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轉讓合同范本(精選16篇)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
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 的桉樹樹林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 20xx年11月27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轉讓金額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
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
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
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
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土地轉承包經營及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轉讓林地簡況:
轉讓山場為荒山,坐落在盈江縣芒璋鄉寶石村崩東自然村。地名為瓦約空,總面積574.9畝(表面積為1120畝)。
山場四至:
東:從洼子榮臘湯地頭順國有林到洼子集體林地頭至;
南:從集體林地頭順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從交口順洼子到洼子地頭,再直對路董臘宗地腳至;
北:從董臘宗地腳順路到排臘弄地腳,在直上到路,再順路到洼子榮臘湯地頭至。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柒拾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有效期為雙方簽訂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轉讓價款
20__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貳拾叁萬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變更手續全部完成后7日內將林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并辦理合同交接手續。若逾期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賠償雙倍保證金;若乙方違約,必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
1、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 的桉樹樹林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轉讓期限
1、轉讓期限為 20xx年11月27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轉讓金額
1、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
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
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
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
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4
轉讓方:
受讓方:
甲方在榕江縣樂里鄉樂里村12組,購買山林一片,石昌兵、石偉等戶,面積350畝,自愿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經雙方協商,有關事項,特擬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與樂里村所簽的合同規定的四底界為準。
二、雙方議定該片山林價格為人民幣貳佰壹拾萬元整,付款方式:雙方簽字后甲方將應有的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必須要有甲方的領條。
三、甲方保證該山林在合同期內無任何爭議和糾紛,如在本協議規定內出現糾紛等問題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雙倍返還的購山林款。
四、該山林轉讓期限自合同簽字日起20xx年3月3日止,乙方必須將木材砍伐完畢,如有延誤罰款伍拾萬元。
五、涉及該山林原來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該山林自轉讓之日起,合同規定該山范圍內的一切杉松木,均歸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內的土地使用權)。
七、甲方保證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車輛通行)不受任何阻攔。但公路橋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權證書,先林合同以及其它與此山林有關的所有證件等;都交歸乙方。
九、違約規定: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毀約,罰違約方伍拾萬元給守約方。
該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AAA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第號,編號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月。
4. 粵林證字第號,編號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轉讓費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委托人: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號: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7
轉讓方:
受讓方:
林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 ,該林地、林權面積為: 畝,林種為: ,苗木約 株,林權證號為: ;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 立方米。(附圖表、山場明細表、比例尺為 地形圖)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詳見合同附件一:由當地林業局出具的衛星遙感圖和林業局小班面積表):
東:
南:
西:
北: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小 寫: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 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所述行為 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市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轉讓費人民幣大( 小 ),存入甲乙雙方在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 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 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 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包括但不僅限于進糾紛),詳細情況為:行旅游、度假、觀光、餐飲、住宿、種養等),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 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 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 由 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 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 。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8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 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 )。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9
甲方(為賣方):
乙方(為買方):
丙方(為見證方):回龍村民委員會
一、甲方林地基本現狀:
甲方將其位于回龍小粟園里南坡、石亂凹窟窿溝;面積207畝,林地(均為有林地)轉讓給乙方經營林地。具體四至范圍:
東:三叉地南分水嶺 南:頂尖分水嶺
西:石祥墳后通嶺 北:流水溝
實際面積以林權證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為66年,終止日期為2077年12月31日止
三、轉讓期間,乙方對林地用途具有自主權
四、轉讓金額及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林地轉讓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轉讓金;
(二)、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轉讓林地范圍內經輝縣市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甲方承包林地由原合同14戶成員集體決議:一致通過轉讓給乙方。
3、轉讓期間,甲方必須負責順林地與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使用權及收益權不受侵害。
