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轉讓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天津濱海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就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建設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托乙方負責建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點及規模
響螺灣商務區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南岸,與塘沽外灘公園隔河相望,占地面積3.2平方公里;大沽地區位于海河以南,與于家堡金融區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東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線,占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藍鯨島位于于家堡金融區東側海河出?谔,四面環水,占地面積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以上區域內的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碼頭廣場工程、堤岸填筑工程、供熱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綜合管網工程及項目范圍內的拆遷補償等。
1.4工程建設期
本協議項下工程建設期為8年7個月,開工日期為年20xx年5月,竣工日期為20xx年12月。
1.5工程質量
本協議項下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第二條 工程實施 2.1工程實施方式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約定的BT模式實施:乙方作為本項目的BT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籌集本工程所需資金(包括征地拆遷、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及相關咨詢所需費用),負責建成后的交付及委托物業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回購款項。
2.2乙方應設立與本項目建設管理相適應的項目管理部,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員,確保實現本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標。
第三條 回購價款 3.1回購價款
本合同的回購價款暫定為45.5292億元。 3.2乙方最終回購款的確定:
3.2.1乙方最終回購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資收益的原則確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審計部門最終認定的數額為準,對于乙方委托的造價咨詢公司出具的造價審核報告,經審計部門審查后,可直接作為成本計算依據。程成本由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融資費用等部分組成。
3.2.3融資費用
利息:以乙方每筆資金實際投入的數額為基數,以投入時間至支付回購款的時間差計算占用時間,以約定的利率來計算利息。利率標準: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算,或由雙方對每筆投入資金單獨約定利率。
3.2.4乙方的投資收益,按投資額的 3%計取,列入回購款中。
3.2.5回購款總額計算回購款總額計算表(本次測算相關費用參考發改委的立項批復以及項目可研報告,最終回購款計算將以實際發生并經審計額為準,現數據只作為測算參考):
第四條 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甲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有權按工程進度要求檢查、監督本工程進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質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單位和監理部門的有關資料。
4.1.2有權委托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和項目決算審計。 4.1.3按約定的回購期限和進度向乙方支付本項目回購款,接收本項目工程資產,并協調資產轉讓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4.2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2.1履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職責,按本合同籌集負責工程部分的投融資、以及工程的組織、協調等項目管理工作。
4.2.2按照法定程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根據相關合同約定向本工程相關單位支付合同款。
4.2.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規范、標準、法律、法規等完成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負責。本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天津市、行業現行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符合我國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設計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4.2.4以資產轉讓的方式向甲方移交本項目工程資產。 第五條 工程驗收決算及使用權移交
5.1在項目施工完畢自檢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驗收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2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6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決算文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后10日內指定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機構應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之日起60天內提交財務審計的決算意見,并以此作為審核意見提交乙方。
5.3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整個工程的移交手續,簽訂竣工質量驗收證書。若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移交,由甲方承擔乙方對建成設施臨時養管發生的費用,具體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結算。 5.4在工程移交前,項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乙方負責;自移交之日起,項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甲方負責,但是,在工程質量保證范圍內的維護和維修,仍由乙方負責,保修期為一年。
第六條 甲方回購
6.1甲方承諾無條件以財政支付方式回購項目的所有權,并按工程進度及子項目完工情況進行局部回購,直至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因該支付方式而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6.2回購期的結束日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3個月以內,即20xx年3月前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回購款支付時間約定見附件一。
6.3 回購款收款帳戶
戶名:天津濱海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項目所有權轉移
7.1在甲方付清全部項目回購款之前,乙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項目回購款之日起,甲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3在甲方取得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后,甲方有權辦理本項目范圍內所有建筑物的產權證書,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乙方違約
如果因乙方質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無法滿足國家或行業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修理后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8.2 甲方違約
如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回購款,按逾期支付回購的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利息,逾期支付回購款的利息利率依照乙方與金融機構貸款合同規定,按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同時甲方需按照投資額以每年3%給予乙方投資回報,按年計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取),直至回購款支付完畢。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變動應有雙方書面同意。修改或變更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若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裁決。
9.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建設工程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轉讓項目名稱、位置
轉讓項目:岱岳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
二、轉讓項目的土地面積及基本狀況
(一)該小區建設總土地面積41.6畝(扣除本協議第二項第五條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狀況
1、已由甲方與寬店村委簽訂了合作開發建設協議書,并建設一階段;
2、甲方向村委交納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舊村住戶搬遷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屬物補償款,現基本清理。尚有個別住戶已支付補償款待搬遷。
4、甲方向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交納土地罰款 元,占地約16畝。
5、前期已由甲方開工建設住宅樓一棟,面積4200平方米,建設別墅樓2排12套,計1944平方米,合計6144平方米,占地約5畝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種種因素制約均未竣工(注:該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轉讓項目之內)。
三、前期事宜約定
1、甲方現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繼續建設完成,不在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范圍之內。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并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甲方與寬店村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諾并保證,本協議簽訂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費 元人民幣。
五、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寬店村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建設工程轉讓合同 篇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黃海建 證書等級: 一級 電 話: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 1#廠房 建造工程,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合同依據如下:
1.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去執行。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工程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筑建設工程,設計院設計建造施工圖批準文件去執行。
2.1本合同建造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完工時間表、投資及建筑工程費用表見下表: 所有報價以設計院設計施工圖紙要求標準去建造、施工,1#廠房報價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發包之工程,為確保乙方能準時保證按時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 5%的保修金 。
2.3乙方保證按工程進度,準時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設中途無法繼續施工,經雙方協商解決。
2.4若乙方無法繼續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設,甲方可全權決定收回乙方已蓋好或尚未建設完成的工地現場。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繼續依合同建造,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設團隊簽約施工,繼續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擔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費用。(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權和工程建設)
3.1本合同建造費,估算為 人民幣,甲方需依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準時付款給乙方。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發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建造。
4.2(甲方)發包人變更委托建造項目、規定、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發包人應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費用。
4.3在未簽訂合同簽(甲方)發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為(甲方)發包人所作的各項估計,報價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建造費用。
4.4(乙方)承包人應保護(甲方)發包人的知識產權,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設計。未經(甲方)發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項目。
5.1(乙方)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建設,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輔料并保證施工品質。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為 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根據(乙方)承包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賠償給(乙方)承包人。
6.2(甲方)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完成的工程進度項(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費。逾期支付每周應承擔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的工程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發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對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立即和設計院溝通修改和補充。由于(甲方)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承包人除書面通知甲方,并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25%總造價款作為(乙方)承包人的賠償。
7.1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件和設備,都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3本合同發生爭執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4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