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轉讓合同 >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精選16篇)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發布時間:2022-08-24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精選16篇)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

  一、轉讓林地簡況:

  山場四至:

  東:從洼子榮臘湯地頭順國有林到洼子集體林地頭至;

  南:從集體林地頭順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從交口順洼子到洼子地頭,再直對路董臘宗地腳至;

  北:從董臘宗地腳順路到排臘弄地腳,在直上到路,再順路到洼子榮臘湯地頭至。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柒拾年。自_年六月一日至_年六月一 日。(有效期為雙方簽訂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轉讓價款

  _年六月一日,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貳拾叁萬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變更手續全部完成后7日內將林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并辦理合同交接手續。若逾期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愿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20_年國家驗收為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并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甲方負責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見面商議)

  6、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7、在乙方合理開發期間,如有村民進行惡意破壞,除追究個人責任外,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8、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賠償雙倍保證金;若乙方違約,必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負 責 人: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山林的概況

  1、林權證號:

  2、四至界畔(以林權證為準):

  3、流轉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

  4、流轉山林總面積: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價款:流轉總價款(山林流轉的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33萬元(大寫:叁拾叁萬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轉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收取流轉費。

  (2)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后收回流轉山林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上述流轉山林的產權清晰,沒有山界不明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解決與本組村民及周邊環境所發生的邊界爭議,并維護乙方對其山林的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其流轉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對其山林的自主經營權,不得毀損山林內的竹木和到該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筍,不得將牛、羊等牲畜牽進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該山林中的樹木。本組村民除編制其生活用具在經乙方允許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贈與、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和營造山林規劃、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5)對其流轉費自行分配,因內部的分配問題所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6)在流轉期內,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新修或擴建公路,甲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并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流轉物)的使用、收益和對該山林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經營,將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和補償。

  2、義務

  (1)維持流轉山林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轉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還山林時不能有天窗的現象出現,必須保留竹長 米以上,樹木直徑不得小于 cm。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根據乙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持原有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登記。

  3、其他: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經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其他約定事項: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征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電、通行,并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并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 月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4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于 街(路) 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并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

  聯合購買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1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及其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工業用地。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甲方的名義依法取得本協議項下的該宗土地中,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 畝)系由乙方單獨出資借用甲方名義購買,該土地的實際使用權為乙方,乙方對該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能。該地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2。

  該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資購買,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能。該地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3。

  三、鑒于甲方已與政府有關部門協商,該宗土地的價格為2.5萬元/畝,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應按2.5萬元/畝的價格在本協議簽署后當日內支付給甲方15萬元(壹拾伍萬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劃定后,按每畝2.5萬元/畝的價格×乙方實際所得土地畝數,甲乙進行結算。

  甲、乙雙方共同承諾,無論甲方實際取得本協議項下的該宗土地的價格與本條約定的單價是否存在差價,雙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雙方均自愿放棄主張結算、支付差價的權利。

  四、甲方取得該宗土地后,可在其實際享有權利(即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范圍內獨立經營,享有全部收益、承擔全部風險,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獨立經營活動。

  五、甲方取得該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實際享有權利(即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范圍內獨立經營,享有全部收益、承擔全部風險,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經營活動。

  六、甲方自愿承諾:乙方有權在不破壞該宗土地整體規劃的情形下,可自由開發、使用、利用其享有權利的土地使用權;甲方自愿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所屬土地單獨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和土地開發、利用、變性的相關事宜等。

  七、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甲方全部股東自愿為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義務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及擔保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叁佰元為一年,叁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轉讓期限為叁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群眾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 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 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 承包的期限從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證人: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8

  出賣方:(簡稱:甲方)代表人:

  購買方: (簡稱:乙方) (簡稱:丙方)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 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 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

  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9

  甲方:__鄉__村二組 朗其永 。

  乙方:朗其生 孔進茂 榮金武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至_公路西側_江旁。東至公路;_溝至_華地界;西至_江;北至_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陸萬陸仟元整。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后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__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村村委會簽章:

  __村民小組簽章:

  年 月 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 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比例尺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郵政編碼: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使用權出讓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使用權接受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在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

