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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權轉讓合同

發(fā)布時間:2022-07-17

礦權轉讓合同(通用18篇)

礦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zhèn)髡?/p>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guī)定出讓探礦權。

  第二章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五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六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七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八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九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十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十一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十四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十五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六章通知

  第二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zhèn)髡?/p>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二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3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 ,采礦許可證號: ,

  發(fā)證機關: 核發(fā);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開采深度:

  三、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 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xù),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四、 受讓人繼續(xù)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 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 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 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 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

  5、 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按照規(guī)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 受讓人對繼續(xù)審批的礦山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采方案,不準采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guī)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x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xù)及合同證件。

  七、 必要的說明

  1、 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xù),轉讓手續(xù)依法審批后, 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 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4

  乙方(受讓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經依法取得、擬轉讓給乙方的勘查區(qū)塊的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臵圖

  或勘查許可證拐點坐標)。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qū)塊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轉讓方式、價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轉讓方式

  甲方轉讓探礦權的方式為(全部或部分權益及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審批權限的政府管理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轉讓價格

  該探礦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訂立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如轉讓成功,定金抵作轉讓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啟動該探礦權轉讓程序。乙方在探礦權轉讓程序啟動后 個工作日內,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

  (三)乙方在取得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探礦權轉讓批準通知書》 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價款的全部余款,計人民幣 萬元 (¥ )。

  第十三條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戶時間為準。甲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責任:負責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xù)。

  第十五條 乙方責任:

  (一)協助甲方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xù),提供轉讓所需的各項資料,支付所需轉讓費用。

  (二)按時支付甲方探礦權受讓款。

  第五章 雙方陳述和保證

  第十六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甲方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單位,有權進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易,并已經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為有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資產擁有完整、有效的處分權并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證對其轉讓提交給乙方的礦業(yè)權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虛假成分。

  第十七條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乙方是一家依法設立并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有權進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易,并已經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義務,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乙方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整、有效地處分權,并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讓款之前,乙方對該探礦權不以任何方式轉讓。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zhàn)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情形。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視為不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由于甲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須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作為違約金。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由于乙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費用全部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fā)生時終止:

  (一)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探礦權轉讓,乙方應付款項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

  (三)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不予批準轉讓的項目。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到連續(xù)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終止后,雙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條款約定解決后續(xù)問題。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變更通知和通訊地址,須在變更后2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fā)生后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附件:1、探礦權證書(復印件)

  2、區(qū)域地質礦產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礦權引資勘查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擬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區(qū)塊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臵圖和勘查許可證復印件)。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qū)塊現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條 甲方以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勘查區(qū)塊探礦權及前期勘查成果作為投入,乙方以貨幣投入,雙方合作開展后續(xù)地質勘查工作。

  第十一條 甲方擁有的合作區(qū)的探礦權稱為“原探礦權”,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礦權變稱為“合作探礦權”,探礦權持有人名稱不變。

  第十二條 甲方將原探礦權及前期工作成果作價人民幣 萬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后,乙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乙雙方權益比例在雙方約定的勘查階段保持固定不變。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后續(xù)地質勘查的工作量及預期成果: 。

  第十四條 乙方出資名目、時限及支付方式:

  (一)獲取合作探礦權部分權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

  (二)按雙方權益比例投入后續(xù)地質勘查的地質勘查資金,按照勘查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提前10個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擔該探礦權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如年檢、延續(xù)及其他收費項目),及時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金額和時間,將款項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戶內。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戶時間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權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第十三條所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束后,合作勘查終止,并實施清算。

  第十七條 本合同授予甲方擁有對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的處臵權,包括:轉讓、繼續(xù)勘查或作價投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按以下規(guī)定之一處臵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過市場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轉讓所得按雙方權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場和技術原因暫不能及時轉讓,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待條件成熟時再按照有關規(guī)定轉讓。

  (二)繼續(xù)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繼續(xù)合作,則由甲方決定對乙方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三)將探礦權轉為采礦權進行開采。不論甲方單獨投資或引入第三方投資人,由乙方決定對自身所擁有合作探礦權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第十九條 甲方可以在該項目中進行地質調查、地質勘查技術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有權將在該項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報獎項(費用自理)。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責任

  (一)選擇勘查單位,代表甲乙雙方與勘查單位簽訂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審查勘查單位編制的勘查設計方案和勘查費用預算(由選定的勘查單位編制)。

