯龍國際花園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電動車停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
2、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物業公司備案,就電動車停車位物業管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車位,須服從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管理服務費用及車輛充電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壹佰元元整( ¥100元),參照電表年終多退少補。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數碼物品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今有甲乙雙方協商議定,甲方將__店內下列物品轉讓給乙方所有,價錢為元人民幣,給付方式為: 。物品詳單如下:
1、交費電腦一套;
2、移動專線網絡、移動工號及密碼等
3、手機柜臺
4、茶幾、藤椅一套;
5、打印機臺;
6、復印機臺;
7、手機部;
8、充電器、小配件若干;
9、籌金、返款、移動押金;
10、電腦中的手機卡號;
11、通訊店的所有經營執照等各種證照及各種手續。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