(三)、轉讓期內,因各類因素發生村委會等向乙方要求收取的各類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轉讓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
2、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林地經營權,如乙方確實需要轉讓,可依法辦理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3、轉讓期內,所轉讓林地如因政府建設或規劃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除土地以外,其他補償歸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林地,可由乙方向村委會協調延長合同期,延長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按照原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和享有權利。
六、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并賠償違約方的損失。
(二)、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發生權屬不明等糾紛,致使合同部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期內,如雙方有未盡事宜有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達成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本立合同;
一、轉讓山地的地點與面積
鄉組 小地名 四址界限詳見1:1萬地形圖,面積約 方(按林權證過戶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轉讓期限為30年自日至年
2:本山地用于林業開發(種植油菜)以及配套附著物的建設;
三、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轉讓價格每方共計 元,自簽訂本合同,乙方付給甲方定金 元,剩余部分款項到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后一個星期內一次性全部付清給甲方,如在期限內沒能力辦理完過戶手續,甲方須兩倍還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2:甲方轉讓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國家用地)否則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3:乙方自主經營、自主投資、與甲方無關,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關優惠補助政策與甲方無關;
4:如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后,在規定日期內未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項,過戶林權證無效,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訂金不與退還,本合同自然終止;
5:林權證過戶的相關手續及其費用開支乙方不負責;
6:甲方必須在規定期內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2個月內);
7:租期滿后如村民續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1
方:
乙 方:
甲方為村小組法定繼承人,有權處置名下財產,甲方自愿出售其名下山林地,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出售名下所有林地,以________年所取得的林權證所寫的全部山林地為準,所有山林地含樹林等一切附屬物,乙方一次性買斷,子孫不得反悔。
2、乙方取得所購山林地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乙方所有山林地活動與甲方無關。
3、甲、乙方商定售價為人民幣壹萬捌千捌百元整(18800元),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甲方林權證給乙方,并出具收款收據一份。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永遠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了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明晰山場的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
一、甲方轉讓山場的位置和面積
1、甲方自愿將具有合法產權(林權證號)的四至清晰、無爭議的 山場的林地使用權、林木
所有權、林木使用權(這三權以下簡稱林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山場坐落于面積 畝,林種為 ,樹種為 ,蓄積量(或株數) 立方米(株),分別為 等 片山場。具體四至為:
東: 南: 西:北:
詳見《交地確認表》及1:1萬的地形勾繪圖,實際面積根據圖紙勾繪測算或測繪為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三、轉讓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1、轉讓山場現有價值以雙方協商一致(或請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評估)為準,(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按有償轉讓的原則,本合同中林權的轉讓面積為 轉讓基價為人民幣 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前述價款包括轉讓林地內所有林木款、合同期內林地使用權轉讓款等。分付 萬元,余款 萬元待林權證辦好后一次付清。
四、轉讓林地用途
本合同中轉讓的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或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未經甲方同意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不得進行非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生產建設。
五、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一)甲方權力及義務
1、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仍歸集體所有,山場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收益仍歸甲方。
2、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片山場的林權(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擅自砍伐和銷售本合同項下的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并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積極配合乙方申辦林權變更登記(提交已有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本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同意決議、鄉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等),將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變更給乙方。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得準許他人在乙方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采礦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5、配合乙方做好森林防火、防盜及日常管護工作。協調乙方處理與當地其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的爭執、糾紛和相關事件。
6、甲方應保證所轉讓山場的林權均為商品用材林,無任何公益林及其他限制轉讓的林權;保證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后發生任何權屬糾紛或權利瑕疵,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否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付清林權轉讓價款后,即自動獲得該山場的林權;林權轉讓后,乙方享有完全獨立的林地使用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和收益權、轉讓權、繼承權,包括轉讓給其他從事山場開發、不改變林地性質的公司的權利。
2、乙方在取得林權后必須進行山場開發,第一年內做好總體規劃設計(有條件的需進行專家論證),五年內用于山場開發投入資金必須達到山場總轉讓價款的三倍以上計同時確保合同期滿林木蓄積量不低于 立方米(株)。
3、林權轉讓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繼續受讓該林地的優先權。如雙方協商不再續簽林權轉讓合同,在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無沖突的條件下,該林地及土地上已有林木按如下方式處理:
(1)如乙方在造林基地營造的林木已達到經濟采伐期,乙方有權在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采伐、銷售事宜,甲方不得干涉;林木采伐后,乙方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造林更新,保證山場內不存在荒山,且該山場沒有任何債權債務。
