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通用16篇)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萬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條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2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___________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托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轉讓,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征集受讓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內,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雙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__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后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并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后生效。
九、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于____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交易合同及《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頁,附件_____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_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筑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鑒于:其中一期工程項目已獲得區計委同總并正向北京市計委申報立項,為了保障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本著優勢互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行。
備案文件
第一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項至第5項文件的復印件,第1項和第6項文件的復印件應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提供給乙方。
1.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
2. 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
3. 北京市區發展計劃委員會所發基發(20xx)183號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發《關于將東廟村、西頂村、葫路村、立凌村列為20xx舊村發行試點的批示》;
5. 甲方與北京市區臨河鎮人民政府開發所辦簽署的協議書;
6. 甲方已支付給北京市區人民政府的款項的合同收據(其中1千萬元已支付給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政府,另2千萬元已支付給區開發辦作為保證金)。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不給將該收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需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發現上述文件虛假、
非法或無效,提供該文件的一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同標的
第四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轉讓“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權益。該項目位于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為準。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負責先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中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或者將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細節安排將由雙方議定。
第六條 若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盡快成立動作項目的項目公司。雙方承諾在北京市相關部門立項批準后15日內成立項目公司,雙方各持50%的股份,項目公司一經成立,甲方即應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繼續辦理有關項目報批手續。
若采用將甲方股份全部轉讓的方法,甲乙雙方承諾按照合同第八條第2款第3項的約定辦理。
第七條 乙方承諾以每畝32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大約在1900萬畝的規模)。該款項一部分用于直接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甲方與該社所簽建設協議書中甲方的應付款項,余款歸甲方所有,作為甲方轉讓該項目報收獲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條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實行:
按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的規定,甲方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補償金=“a”(萬/畝),項目成功轉讓后乙方應支付給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的總款項=“a”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A)。
甲方在轉讓本項目所獲收益為32(萬/畝)- a =“b” (萬/畝),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總款項=“b”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B)
保證
第九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為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并有合法手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該定的范圍內依法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并已獲得充分的批準,許可或授權,與乙方簽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北京Q園高級別墅區規劃圖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該項目未來報批開發的依據。
甲方向乙方保證將協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項目公司的名義辦理所有與項目立項相關的手續。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把部分土地出讓金返還給乙方。
負責為項目獲得征地的批文。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減免乙方的稅收。
協助乙方與水利局、供電局、防洪辦等部門取得費用減免或為項目提供最有利的條件。
協助乙方與鄉政府做好有關拆遷和回遷的工作。
甲方承諾并掌握依據:“北京Q住宅小區”其中一期工程項目一旦獲得XX區計委和北京市計委的立項同意,其他兩期工程將自動通過立項批準,乙方只需呈報建委便可進行施工。
如果最終采用甲方轉讓所有“Q”的股份給乙方的方式以達到項目轉讓的目的,甲方必須保證在”Q”在轉讓后不存在任何的債權、法律糾紛和稅務等問題。
第十條 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保證及時足額籌措全部投資款項,并在市規劃委允許的范圍內適當調整規劃方案。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計委、規劃局等行政部門辦理項目報批手續或立項主體不符合雙方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雙方約定的該項目立項批文,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若該項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獲得立項批準,甲方應將乙方所付款項全部返還給乙方。
第十三條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及時足額支付合同價款,則每逾時1日,乙方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2‰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0日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5‰(每日)的標準向甲乙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個月仍未履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釋為:由于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等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提供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對方和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并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則應繼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關違約責任條款約定的時間,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公休日除外)。約定時間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簽署和蓋章: 授權簽署和蓋章:
簽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簽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補充協議
甲方: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區XX大街17號
代表人:劉
乙方: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區路4號
代表人:黃
鑒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8月5日簽訂了項目合同,根據該合同第五條的約定,現乙方承諾收購甲乙股東的股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對原項目轉讓合作合同作如下變更和補充,以資雙方共同遵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正在申報的“北京Q住宅小區”(暫定名)項目們于北京市XX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甲方承諾以高級別墅區的名義向北京市計委、規劃局申報該項目。并保證該項目不豐在興建別墅的任何障礙。否則,應按本協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繼續以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的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甲方怠于履行該條義務而致該項目未獲行政部門批準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方承諾不再就此項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權收購并辦妥工商登記前,甲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關于此項目轉讓協議或其他合作協議的行為均構成違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違反上述約定構成違約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萬元。乙方不履行股權收購之承諾,不協助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時,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甲方股東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
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簽署和蓋章: 授權簽署和蓋章:
簽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簽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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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8
甲方(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紹協作促成甲方與持有100%股權轉讓,甲方愿支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2.甲方是購買編號: 本著互惠互利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介紹協作促成持有編號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及有關傭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簽訂本《居間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最高行為準則,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讓方完成