  (三)勘查過程中,有權要求對勘查設計進行變更、修改。

  (四)監(jiān)督勘查單位按照勘查設計要求施工,并保證勘查資料和成果報告的真實可靠性。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以及地質礦產資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責任

  (一)參與審核地質勘查設計及費用預算,監(jiān)督勘查單位在勘查期間的各項地質勘查活動,參與地質成果報告的驗收。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限,支付甲方款項。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質押。

  第六章 雙方的聲明、陳述和保證

  第二十二條 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雙方相互聲明和保證:

  (一)雙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責任。

  (二)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獲授權簽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約束。

  (三)雙方簽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都不會與其章程或內部的任何規(guī)定有抵觸或違背,構成對本合同中的義務不能履行。

  (四)雙方沒有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調查,以致任何一方面會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雙方已將其所持有的,與合作投資勘查有關的所有資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給另一方的上述資料中均無任何具有實質意義的不實或誤導性陳述。

  (六)雙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審、報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滿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區(qū)勘查許可證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原探礦權合法有效,沒有用于抵押、租賃、承包等,并保證對其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礦權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實有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支付各類款項,并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幾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即視為違約,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并可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均有違約,則按照責任大小,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為對本合同構成實質違約,使得雙方合作無法繼續(xù)進行,造成合同終止,則違約方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非違約方損失:

  (一)由于甲方違約,合同終止。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違約,合同終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項全部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zhàn)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fā)生時終止:

  (一)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連續(xù)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合同。

  第三十一條 合同終止后,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約定解決后續(xù)問題。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fā)生后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部分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生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qū)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qū)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qū)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fā)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huán)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頒發(fā)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guī)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guī)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qū)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tài)及地質環(huán)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x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xù)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xù)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

  (一)礦山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yè)法律法規(guī),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抵押手續(x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礦權轉讓合同 篇6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_________》、國土資源部《礦業(yè)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_________》,雙方根據公平、有償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其礦區(qū)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采礦權在有效期內,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但轉讓、出租、抵押和進行其它經濟活動期限不得超過采礦權有效期。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屬狀況:

  地理位置:_________,開采礦種:_________,儲量:_________,礦區(qū)面積:_________平方公里。

  礦區(qū)范圍拐點坐標:

  第四條 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請審批;

  (二)協議;

  (三)招標;

  (四)拍賣;

  (五)掛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規(guī)定繳付采礦權價款后,進行采礦許可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采礦權價款,按如下方式繳付:

  (一)乙方向甲方繳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乙方繳付采礦權價款期限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將本合同項下應繳納的有關費用匯入甲方指定單位的銀行帳號內。

  乙方如不能按時繳納有關費用,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2%支付滯納金,逾期60日仍未繳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礦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必須按成交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取得本合同項下采礦權的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有效期間見采礦許可證副本)。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礦許可證延續(xù)登記權,并按本合同的約定另行繳納采礦權價款。但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新的規(guī)定除外。

  乙方在采礦許可證期限屆滿前30日內,未向甲方提出延續(xù)采礦許可證登記申請,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井巷工程由甲方無償收回,甲方有權重新出讓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延續(xù)采礦許可登記權,本合同項下的采礦權甲方有權重新出讓。

  (一)未取得礦山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的,或者礦山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的;

  (二)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國家稅費的;

  (三)存在導致吊銷采礦許可證的違法行為;

  (四)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辦理延續(xù)采礦登記的情形。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采礦權被甲方收回、注銷、吊銷或乙方喪失延續(xù)采礦許可登記權,乙方必須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將生產生活設施、設備撤離礦區(qū)。逾期仍不撤離礦區(qū)的生產生活設施設備,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

  乙方不得對礦山井巷工程進行破壞,如有損壞,乙方將承擔修復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及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方案、礦山生產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應當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乙方必須采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工藝。

  乙方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土地、勞動安全、環(huán)境保護等法律法規(guī)。

  第十二條 甲方不對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經濟性、客觀性負責。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的一切經濟風險。但是,本合同項下采礦權有關地質儲量資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維護乙方合法采礦權益不受侵犯,并會同有關部門保障乙方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壞。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礦權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函或其它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不可抗力的定義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

  第十五條 乙方在采礦權有效期內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采礦權價款。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礦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x市x鎮(zhèn)金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內容

