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為妥善解決債務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對丙的債權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全部轉讓給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丙主張債權。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債權。
4、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甲方仍繼續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義務。
5、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賠償。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7、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2
通知方:
被通知方: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
年 月 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簽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3
合同號:
一、合同雙方
借方:
貸方: 信托投資公司
二、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流動資金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
金額: (大寫)
四、借款用途:
五、借款期限:自 至 ,共計 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 %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
2。計息:按借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借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借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還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借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借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借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 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 %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借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人: 有權簽人:
蓋章: 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