  三、土地使用范圍:種植養殖、修建豬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國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款歸甲方所有,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五、到期歸還:乙方所修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不復墾。

  六、轉讓價格:每年每畝按_________元,并一次性付清。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加條款(商議后手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2

  1. 總則

  1.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簡稱“上海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以及其它法規,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稱]簽定的《([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依據,并考慮到中國和上海開發區的一般實踐做法,([插入公司名稱](簡稱“甲方”)和(------------ (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和談判,同意根據雙方于(-------------簽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簽定此轉讓([插入地區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簡稱“合同”)。

  1.2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有關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以及《([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條

  下列文件構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場地位置圖(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場地邊界圖(附件B)

  3. 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授權(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稱]研究的([插入地區名稱]主規劃之地塊開發示意圖(附件D)

  5. 乙方待在場地建設的樓房之說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潔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臨道路連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設聲明(附件G)

  8. 環境標準(附件H)

  9. 國有土地使用證(待根據本合同第8條簽發)

  3. 雙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條

  甲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負責開發、經營和管理([插入地區名稱]-(-------(---)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國法人。

  3.2 第五條

  乙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為中國法人。乙方主要業務為在中國從事摩托車增壓機、農業、海洋和建設設備的制造、維修、服務、市場開發和銷售及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其在中國注冊成立有關的批準文件之副本。

  4. 場地的地點、面積和使用性質

  4.1 第六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插入地區名稱]地塊編號為(-----和-----的土地使用權應由乙方為建設其經營所需設施之目的而使用。場地的總面積約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詳細規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場地邊界圖。

  4.2 第七條

  場地應用于科學和技術研究、制造、生產和工業用途,包括裝配、修理和制造增壓機、一般辦公用途以及倉儲分發和其它經有關機關批準的工業和業務項目。

  5. 土地使用權之期限

  5.1 第八條

  “合同”第4.1條所述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使用該場地的權利屬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內受國家法律保護。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后四十五(45)日內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除因乙方的過錯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且應及時返還給乙方所有費用的(_____%。

  5.2 第九條

  甲方不得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期限內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出于公共利益國家根據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根據“上海規定”第5章之規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損失獲得合理賠償。

  6. 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和付款期限

  6.1 轉讓費(第十條)

  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應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計(____美元。

  6.2 場地測量(第十一條)

  甲方應在簽定“合同”兩(2)周前向乙方提供場地的測量圖以明確場地的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對該測量的準確性提出質疑,乙方可為同等目的進行測量。如果兩個測量結果不同,雙方應協商以達成協議。如果場地總面積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則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總額應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減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乙方應通過電匯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條規定的土地使用費總額,但應減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擔保押金。

  7. 基礎設施和條件

  7.1 第十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應設施,例如水、電、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連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應在去除場地上存在的所有附著物后根據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將根據作為本文附件D的地塊開發示意圖完成([插入地區名稱]的道路和其它設施,該示意圖說明了甲方將在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內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設施的情況。

  7.2 第十四條

  甲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上述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連接或通路)等公共設施。并且在必要時甲方應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基礎設施的管道或線路通向其自己的設施之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連接的接合處),并且乙方應負責或聘用甲方為其代理在必要時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指電、水、通訊、氣、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線路的連接點。

  8. 場地之轉讓

  8.1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其具有根據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轉讓場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權利和授權,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權之證據,該證據附于本“合同”后作為附件C。甲方應在收到“合同”第6.3條規定的付款后三(3)個工作日內將對場地的占有和控制轉讓給乙方。

  8.2 第十八條

  雙方應在轉讓土地時簽署《土地轉讓交付收據》以證明已完成土地轉讓。

  9. 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第十九條

  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效期限內且在完成了總建設計劃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權根據其自行決定對土地使用權以及場地上的建筑進行處分,包括根據“上海規定”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進行轉讓、租賃和抵押。在此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法律文件供存檔。進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讓人或被轉讓人應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同等權利和義務。

  9.2 第二十條

  乙方在進行計劃和設計時應遵守《([插入公司名稱]關于建筑物管理的暫行規定》,并且如果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或設施牽涉到建設管理、消防、環境保護、綠化、環境衛生等問題,則在行動之前應將此等計劃和設計提交政府部門審批。