  甲方同意將x市x鎮(zhèn)金礦采礦權轉讓給乙方。該采礦權許可證號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礦證許可證xx00,發(fā)證機關:xx省國土資源廳。礦區(qū)面積xx平方公里。采礦權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已按時繳納,礦山從首次開采至今生產正常,礦業(yè)權屬無爭議。

  二、轉讓方式、費用

  1、甲乙雙方屬不同法人的兩個企業(yè),本次轉讓是為了調整各自的產業(yè)結構,以適應社會生產結構經營,促使企業(yè)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本次轉讓方式未作價出售。轉讓資產包括采礦權和礦山總資產、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x元(大寫)。

  3、經甲乙雙方協商,對于應繳納的采礦權價款,由乙方全部繳納。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轉讓費用按付款計劃逐年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年計劃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若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并賠償乙方采礦權轉讓費、礦山總體轉讓費的10%違約金。

  四、其他

  1、本協議雙方蓋章,經登記機關審批核準后,辦理完采礦權變更手續(xù)后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轉讓前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轉讓后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共計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轉讓審批機關一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guī)定出讓探礦權。

  第二章 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五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六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七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八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九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十條 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 申報。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額

  為 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十五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第六章  通知

  第二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礦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qū)的地理坐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qū)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采礦區(qū)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fā)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第7.3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兼并重組前原采礦權人):

  乙方(兼并重組后采礦權人) :

  丙方(兼并重組主體、乙方出資人): 

  鑒于:

  1、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fā)[20xx]23號)等一系列文件規(guī)定,基于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整合的需要,丙方作為古縣部分煤礦企業(yè)整合主體,收購甲方實物資產,并同意甲方將采礦權轉讓給兼并重組后設立的子公司乙方。

  2、甲、丙雙方已于 20xx 年9月30日簽訂了《兼并重組整合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地方煤礦兼并重組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統一安排,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合同:

  一、 轉讓方式

  甲方經出資人同意將其擁有的編號為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丙方同意乙方受讓甲方采礦權。

  二、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的采礦權即: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fā)的編號為27的《采礦許可證》。

  該采礦權許可證載明基本情況如下:

  采礦權人:

  地 址:

  礦山名稱:

  經濟類型:

  開采礦種:

  開采方式:

  生產規(guī)模:

  礦區(qū)面積:

  有效期限:

  發(fā)證機關:山西省國土資源廳

  礦區(qū)坐標拐點范圍:

  開采深度:由 米至 米標高,共有 個拐點圈定

  根據山西省國土廳《<山西省 煤礦20xx年度礦產資源儲量檢測報告>資源儲量備案證明》,甲方煤礦20xx年底保有儲量為 萬噸。甲方剩余儲量以有資質機構實際測量為準。

  三、甲、乙、丙三方基本情況

  甲方為股東 、 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

  乙方為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

  人獨資),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是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控股、與太原西山勞動服務公司等共同發(fā)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車樹春,住所:太原市西礦街318號西山大廈。

  四、乙方注冊資本及股權比例

  乙方經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以(晉)名稱預核內[20xx]第 號《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核準:

  企業(yè)名稱:

  注冊資本(金): 萬元人民幣

  投資人、投資額、投資比例:

  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萬元(100%)

  五、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采礦權轉讓價款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采礦權價款處臵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xx]83號)規(guī)定執(zhí)行。支付方式按照《兼并重組整合協議》約定執(zhí)行。

  六、資產資料移交

  (一)甲乙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以現續(xù),并由各方參與交接的人員共同簽署《現場移交單》作為本協議附件。《現場移交單》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二)甲方應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采礦許可證等煤炭生產的相應資質證照、工程技術資料與采礦權有關的批復文件及合同等法律文件。至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應協助乙方完成全部證照手續(xù)的變更。

  七、各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按本協議約定將相關資料證件完整地交付給乙方。

  2、甲方應簽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協助乙方完成為使本協議項下的采礦權轉讓生效所需要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簽署或促使第三人簽署任何文件或申請,或者獲取任何有關批準、同意或許可,或者完成任何有關的變更及過戶登記和備案。

  3、甲方應負責協調礦區(qū)所在地與周邊四鄰的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接收采礦權不受干擾。

  4、甲方承諾所擁有的采礦權沒有設定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無涉及該采礦權的訴訟、仲裁或司法強制執(zhí)行及其他重大爭議事項。