1-3 乙方幫甲方受讓的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宗地地塊,位于 ,乙方為“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以下簡稱甲方)實施服務,“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東(法人或自然人)、與甲方有關聯的企業或個人、甲方的經辦人、或經甲方經辦人轉介紹的企業或個人。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 地塊項目規劃如下:此地塊用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 平方米。指標按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1. 建設覆蓋積率≤4.0
2. 建設覆蓋率≤35%
3. 建設間距:滿足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層數:高層
5. 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投資服務方式
2-1 服務內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受讓本合同第一條1-3條款式所約定的土地,并協助甲方簽到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轉讓成功后,則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 服務金額: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完成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收購后,甲方愿付給乙方居間服務費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條件的方式計算支付傭金
2-1-1如轉讓價為1%支付給居間方;
2-1-2如轉讓價為(不含)以下的,則按轉讓價的1%以及轉讓價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給居間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編號 綜地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在支付項目轉讓費的同時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按與乙方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無條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發票。若甲方違約,需另按每天1%拖欠費支付違約金。
第三條:保密條款
3-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秘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書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的作業內容。
4-2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有保密義務,甲方有對乙方公開股權轉讓談判進程的義務,如甲方在隱瞞乙方的情況下,跟乙方所介紹的項目方達成交易,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二條2-2條款中約定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同時,還可要求甲方按該項目收購標的金額的1%支付違約給乙方 ,并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完畢。若此項又有違約,需要另每天1%拖欠費用支違約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后,必須按約定兌現雙方書面協定的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根據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作業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5-2、乙方有權知情整個項目的收購談判。
5-3、在項目收購成功簽約后,乙方有權要求按雙方的書面協議由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違約
6-1、本合同一旦簽訂,若無協議第七條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或其它法定情形,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以合同約定傭金的總金額全部賠償給乙方,并支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6-2如雙方產生違約糾紛,應在尊重事實基礎上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7-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到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時終止。
7-2、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合同在事實上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其它條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9
立契約書人____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工廠轉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轉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付款辦法:
(一)前條第一項的價格‘于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萬元‘余款___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前條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于交收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三、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廠房房地、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_萬元整。
(二)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生財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萬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甲方收受帳款絡于一切必要的協助。
四、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乙方聲明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又甲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2名。保證人對于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辦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
乙方:______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
__年_月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0
受 讓 方(下稱甲方):
住 所: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 轉 讓 方(下稱乙方):
住 所: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加油站項目轉讓給甲方的有關事宜進行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
第一條 擬轉讓的加油站項目的名稱為:新堰加油站(以下稱加油站)。
第二條 加油站位置。該合同中所敘述的加油站建設項目,位于安康市石泉縣 。
第三條 加油站用地。乙方將擬建加油站轉讓給甲方的用地須為國有出讓地,占地面積不少于 平方米(允許正負200平方米以內的偏差),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辦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證的使用權期限不少于國家法定的商業用地年限。
第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設、經營主體均
為甲方。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日歷天數,下同)內必須進場實施開工建設,并保證在 天內完成工程建設并投入運營;
2、 作為加油站建設的主體,應對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承擔相應安全、質量及相關法律等完全責任。
3、 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按照應支付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累計滯納金超過 %時,乙方有權收回所轉讓的加油站,并保留繼續追訴乙方責任的權利。
4、 應主動協助乙方替代甲方辦理加油站建設所需要的前置手續。
5、 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辦理的手續以外的應負責的手續以外的其它建設、經營必須的手續,并負擔相應費用和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協助甲方辦理加油站建設所需要的前置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其前置手續如下:
1) 項目立項批復;
2) 建設用地初審意見書辦理;
3) 城建規劃許可手續;
4) 公安消防審查核準意見書;
5) 安監局審查核準意見書;
6) 成品油經營許可、危化品證換證。
2、 負責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現有公路標高。
3、 負責協助甲方加油站建設施工的外部協調,確保加油站的順利建設。
4、 負責協助甲方加油站經營所必須的與道路平交道口建設的協調工作。
第七條 合同價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轉讓總價: 萬元人民幣(大寫: )。本價款為不含稅價款,故乙方不負責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2、轉讓費按照四次付款:
1)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2) 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設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3)第三次,甲方完成國有土地證辦理工作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運營后兩個月內,付清全部余款,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本合同糾紛提交石泉縣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享有的對 債權本息合共人民幣 萬元(截止 年 月 日)依法轉讓予乙方的事宜,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債權數額
甲方對XX公司享有的全部債權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截至20xx年5月1日的利息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
二、債權轉讓對價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 萬元(¥ 萬元)受讓甲方上述債權。
三、價款支付的期限和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二日內乙方將購買債權全部款項存放于甲乙雙方與中國 銀行 分行、 四方共同監管的賬戶內,由乙方將購買債權全部款項從共管賬戶內支付給甲方。
2、在乙方將款項存入賬戶之日,甲方將債權文件交給乙方,乙方十日內去相關部門了解債權擔保及其他相關情況,十日后付款給甲方。
四、債權轉移
1、在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付清全部轉讓款項之后,甲方即將其享有的XX公司的債權及為債權設定的抵押和擔保權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取代甲方從而成為XX公司新的債權人。
2、債權轉讓通知: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債權轉讓款之日起三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將本協議約定的債權轉讓事宜通知債務人。
五、債權文件原件和保管與移交
在乙方根據協議約定支付全部轉讓款項到共管賬戶前,債權文件的原件仍然由甲方持有;在乙方按照約定支付全部轉讓款項到共管賬戶后,甲方在七日內將甲方持有的債權文件原件移交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權利人變更的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收取乙方支付的債權轉讓款;
2、確保所轉讓的債權的真實、合法、有效、完全有權決定處分該債權,并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根據本協議約定出具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依法轉讓給乙方的書面聲明和通知;
4、為乙方依法受讓、追收及實現所轉讓債權提供必要的協助。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債權轉讓款項;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債權后,依法行使對債務人的債權及其相關債權擔保權利;
3、在實現債權過程中可以要求并獲得甲方必要的協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2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
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
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