  9.3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根據其計劃開始建設工作,并應在二十一(21)個月內完工。

  9.4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負責轉讓給乙方的場地之外場所的公共衛生和公共綠化等的建設和維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應為甲方已轉讓給乙方面積的所有維護費乘以乙方面積除以甲方已轉讓面積。前述甲方已轉讓的面積之總維護費用應不包括([插入地區名稱]內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權但尚未轉讓給第三方的面積之維護費用。總維護費用應由雙方合理達成一致。進而,乙方保留將此等維護費用交由獨立會計師予以確認的權利(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該會計師認為總維護費用高于類似土地開發的正常費用,甲方應返還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總維護費用之和與獨立會計師確定的費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有效轉讓期間,乙方應根據《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第22條向政府管理部門支付土地使用費。

  10. 合同的延期和終止

  10.1 第二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權期滿時,如乙方擬繼續使用場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可以向甲方申請延期。延期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款或條件:

  1.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六(6)個月將該延期之書面申請送達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2.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四(4)個月將有關投資審查機構同意乙方延期經營的文件送達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10.2 第二十五條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不得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作出將該土地出租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雙方應以本“合同”為基礎簽訂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將新合同的期限限定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選擇權;

  2. 應按簽定新合同時([插入地區名稱]當時土地使用費的標準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費。

  10.4 第二十七條

  如果在期滿后未予延期,則乙方應在期滿后一(1)周內將場地返還甲方。之后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并且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場地上的建筑物和附著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之總體說明,如果在建設時建筑物符合“上海規定”第41條規定的標準建筑物,則甲方將在土地使用轉讓期滿時無償收回該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將此等建筑物從場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條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擬議的終止日期前六(6)個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終止并且將就此等情形單獨進行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 第二十九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甲方對“合同”的違約:

  1. 未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表提供場地;

  2. 提供的場地之條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的要求;

  3.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4. 未維護甲方應負責的通向場地的道路和設施,并且未在收到與此相關的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此等違約。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違約,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并與其協商;

  5. 未安裝乙方建設設施所需的公用設施,包括電力、水、雨水和衛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時提供至少一條或可能為兩條電話線。乙方應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設開工所需的水、電力要求。

  11.2 第三十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乙方對“合同”的違約:

  1. 對場地的使用和處分與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權轉讓要求之目的相沖突;

  2. 未按照“合同”規定將場地返還甲方;

  3. 未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開工建設或未在其后十五(15)個月內完成設施建設的主要部分,共計二十一(21)個月內未開始和完成建設的主要部分,但此等違約系因建設公司而非乙方過錯除外;

  4.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11.3 第三十一條

  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按下述公式計算:

  1.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應為------美元。

  2. 違約天數 = 自違反“合同”之日到糾正違約之日;

  3. 定額損害賠償 =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 _ 違約天數。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關于違約并說明違約原因的通知、且該方未在十五(15)日內糾正違約之后才開始計算該方違約。

  11.4 第三十二條

  如果因違反本“合同”發生的實際損失高于定額損害賠償,則違反本“合同”的一方應就實際發生的損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額損害賠償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賠償性損害賠償應根據雙方確定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或由雙方從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選的具有專業知識的有關機構確定。

  11.5 第三十三條

  在違反本“合同”后,如果無辜的一方希望繼續履行本“合同”而不論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是否已支付,則違約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條

  應在違約后十(10)日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進而,在支付損害賠償款項之日以后,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在違約持續存在的情況下繼續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直至糾正此等違約。

  11.7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謹慎開始和完成場地上的設施建設和項目活動。如果乙方的建設延遲,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遲原因。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延遲原因并呈交工程圖紙和其它證據證明其將完成設施建設和活動。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計劃以獲批準。如果甲方誠信的認為乙方從事了土地投機買賣,因而雙方無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計劃達成一致,雙方應根據第12.5條的規定解決此爭議。如果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 (--%)作為罰金。進而,如果根據本條規定第二次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甲方有權重新占有場地并在沒收抵押擔保金和定額損害賠償、補償性損害賠償、滯納金和罰金后將付款退還給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條