  (二)乙、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按本協議約定付款。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接替甲方享有對受讓采礦權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權和處臵權。

  3、乙、丙雙方承諾,丙方在乙方公司中控股(51%以上)情況,自采礦許可證頒發(fā)后兩年內,不發(fā)生逆向變化(不得少于51%)。

  八、其他約定

  (一)此采礦權轉讓合同只涉及采礦權的轉讓。煤礦所屬的其他資產、負債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三方另行約定。

  (二)對于本協議簽署之前甲方其他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除并做好善后工作,因解除合同需向對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受讓采礦權后,應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并按經審批的礦山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

  三方應做好交接工作,采礦權一經轉讓,乙方將依法行使此采礦權轉讓后的權利、義務。轉讓之前原采礦權人應履行而未履行的義務和應承擔而未承擔的法律責任由甲方依法承擔。

  九、違約責任

  (一)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xù)履行,守約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返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二)如果乙、丙兩方未在本協議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每延遲一日,則應向甲方支付遲付的當期轉讓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甲方拖延資產交接,或甲方拖延履行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xù)的,每延遲一日,則應向乙、丙兩方支付總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是雙方于20xx年 月 日簽訂的《兼并重組整合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二)本合同自頒發(fā)采礦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加蓋企業(yè)公章,乙方由丙方代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由縣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領導組監(jiān)章。

  (四)本合同一式 十一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 三 份,其余報相關部門備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山西西山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古縣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領導組(監(jiān)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12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qū)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qū)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qū)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fā)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huán)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頒發(fā)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guī)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guī)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qū)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tài)及地質環(huán)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x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xù)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xù)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

  (一)礦山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yè)法律法規(guī),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

  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抵押手續(x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礦權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

  第7.3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14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qū)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qū)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qū)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fā)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huán)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頒發(fā)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guī)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guī)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qū)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tài)及地質環(huán)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x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xù)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xù)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

  (一)礦山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yè)法律法規(guī),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xù)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抵押手續(x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礦權轉讓合同 篇15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 ,采礦許可證號: 發(fā)證機關: 核發(fā);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開采深度:

  三、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

  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 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xù),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四、 受讓人繼續(xù)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 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 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 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 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

  5、 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按照規(guī)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 受讓人對繼續(xù)審批的礦山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采方案,不準采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guī)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x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xù)及合同證件。

  七、 必要的說明

  1、 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xù),轉讓手續(xù)依法審批后, 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 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礦權轉讓合同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fā)證機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qū)的地理坐 (附地理位置圖)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qū)的面積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采礦區(qū)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

  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fā)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

  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

  第7.3條

  有中國

  第7.4條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簽訂。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礦權轉讓合同 篇17

  第一章總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guī)定出讓探礦權。

  第二章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五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六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fā)證機關

  第七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八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qū)的面積是

  第九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十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十一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全部勘查區(qū)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十四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十五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商標轉讓合同·房屋轉讓合同

  第六章通知

  第二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zhèn)髡?/p>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二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礦權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轉讓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受讓人):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礦產資源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權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1目標探礦權。

  1.1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本合同項下的探礦權(以下簡稱“目標探礦權”),其勘查許可證編號為:機關為:

  1.2目標探礦權系發(fā)證機關以方授予的。

  1.3目標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1.4目標探礦權的地理位置:

  1.5目標探礦權的勘查區(qū)塊范圍坐標為:

  1.6目標探礦權的勘查區(qū)塊面積為:

  1.7目標探礦權的勘查礦種為:

  1.8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目標探礦權勘查程度為:

  2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款。

  2.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目標探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2.2合同項下的探礦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

  2.3本合同簽署后,甲方應立即對停止勘查活動,并在日內向乙方交元(大年月月日。。。。。。,審批發(fā)證(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的方式,于年月日向甲職務:職務:付目標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正本原件。乙方在收到該原件時應向甲方出具收條,并于當日支付甲方轉讓價款的%(即人民幣

  郵編:310005元)作為預付款。傳真0571-88389181

  1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號中環(huán)大廈8F

  2.4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即人民幣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2.4.1目標探礦權的轉讓獲得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的同意或批準;

  2.4.2依法設立的礦業(yè)權交易機構出具了探礦權交易鑒證文件;

