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轉讓合同范本(通用20篇)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轉讓,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征集受讓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內,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雙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__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后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并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后生效。
九、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于____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交易合同及《技術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頁,附件_____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_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2
受 讓 方(下稱甲方):
住 所: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 轉 讓 方(下稱乙方):
住 所: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加油站項目轉讓給甲方的有關事宜進行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
第一條 擬轉讓的加油站項目的名稱為:新堰加油站(以下稱加油站)。
第二條 加油站位置。該合同中所敘述的加油站建設項目,位于安康市石泉縣 。
第三條 加油站用地。乙方將擬建加油站轉讓給甲方的用地須為國有出讓地,占地面積不少于 平方米(允許正負200平方米以內的偏差),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辦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證的使用權期限不少于國家法定的商業用地年限。
第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設、經營主體均
為甲方。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日歷天數,下同)內必須進場實施開工建設,并保證在 天內完成工程建設并投入運營;
2、 作為加油站建設的主體,應對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承擔相應安全、質量及相關法律等完全責任。
3、 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按照應支付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累計滯納金超過 %時,乙方有權收回所轉讓的加油站,并保留繼續追訴乙方責任的權利。
4、 應主動協助乙方替代甲方辦理加油站建設所需要的前置手續。
5、 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辦理的手續以外的應負責的手續以外的其它建設、經營必須的手續,并負擔相應費用和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協助甲方辦理加油站建設所需要的前置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其前置手續如下:
1) 項目立項批復;
2) 建設用地初審意見書辦理;
3) 城建規劃許可手續;
4) 公安消防審查核準意見書;
5) 安監局審查核準意見書;
6) 成品油經營許可、危化品證換證。
2、 負責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現有公路標高。
3、 負責協助甲方加油站建設施工的外部協調,確保加油站的順利建設。
4、 負責協助甲方加油站經營所必須的與道路平交道口建設的協調工作。
第七條 合同價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轉讓總價: 萬元人民幣(大寫: )。本價款為不含稅價款,故乙方不負責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2、轉讓費按照四次付款:
1)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2) 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設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3)第三次,甲方完成國有土地證辦理工作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運營后兩個月內,付清全部余款,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本合同糾紛提交石泉縣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方和乙方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各方充分協商,就房地產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轉讓達成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房地產項目的特征
1.項目位置:該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圍為:東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
2.項目性質:該項目的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___。
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規劃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已履行的有關法律手續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該項目睥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為。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計算,為_______年。
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件為___________;
6.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一)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四條所列各項法律手續和證件同時轉移給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轉移手續時發生的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二)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_____%予以賠償。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罰沒定金,
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_____%賠償甲方損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轉讓費用總計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幣)_____萬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須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幣)_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合同第六條所列總費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后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在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承擔協助辦理手續的義務。
第十條甲方按以下約定向乙方轉交各項證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轉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轉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轉交“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付款期限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可以拒交有關證件。
第十一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參考,需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
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2.負責該小區規劃的開閉所、煤調站、供熱點或鍋爐房、電話支局等至該項目紅線邊緣的管線位置的地上物的拆遷及清理,并承擔其費用。
3.負責小區規劃道路及市政管線工程(包括自來水、雨水、污水)地塊的拆遷及清理,完成為施工臨時水、電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遷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遷及清理,并承擔費用。
4.供電:負責完成小區向該項目供電的開閉所工程,將所需管線接到本地塊周圍并與本地塊緊鄰的規劃路上,并承擔上述工程的各項費用。由規劃路至地塊紅線的管線可由轉讓方組織施工,費用由各使用單位分攤。
5.煤氣或天然氣:負責完成小區向該項目供氣的中低壓調亞站工程,將所需管線接到本地塊周圍并與本地塊緊鄰的規劃路上,并承擔上述工程的各項費用。由規劃路至地塊紅線的管線可由轉讓方組織施工,費用由各使用單位分攤。
6.通訊:負責完成小區向該項目提供通訊的模塊局或電話支局的工程,將所需管線接到本地塊周圍并與本地塊緊鄰的規劃路上,并承擔上述工程的各項費用。由規劃路至地塊紅線的管線可由轉讓方組織施工,費用由各使用單位分攤。
7.負責城市熱力干管至小區勢力交換站或鍋爐房包括交換站或鍋爐房的工程,將所需管線接到本地塊周圍并與地塊緊鄰的規劃路上,并承擔上述工程的各項費用。
8.負責完成小區市政管線(包括自來水、雨水、污水)工程,將所需管線接到本地塊周圍并與本地塊昆鄰的規劃路上,為該項目預留所
需管線接口,并承擔上述工程的各項費用。
9.負責規劃道路引線延伸接至該項目用地紅線的工程,并承擔其費用。
10.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地塊紅線內樹木的有關資料,配合辦理有關手續,其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及有關費用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拆遷、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條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責任