(2)如乙方所營造的林木未達到經濟采伐期,雙方同意該部分林地、林木在本合同期期滿前一年按下面的方式協商選擇處理,最后一期的林木砍伐后的跡地更新造林工作由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
①、自動延續至該輪采伐期結束,乙方按延續實際年限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的年租金;
②、由雙方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造林后至合同期滿時的林木經濟價值,由甲方按評估價補償給乙方;
③、按第②種方式評估后,以評估價出售給雙方均認可的第三方。
4、乙方在取得林權后,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乙方承擔轉讓范圍內山場的森林防火和林木防盜等資源管護責任,發現了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損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甲方亦應積極協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
六、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任何一方違背其于合同中作出的各項承諾或保證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在約定的相應期限內進行山場開發,造成山場閑置或荒蕪的;
3、因國家政策法規變更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造林地因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被依法征用的。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用于報送相關政府部門審核、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日 年日
鑒證單位:
林業站 人民政府
年日 年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3
轉讓方:
受讓方:
甲方在榕江縣樂里鄉樂里村12組,購買山林一片,石昌兵、石偉等戶,面積350畝,自愿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經雙方協商,有關事項,特擬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與樂里村所簽的合同規定的四底界為準。
二、雙方議定該片山林價格為人民幣貳佰壹拾萬元整,付款方式:雙方簽字后甲方將應有的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必須要有甲方的領條。
三、甲方保證該山林在合同期內無任何爭議和糾紛,如在本協議規定內出現糾紛等問題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雙倍返還的購山林款。
四、該山林轉讓期限自合同簽字日起20_年3月3日止,乙方必須將木材砍伐完畢,如有延誤罰款伍拾萬元。
五、涉及該山林原來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該山林自轉讓之日起,合同規定該山范圍內的一切杉松木,均歸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內的土地使用權)。
七、甲方保證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車輛通行)不受任何阻攔。但公路橋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權證書,先林合同以及其它與此山林有關的所有證件等;都交歸乙方。
九、違約規定: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毀約,罰違約方伍拾萬元給守約方。該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_年5月30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開巟地的經營所有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其位于李樓鄉紅塔村土地(位置在西北)東西長8.1米,南北長41米,計0.5畝,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2、轉讓價格為一次性價格,乙方將以每畝人民幣24000元,總計0.5畝,合計120x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轉讓期限為20x年8月15日至無限期。
4、甲方就開巟地上的附屬物必須清除,接收轉讓款后就要把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5、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以后使用此地時,排水暢通及道路通行的永久權利。
6、乙方在使用此地時如遇與此地有相關爭議及糾紛的第三人(包括集體組織和其它個人)甲方必須出面及時解決,如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用地、用途,包括用墳。
8、甲方必須征得此地塊的四鄰的認可,簽字以后方可不會有爭議。如遇征地,甲方要為乙方頂戶辦理。
9、甲方如有征地,甲方將付乙方0.5畝土地款,乙方剩余土地全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5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 村 組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寧國市 鎮 村 村民組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經原發包方書面同意,甲方自愿將合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作為雙方共同信守的憑證。
第一條:轉讓林權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的山場地名 ,
四址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 畝,林種 樹種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權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內轉讓金每畝 元,總額合計為 整,含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
受讓人按下列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它形式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可對乙方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應在合同簽訂后40天內將林權證變更到乙方名下。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積極為乙方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乙方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5、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附近的護林防火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6、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林區道路維修、拓寬的協調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但林木采伐更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以抵押、轉讓等方式流轉,但應設定不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流轉范圍。同時乙方有權因造林而享受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的及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安排甲方勞力,若因甲方勞力不足等問題,乙方有權另行安排。
5、合同期內,將林權變更為乙方名下。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約支付轉讓金。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八條:債權債務處理
本合同生效以前,甲方轉讓山場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對對方的損失做出賠償。
2、因國家建設征用、征收轉讓的林地,按以下 方式解決相關補償。
A、林地補償費、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森林、林木及其它附屬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B、甲方享有總補償額的 %,乙方享有總補償額的 %。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其于本合同中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山場交給乙方的,除應盡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間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鄉鎮人民政府、市林業局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村民組意見(公章):
村民組組長(簽字)
年 月
(簽章):年 月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日 日
山林轉讓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吳興才
乙方:付 翔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