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合同范本(精選17篇)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合理、高效開發使用山地造林,提高農林業綜合開發效益,甲乙雙方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為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群眾代表大會通過,甲方同意將原所承包大宗村委會虎山組所屬的林地的經營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轉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面積與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嶺)面積 80畝,(宗地名敢叉凹)面積3 .9畝,(宗地名祖墳山)面積2畝,合計23.9畝。該四至界限為:東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條:轉讓期限:轉讓經營使用期限為伍拾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轉讓期內山林地的經營使用權歸乙方。
第三條:轉讓金:轉讓金價格為每年每畝人民幣貳拾伍元整,計人民幣26.7萬元整。
第四條:轉讓金支付方式:該款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在承包期滿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處理后歸還甲方,甲方若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給乙方。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見證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見證單位(簽字章):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
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___________ 的桉樹樹林____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轉讓金額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
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
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
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
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4
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荔枝山和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承包的魚塘邊荔枝山全部的和以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的總價出售給乙方出售上述整樹時限為壹年即從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
二、乙方有權整樹處理所售的和x但山上的龍眼、荔枝、芒果、大葉紫薇、七里香以及其他小綠化樹乙方無權處理乙方如有破壞甲方果園的果樹或小綠化樹以及損壞甲方果園任何設備設施如房屋、交通、通信、電纜等行為均按市場價賠償給甲方。
三、乙方在處理所售的和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和費用。
四、乙方必須在合同期內處理所售的和整樹如乙方沒有在合同期內處理或超出合同期還沒有處理完所售的和在合同期過后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未處理的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條件。
五、乙方在簽署合同時必須先付給甲方人民幣十萬元作為定金乙方在進場處理所售的和前必須付清十五萬元人民幣的尾數方可處理所售的和乙方如在沒有付清尾數情況下私自動工處理整樹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的定金同時終止買賣合同由此帶來的乙方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款項之前甲方承包的林木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本林地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 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并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地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并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簽訂考察認定后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方長期保存。之后,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 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于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 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速生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養護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后續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甲方建設。甲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甲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 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 元。實際面積以林地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后,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地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親人有企業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企業證照、產權證、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將自有林地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東溝兩塊林地轉讓給乙方。第一塊林地承包林場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積:13公頃。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塊林地大同村全德屯東溝林地面積12畝轉讓給乙方(有林權證,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轉讓金額:兩塊林地金額為:大寫 小寫:。備注:
四、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以后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于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并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并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采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后,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群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于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凈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擔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采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范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采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xx年九月一日至xx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_)第__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__華林公司租賃的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
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3
甲 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乙 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款
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______元/畝/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每年農歷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大寫: )元付清給甲方。若逾期兩個月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愿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國家驗收為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并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獲得山場承包經營權后,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在合同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屬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等均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經協商,決定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光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日期: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5
轉讓方(甲方): 承讓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明確轉讓方與承讓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條本合同僅轉讓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不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有關設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權出租范圍內。
第3條承讓方對在承讓林地使用權年限內培養的林木享有所有權,承讓方有權在林地上套種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承讓林地的范圍和年限
第4條承讓林地位于 ,地塊編號為 。其位置與四至界限見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圖與林地規劃設計圖。
第5條轉讓林地總面積 畝,《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號為 ,并以該復印件為附件。
第6條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為年,自辦理完該林地的山林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林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優先權,雙方可另訂合同順預延貳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7條甲方應當將林地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在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同時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條甲方所轉讓的林地應當是甲方與林地所有權原擁有者簽訂的林地使用權轉讓一級合同中,經原林地所有權人同意,準許由甲方統一轉讓的林地。甲方保證原林地使用權人對所轉讓的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具備政府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沒有林地權糾紛。如發生糾紛或變故,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所需費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與林地使用權原擁有者簽訂的一級合同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本合同聯合附件存檔。
第9條在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在義務協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進入林地放火,采礦,挖土,放牧等有損林木的行為,對開荒毀林、偷盜林木等事件要及時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有關單位、個人追索賠償。
第10條在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甲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林地使用權證。辦理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甲方承讓的林地內如果有墳地,乙方進行造林施工時,墳地周圍5米內不種樹。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開挖新墳,須征得當地林業站、村委會、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毀林開坆。
第12條甲方錢包乙方在經營林地期間道路順暢,如出現路權問題或交通阻礙,甲方有責任及時妥善調解處理。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13條合同簽訂并由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權轉讓金,年林地轉讓金為每畝年 元,(元)人民幣。在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中,轉讓金維持不變。
第14條林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辦法為:
1、合同簽訂后,按規劃面積每畝預付定金 元,甲方轉讓的林地為無林荒地, 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實際栽植面積扣還定金后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簽訂合同當年不計轉讓金,轉讓金計算從種植當年起。如至年 月底乙方未進行造林,甲方不再歸還乙方定金,同時有權將乙方規劃的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甲方除將定金歸還乙方外另加罰雙倍定金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林地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時間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給乙方;也可以另行協議將林木作價賣給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條乙方將在使用林地時只能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和綜合經濟效益,亦準許進行林單間套種或立體開發,亦準許修建一些和營林項目相配套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第16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期滿后,乙方應當及時歸還承讓的林地。林地上附屬的生產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雙方協商后可由甲方作價處理。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17條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屆滿時,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須在期滿前180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簽訂續期合同、并向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如使用權年限屆滿終止時,雙方無意續簽合同,乙方應歸還青山,保證租用林地內的采伐跡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費用以該轉讓地最后一個輪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交還林地時由乙方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條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19條遭不可抗的一方,應在72小時之內,將事件以信件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20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已轉讓林地被征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屬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地補償和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償費鬼甲方所有,并同時辦理該林地的解除或變更手續。
第21條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凍害、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22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應在20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20天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另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第23條 如果甲方是違約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給乙方使用或中途變故造成乙方施工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第24條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時支付轉讓金,從滯納之日起,每月應加繳納所欠轉讓金的0.1%的滯納金。
第25條在頒發林地使用權證后,突發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內能在該林地內安排營林項目,經雙方協商,可相應推延本合同規定的期限。雙方協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
第八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26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27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則
第28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不受機構撤銷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第2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30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照《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有關規定,按照面積向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報批。
第3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約定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讓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復印件2份或林地權屬證明2份。
2、甲方關于轉讓林地使用權的村民代表大會決議2份。
3、所轉讓林地規劃設計圖2份。
甲方(簽字蓋章): 縣 鎮 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縣 林業站(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人民政府(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縣林業局(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為:,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