  2.4.3甲方履行了本本合同3.5條約定的全部義務,取得了探礦權轉讓批準通知書。

  2.5乙方在獲得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核發(fā)的勘查許可證之日,立即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價款(即人民幣元)。

  2.6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每筆轉讓款項前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稅務發(fā)票。3轉讓審批及登記。

  3.1甲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后應立即向礦業(y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目標探礦權轉讓審批手續(xù),并取得礦業(yè)登記管理機關核發(fā)的《探礦權轉讓核查意見書》。

  3.2在辦理本合同3.1條所列的向礦業(y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審批過程中,甲方應自行備足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的全部文件。

  3.3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探礦權的,核發(fā)《探礦權轉讓核查意見書》之日,甲方應立即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公示事宜,并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

  3.4在辦理本合同3.3條約定的公示及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的過程中,如果須依法按評估備案的結果補交探礦權價款的,甲方應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補交探礦權價款。同時向礦業(yè)權交易機構繳納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將繳費發(fā)票復印件交付給乙方。

  3.5在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后,甲方應到國土資源部門按照要照要求遞交轉讓資料,申請并取得批準目標礦權的轉讓通知書。

  3.6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3.1條,第3.2條,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約定的義務時,需要乙方提供配合的,甲方應一次性告知乙方,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3.7甲方還應在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目標礦權的轉讓通知書之日起向乙方移交該目標礦權勘查區(qū)塊范圍內的全部地質技術資料。

  3.8在甲方履行了第3.5條約定的義務,取得探礦權轉讓批準通知后日日內,內,乙方應向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探礦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取得新的探礦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號中環(huán)大廈8F郵編:310005傳真0571-88389181權證。

  3.9在乙方申請辦理目標探礦權變更登記的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逾期未辦理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轉讓未獲批準的處理。

  4.1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原因,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目標探礦權的轉讓申請未到得到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國土資源交易機構的受理,或未能取得礦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時,本合同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退還乙方支付的。

  日內,目標探礦權的轉日內4.2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在本合同簽訂后

  讓申請未到得到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國土資源交易機構的受理,或未能取得礦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時,本合同終止。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應立即退還甲方支付的轉讓價款的%的預付款(人民幣元),同時按照合同第2.2條約定的總%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賠償金。日內,目標探礦權的轉4.3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在本合同簽訂后讓申請未到得到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國土資源交易機構的受理,或未能取得礦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時,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后,乙方應按照合同第2.2條約定的總轉讓價款的

  5保證與承諾。

  5.1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5.1.1甲方已依法繳納了探礦權的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

  5.1.2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至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目標礦權的勘查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甲方對目標礦權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5.1.3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至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目標礦權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目標礦權與其他礦權不存在現實的或潛在的礦界爭議;

  5.1.4目標探礦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

  5.1.5目標探礦權不存在現實的或潛在的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5.1.6甲方不存在持有目標探礦權勘查許可證采礦、承包、出租、轉讓、與

  他人合作開采等違法行為;

  5.1.7甲方的探礦權已具備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要求的轉讓條件;

  5.1.8目標探礦權的轉讓不存在可能無法獲得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任何情形;

  5.1.9目標探礦權轉讓完成后,不存在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可能基于目標探礦權轉讓前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或行為而被吊銷的情形;

  5.1.10甲方已完成了轉讓目標礦權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礦業(yè)權審批機關的批準外)、備案等程序;甲方轉讓目標礦權,不會違反自己公司的章程,不會違反自己與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5.1.1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至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證前),甲方仍將依法履行礦業(yè)權人的各項義務,以確保目標礦權的合法、有效存續(xù),并確保目標礦權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的轉讓條件;

  5.1.1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會與第三方簽訂處分目標探礦權的協議,也不會在目標探礦權上設立任何他項權利;

  5.1.13甲方已依法辦理了勘查用地審批手續(xù);甲方與土地所有人簽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實、合法、有效;自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土地使用合同沒有也不會被土地所有權人終止或解除;自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該土地使用權合同上沒有爭議,如果有爭議,甲方已經解決完畢。

  5.2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5.2.1乙方為依法設立的企業(yè)的,具備受讓目標探礦權的資格條件;

  5.2.2乙方已完成了受讓目標探礦權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的批準外)、備案等一切程序;乙方受讓目標探礦權,不會違反自己公司的章程,不會違反自己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議;

