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轉讓合同格式(通用6篇)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2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
(二)轉讓煤礦的探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于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坐標范圍,該煤礦的坐標為: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構建物及其他附著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 萬元(大寫; )。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 萬元(大寫;
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二)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轉讓金 萬元(大寫:
(四)轉讓金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準,并以轉賬憑據為證。
第六條 煤礦移交后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后,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劃分承擔。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購買后因甲方證件問題導致停產及關閉的由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因村民鬧事堵廠的,及無火工用品,煤炭出鏡問題導致停產超過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毀損事故;由乙方負責。
4,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筑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礦井后,按公司規定每噸煤300元以下,每噸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設備明細,便于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后,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后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后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后于*年*月**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后于*年*月**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坐標,井田面積:井田范圍拐點坐標,及開采深度以采礦許可證為準,另附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采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采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后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法人):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該公司賬面價值萬元,評估價值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人,涉及銀行債權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報批復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六、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雙方約定在內,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指定的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為保證條件,分次,分別在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后,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八、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篇6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
(二)轉讓煤礦的探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于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坐標范圍,該煤礦的坐標為: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構建物及其他附著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 萬元(大寫; )。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 萬元(大寫;
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二)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轉讓金 萬元(大寫:
(四)轉讓金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準,并以轉賬憑據為證。
第六條 煤礦移交后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后,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劃分承擔。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購買后因甲方證件問題導致停產及關閉的由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因村民鬧事堵廠的,及無火工用品,煤炭出鏡問題導致停產超過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毀損事故;由乙方負責。
4,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____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筑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礦井后,按公司規定每噸煤300元以下,每噸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設備明細,便于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后,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后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后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_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