  如果乙方把場地的使用性質從工業用途變更為其他用途,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內恢復場地的工業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則為違約。乙方不得從事地產投機買賣活動。

  11.9 第三十七條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將構成遲延付款并將就該到期付款征收滯納金,按華爾街日報東方標準版于遲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加兩個百分點(2%)計算:

  1、乙方遲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遲延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條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款,被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細節、原因及證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雙方應討論以商定是否終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義務,或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將“合同”期限適當延長。為此目的,乙方因有關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遲延或不能履行“合同”應免除責任。

  12.2 第三十九條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關事項作出規定,雙方可在商談討論后達成獨立書面協議并將該協議納入本“合同”。 該書面協議或對“合同”的修改與“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對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雙方必須根據“合同”的原有條款履行彼此的義務。 對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

  12.3 第四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并由公證員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將由雙方共同承擔。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根據有關法規進行場地轉讓的登記程序。

  12.4 第四十一條

  雙方應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國家或上海市發布或頒布的與此“合同”有關的任何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新的法律、法規。在必要時雙方應及時修改本“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利及利益不受損害。

  12.5 第四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加以解決。

  12.6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證員各持兩(2)份。進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譯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為準。

  12.8 第四十五條

  乙方有權在場地上樹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導活動的標牌。

  12.9 第四十六條

  甲方在發布可能影響乙方在園區內正常經營或場地使用的有關([插入地區名稱]或浦東新區的任何條例或規定之前,應咨詢乙方并與其達成協議。此等條例或規定應較為合理并且不應無理限制乙方的經營或對場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結論、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制于中國已公布且公開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針對“合同”的某特定事項,中國尚沒有任何公布的或公開可得到的法律,則應參考一般國際商業慣例.

  12.11 第四十八條

  雙方之間所有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可通過以下方式:(i)以郵寄方式發至被通知人,交付郵遞,郵資預付并掛號或保證郵寄并要求回執;(ii)傳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書面內容的途徑,包括電傳或電報。

  使用掛號或保證郵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為回執上所顯示的日期。傳真通知的生效日期為送發傳真所記錄的收方傳真的收到日,如果記錄的時間為收方當地時間下午五點以后,通知則視為收方當地第二個工作日的上午九點收到。任何通過其他途徑所傳遞的通知應為實際交付收方的時間生效。以下地址應用為發送通知:

  如果發至甲方:

  如果發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3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重慶市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部分國有土地使權有償轉讓給乙方。有關事項約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座落

  地塊編號:《重慶市 組團a標準分區控制性詳細規劃》a11、a13號地塊及a9-5/01號地塊中的一部分。

  第二條土地面積

  土地面積以地塊周邊道路中心線至地塊邊線圍合計算;共計 平方米(折合 畝),實際土地面積以國土部門核發的用地紅線面積為準。

  第三條土地綜合價金及支付方式、時間

  3.1土地綜合價金按征地及平整成本價 萬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正( 萬元)。

  3.2乙方以支票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土地綜合價金;

  3.3土地綜合價金支付時間

  3.3.1本協議簽訂6個月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萬元);余款在辦完土地使用權證后30日內付清。

  第四條土地交付

  4.1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可在30日內到國土部門申請用地紅線,開展工程前期準備工作;

  4.2本協議確定的用地范圍由甲方按修建性詳細規劃標高±30cm進行土地平整。用地周邊的邊坡、支擋工程,地塊間及周邊市政道路、管網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3甲方將土地平整后,雙方根據測量機構測繪結果現場確認交接土地。并簽訂土地交付備忘錄;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按國家規定完善應該完善的土地轉讓手續,200 年6月30日前為乙方辦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轉讓性質為有償出讓;

  5.1.2配合乙方辦理規劃用地紅線手續,提供控規和地災評估資料供乙方規劃設計;

  5.2乙方責任

  5.2.1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綜合價金;

  5.2.2按用地區域控規要求并與本地塊其他用地單位協調規劃設計、修建機關職工集資房,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建設手續;

  5.2.3用地交付后及時開工建設,按期竣工,遵守國家土地使用應遵規定;

  5.2.4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轉讓、抵押、租賃。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違約