  5.2.3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支付探礦權轉讓價款的義務。

  6交易稅費。

  由甲方承擔目標探礦權轉讓所產生的一切稅款與費用。

  7年檢及延續(xù)事項。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依法需要對探礦權辦理年度檢查手續(xù)或延續(xù)登記手續(xù)的,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如果要乙方配合的,甲方應一次性告知乙方,乙方給于協助。

  8賠償責任。

  8.1任何一方所作的保證與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違反了其所作出的任何保證或承諾的,則該方應承擔對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8.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向乙方交付目標探礦權證,逾期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的損失賠償。天8.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向相關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xù)的,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預付款,并要求%的損失賠償。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總額

  8.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依法辦理目標礦權的年檢手續(xù)和延續(xù)登記手續(xù),并致使目標礦權滅失或無法辦理轉讓手續(xù)及變更登記手續(xù)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已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總額失賠償。

  8.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履行礦業(yè)權人的各項法定義務,致使目標礦權滅失、被吊銷,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的轉讓條件,從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已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總額%的賠償責任。

  日內(含%的損8.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逾期

  本數),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承擔應付而未付款項金額過責任。

  9通知。%的賠償責任;逾期超%的賠償日,甲方有權解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9.1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和聯絡,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fā)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fā)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fā)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后十天視為收訖。

  9.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fā)生改變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fā)出的文件、資料、通知,均視為符合約定條伯的通知,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10保密條款。

  10.1除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的保密。同時,乙方對于在目標礦權的轉讓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亦負有保密責任。本合同生效以前,乙方不得將目標礦權的有關情況向第三方泄露。

  10.2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11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目標礦權的轉讓獲得礦業(yè)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或同意后生效。

  12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不能得到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3擔保條款。

  同意為對本同成立時起甲方全部義務的履行與含締約過失責任在內的一切責任的承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同意為本合同成立時起乙方全部義務的履行與含締約過失責任在內的一切責任的承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4獨立條款

  14.1本合同第4條、第8條具有獨立性,在合同成立后就對雙方有約束力。在本合同成立時起到本合同生效時止的時間段內,甲、乙雙方同意該兩條的約定為締約過程中違反相關義務而導致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在本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同意該兩條中的約定自動轉化為履約過程的違反相關義務而導致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

  14.2甲、乙雙方均已充分認識到本次交易對各自的重大意義,在充分考慮了如果交易失敗對另一方造成的交易機會的喪失、締約的成本費用、合同履行后對雙方的收益等相關因素前提下,約定了本合同第4條、第8條的損失賠償方式。甲、乙雙方一致認為該損失賠償方式合情、合理,無論是在合同成立之后,還是在合同生效后,如果交易受挫時按照該約定方法算出的損失賠償正好可以有效地彌補另方的損失。

  15其他

  15.1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甲乙雙方各自己的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本合同的全部文稿以打印為準。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文本的內容,應在修改處加蓋甲方、乙方、甲方的擔保人、乙方的擔保人四方的印章,否則修改不發(fā)生法律效力,仍然以原文本的內容作準。

  15.4甲方聯系方式。電話:子郵箱:

  乙方聯系方式。電話: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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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礦權轉讓合同(精選11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 礦權轉讓合同(精選17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 礦權轉讓合同(精選17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 礦權轉讓合同

    在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下,礦權人依法取得并行使的權利實際上是礦產使用權。礦權轉讓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礦權轉讓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 礦權轉讓合同3篇

    第一章總則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

  • 礦權轉讓合同十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甲方欲轉讓。特委托乙方提供受讓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受讓人簽訂《礦權轉讓合同》或投資協議或合作協議。...

  • 礦權轉讓協議(精選9篇)

    甲方(受讓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乙方(轉讓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為響應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搞好推進煤礦兼并重組工作,結合貴州省煤炭企業(yè)兼并重組文件的精神及要求,貴州境內煤礦都要進入集團公司基于甲、乙雙方互惠互利...

  • 礦權轉讓合同(精選20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合同目標甲方委托乙方協助尋找收購受讓方,并促成投資人與甲方簽訂轉讓合同。...

  • 礦權轉讓協議(精選9篇)

    甲方:乙方:20xx年11月6日 甲方通過競價取得三門縣健跳鎮(zhèn)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現甲方將采礦權及部分設備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zhèn)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 礦權轉讓合同(通用25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 礦權轉讓合同(精選25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 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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