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
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
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
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
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
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
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
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
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
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
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
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__]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__-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
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
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
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__]第號文批準;
1.1.2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__-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
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
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
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
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
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
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建筑設計費;
2.2.3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土地出讓金;
2.2.5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
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
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按時間進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
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4
對于項目轉讓居間合同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商丘市睢陽區劉莊城中村改造項目整體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的合同標的物介紹給受讓方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劉莊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受讓方業主
簽訂項目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雙方當事人做好協調洽談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轉讓合同,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報酬
1、居間報酬的標準:委托方承諾;一旦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了針對本項目轉讓合同,委托方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萬元人民幣。
2、居間報酬的支付辦法:
1).委托方與項目投資業主簽訂項目轉讓合同即為居間成功,居間服務費應在合同簽訂日內支付總金額的%,即萬元。
2)、居間服務費在項目開工日內付清。(最遲在委托方與項目投資業主簽訂項目轉讓合同日內付清。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5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鑒于:其中一期工程項目已獲得區計委同總并正向北京市計委申報立項,為了保障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本著優勢互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行。
備案文件
第一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項至第5項文件的復印件,第1項和第6項文件的復印件應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提供給乙方。
1.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
2. 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
3. 北京市區發展計劃委員會所發基發(20xx)183號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發《關于將東廟村、西頂村、葫路村、立凌村列為20xx舊村發行試點的批示》;
5. 甲方與北京市區臨河鎮人民政府開發所辦簽署的協議書;
6. 甲方已支付給北京市區人民政府的款項的合同收據(其中1千萬元已支付給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政府,另2千萬元已支付給區開發辦作為保證金)。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不給將該收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需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發現上述文件虛假、
合同標的
第四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轉讓“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權益。該項目位于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為準。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負責先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中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或者將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細節安排將由雙方議定。
第六條 若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盡快成立動作項目的項目公司。雙方承諾在北京市相關部門立項批準后15日內成立項目公司,雙方各持50%的股份,項目公司一經成立,甲方即應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繼續辦理有關項目報批手續。
若采用將甲方股份全部轉讓的方法,甲乙雙方承諾按照合同第八條第2款第3項的約定辦理。
第七條 乙方承諾以每畝32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大約在1900萬畝的規模)。該款項一部分用于直接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甲方與該社所簽建設協議書中甲方的應付款項,余款歸甲方所有,作為甲方轉讓該項目報收獲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條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實行:
按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的規定,甲方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補償金=“a”(萬/畝),項目成功轉讓后乙方應支付給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的總款項=“a”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A)。
甲方在轉讓本項目所獲收益為32(萬/畝)- a =“b” (萬/畝),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總款項=“b”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B)
保證
第九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為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并有合法手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該定的范圍內依法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并已獲得充分的批準,許可或授權,與乙方簽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北京Q園高級別墅區規劃圖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該項目未來報批開發的依據。
甲方向乙方保證將協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項目公司的名義辦理所有與項目立項相關的手續。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把部分土地出讓金返還給乙方。
負責為項目獲得征地的批文。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減免乙方的稅收。
協助乙方與水利局、供電局、防洪辦等部門取得費用減免或為項目提供最有利的條件。
協助乙方與鄉政府做好有關拆遷和回遷的工作。
甲方承諾并掌握依據:“北京Q住宅小區”其中一期工程項目一旦獲得XX區計委和北京市計委的立項同意,其他兩期工程將自動通過立項批準,乙方只需呈報建委便可進行施工。
如果最終采用甲方轉讓所有“Q”的股份給乙方的方式以達到項目轉讓的目的,甲方必須保證在”Q”在轉讓后不存在任何的債權、法律糾紛和稅務等問題。
第十條 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保證及時足額籌措全部投資款項,并在市規劃委允許的范圍內適當調整規劃方案。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計委、規劃局等行政部門辦理項目報批手續或立項主體不符合雙方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雙方約定的該項目立項批文,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若該項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獲得立項批準,甲方應將乙方所付款項全部返還給乙方。
第十三條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及時足額支付合同價款,則每逾時1日,乙方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2‰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0日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5‰(每日)的標準向甲乙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個月仍未履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釋為:由于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等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提供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對方和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并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則應繼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關違約責任條款約定的時間,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公休日除外)。約定時間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項目轉讓協議書 篇16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轉讓,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征集受讓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內,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雙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__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后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并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后生效。
九、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于____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交易合同及《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頁,附件_____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_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