  甲方不能及時交付土地或不能按期為乙方辦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應承擔每日1‰延期交地(或交證)賠償金至土地及權證實際交付為止。

  6.2乙方違約

  6.2.1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綜合價金,延期按每日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延期達30日,甲方終止協議執行并追收滯納金,土地使用權收回;

  6.2.2不按國家土地使用應遵事項,不及時辦理法定建設手續,自行承擔違規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協議生效及失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所有條款履行完畢失效。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合并執行。

  第十條協議份數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十份,雙方各執五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經辦人:

  二○__年月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4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深圳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m2 、

  單身公寓11312m2 、地下室12338 m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深圳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志輝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于 區 小區 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為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稅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 登記過戶、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三天內乙方交付定金 元給甲方,甲方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戶并在肆個月內辦妥登記過戶手續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于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價款并將余下的應付地產價款 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戶發證的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戶手續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必須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重復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時,有關交易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復簽訂該地產買賣合同的,該重復合同只能作為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復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 篇16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通過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家庭承包的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隨時協助乙方辦理*村民委員會及其他土地管理部門同意轉讓審批手續;

  二.土地轉讓期限20xx年9月 日至2032年12月30;

  三.轉讓土地南北長51.3米,東西長面積后 平方米,實際轉讓土地面積 平發米折合畝 畝;

  四.土地轉讓后乙方自 年 月 日 前將土地轉讓費一次性給付甲方,轉讓費為( )元;

  五.土地轉讓后乙方以繼續自覺遵守國家土地法律法規,履行承租方應遵守的各項義務,乙方違法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合同履行中如遇政府土地騰還拆遷對土地及地上物給予的補償由乙方受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訂立的附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如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海淀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自雙方互相交付標的物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林地的轉讓合同_土地轉讓合同(精選16篇) 相關內容:
  •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十篇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協議如下:一、 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

  • 土地轉讓合同書樣本(精選4篇)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協議如下:一、 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

  • 個人土地轉讓合同書(精選23篇)

    出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

  • 廠房土地轉讓的合同(精選20篇)

    轉租方(甲方及公司):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_______省________縣/區_________街...

  • 標準版土地轉讓合同(精選22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

  • 土地轉讓買賣合同(通用21篇)

    甲方:乙方: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一、地塊概況該地塊位于,土地寬度約米,土地長度約米,土地總面積約為平方米。...

  • 精選土地轉讓合同(通用24篇)

    轉讓方(甲方):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

  • 土地轉讓合同書集錦(通用21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甲方根據《___...

  • 最新土地轉讓合同(精選22篇)

    出讓人: (以下稱甲方)受讓人:(以下稱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 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一、轉讓土地概況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土地轉讓合同簡單(精選24篇)

    甲方:_小學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學教...

  • 有關土地轉讓合同范本(精選20篇)

    甲方:乙方:本著公平,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涌現產權、所有權、應用權等糾紛,經雙方商量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將其所屬勤豐七社(村)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國民幣轉讓給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國民幣...

  • 個人土地轉讓簡單合同(精選22篇)

    轉讓方:受讓方: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匯編(精選22篇)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1、農村集體:戶代表數: 戶2、負責人: 職務: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單位:2、法定代表人:3、單位地址: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為了明晰產權,辦理...

  • 房屋土地轉讓簡單合同(精選20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于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面積由乙...

  • 房屋土地轉讓買賣簡單合同書(通用22篇)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出售給乙方,乙方...

  • 轉讓合同
主站蜘蛛池模板: 敖汉旗| 九龙县| 孙吴县| 太仓市| 龙岩市| 社旗县| 天津市| 滨海县| 关岭| 晴隆县| 吉林省| 抚远县| 白水县| 布拖县| 布尔津县| 宾川县| 星子县| 堆龙德庆县| 鄄城县| 浙江省| 赞皇县| 海盐县| 佳木斯市| 额敏县| 巩留县| 清新县| 武强县| 攀枝花市| 育儿| 阿合奇县| 罗江县| 洪泽县| 宝山区| 夹江县| 霞浦县| 泰安市| 驻马店市| 荣成市| 河曲县| 汉沽区| 文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