1.經確認,除另有協議的外,繼續履行甲方為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已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拆遷、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2.為辦理有關證件的轉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條規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_____%賠償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履行應盡責任,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_____%賠償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費用的_____%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規定履行應盡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費用的_____%賠償甲方損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由于公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文寫成。
本協議正本二份,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規定的各項附件為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合同目標
甲方委托乙方協助尋找收購方,并促成收購方與甲方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提供符合光伏電站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應委托書,具有合法的售賣權,甲方所陳述的光伏電站所有信息內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現內容不符的情況后果甲方自負。
甲方確實陳述及提供的上述光伏電站產權清晰,無光伏電站產權、所有權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光伏電站產權糾紛及所有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解決和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將光伏電站產權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辦理好相關的手續。
乙方對于受讓方的確認,須促成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聯系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負責,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
第三條 報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費用為總合同額的 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總額扣除 元后的其余費用作為乙方的信息費用。
付款方式和時間的約定:根據受讓方支付給甲方的資金進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讓方資金后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費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四條 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收入,甲方除及時支付乙方應得收入外,還需向乙方支付應付報酬總額的 % 作為滯納金。
若甲方繞過乙方,直接與乙方介紹的受讓方實現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成交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權下不得將甲方的露給第三方。甲乙雙方發生不能協商解決之爭議,雙方均有權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機關起訴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解除此合同,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過對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 ,截止到 年 月 日,自甲、乙雙方的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文家場苗圃 項目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苗圃概況:
1、該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約_______畝。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轉讓價款:
1、經雙方友好協商,苗圃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在合同簽定七日內支付定金_______萬元,在_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
三、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轉讓費,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點作滯納金支 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 10 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 處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 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鑒于:其中一期工程項目已獲得區計委同總并正向北京市計委申報立項,為了保障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本著優勢互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行。
備案文件
第一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項至第5項文件的復印件,第1項和第6項文件的復印件應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提供給乙方。
1.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
2. 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
3. 北京市區發展計劃委員會所發基發(20xx)183號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發《關于將東廟村、西頂村、葫路村、立凌村列為20xx舊村發行試點的批示》;
5. 甲方與北京市區臨河鎮人民政府開發所辦簽署的協議書;
6. 甲方已支付給北京市區人民政府的款項的合同收據(其中1千萬元已支付給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政府,另2千萬元已支付給區開發辦作為保證金)。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不給將該收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需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發現上述文件虛假、
合同標的
第四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轉讓“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權益。該項目位于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為準。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負責先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中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或者將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細節安排將由雙方議定。
第六條 若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盡快成立動作項目的項目公司。雙方承諾在北京市相關部門立項批準后15日內成立項目公司,雙方各持50%的股份,項目公司一經成立,甲方即應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繼續辦理有關項目報批手續。
若采用將甲方股份全部轉讓的方法,甲乙雙方承諾按照合同第八條第2款第3項的約定辦理。
第七條 乙方承諾以每畝32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大約在1900萬畝的規模)。該款項一部分用于直接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甲方與該社所簽建設協議書中甲方的應付款項,余款歸甲方所有,作為甲方轉讓該項目報收獲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條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實行:
按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的規定,甲方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補償金=“a”(萬/畝),項目成功轉讓后乙方應支付給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的總款項=“a”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A)。
甲方在轉讓本項目所獲收益為32(萬/畝)- a =“b” (萬/畝),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總款項=“b”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B)
保證
第九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為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并有合法手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該定的范圍內依法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并已獲得充分的批準,許可或授權,與乙方簽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北京Q園高級別墅區規劃圖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該項目未來報批開發的依據。
甲方向乙方保證將協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項目公司的名義辦理所有與項目立項相關的手續。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把部分土地出讓金返還給乙方。
負責為項目獲得征地的批文。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減免乙方的稅收。
協助乙方與水利局、供電局、防洪辦等部門取得費用減免或為項目提供最有利的條件。
協助乙方與鄉政府做好有關拆遷和回遷的工作。
甲方承諾并掌握依據:“北京Q住宅小區”其中一期工程項目一旦獲得XX區計委和北京市計委的立項同意,其他兩期工程將自動通過立項批準,乙方只需呈報建委便可進行施工。
如果最終采用甲方轉讓所有“Q”的股份給乙方的方式以達到項目轉讓的目的,甲方必須保證在”Q”在轉讓后不存在任何的債權、法律糾紛和稅務等問題。
第十條 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保證及時足額籌措全部投資款項,并在市規劃委允許的范圍內適當調整規劃方案。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計委、規劃局等行政部門辦理項目報批手續或立項主體不符合雙方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雙方約定的該項目立項批文,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若該項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獲得立項批準,甲方應將乙方所付款項全部返還給乙方。
第十三條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及時足額支付合同價款,則每逾時1日,乙方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2‰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0日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5‰(每日)的標準向甲乙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個月仍未履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釋為:由于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等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提供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對方和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并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則應繼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關違約責任條款約定的時間,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公休日除外)。約定時間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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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項目(下稱“項目”),乙方知悉該項目情況并自愿受讓,經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項目整體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情況
第二條 項目轉讓價格
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項目的轉讓價格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三條項目轉讓價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應于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選擇現金、轉賬、支票結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若乙方選擇轉帳或支票結算的,應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賬戶信息向甲方支付轉
讓價款,甲方確認收款后及時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項目轉讓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之日起,項目轉讓生效,除經甲方單方書面同意,該項目轉讓程序不得逆轉。
2、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轉讓項目。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項目轉讓價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2、自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協議所述項目的相關權利,享有該項目自轉讓生效之日起所產生的收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和風險,即與該項目有關全部風險均由乙方一概承擔,甲方無需為因項目開發、運營等而產生的風險承擔任何責任。
3、項目轉讓后,因該項目產生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價款的,乙方應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轉項目轉讓程序的,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項目轉讓價款作為違約金。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按時履行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義務,或把本協議下的項目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萬元的違約金。
4、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 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0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占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為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外銷許可證號為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于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鑒于:其中一期工程項目已獲得區計委同總并正向北京市計委申報立項,為了保障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本著優勢互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行。
備案文件
第一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項至第5項文件的復印件,第1項和第6項文件的復印件應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提供給乙方。
1.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
2. 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
3. 北京市區發展計劃委員會所發基發(20xx)183號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發《關于將東廟村、西頂村、葫路村、立凌村列為20xx舊村發行試點的批示》;
5. 甲方與北京市區臨河鎮人民政府開發所辦簽署的協議書;
6. 甲方已支付給北京市區人民政府的款項的合同收據(其中1千萬元已支付給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政府,另2千萬元已支付給區開發辦作為保證金)。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不給將該收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需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發現上述文件虛假、
非法或無效,提供該文件的一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同標的
第四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轉讓“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權益。該項目位于北京市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為準。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負責先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中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或者將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細節安排將由雙方議定。
第六條 若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申報立項,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盡快成立動作項目的項目公司。雙方承諾在北京市相關部門立項批準后15日內成立項目公司,雙方各持50%的股份,項目公司一經成立,甲方即應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繼續辦理有關項目報批手續。
若采用將甲方股份全部轉讓的方法,甲乙雙方承諾按照合同第八條第2款第3項的約定辦理。
第七條 乙方承諾以每畝32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大約在1900萬畝的規模)。該款項一部分用于直接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甲方與該社所簽建設協議書中甲方的應付款項,余款歸甲方所有,作為甲方轉讓該項目報收獲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條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實行:
按甲方與區臨河鎮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簽訂的《舊村改造開發建設協議書》的規定,甲方向東廟村經濟合作社支付補償金=“a”(萬/畝),項目成功轉讓后乙方應支付給東廟村經濟合作社的總款項=“a”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A)。
甲方在轉讓本項目所獲收益為32(萬/畝)- a =“b” (萬/畝),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總款項=“b”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以下簡稱:B)
保證
第九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為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并有合法手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該定的范圍內依法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并已獲得充分的批準,許可或授權,與乙方簽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北京Q園高級別墅區規劃圖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該項目未來報批開發的依據。
甲方向乙方保證將協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項目公司的名義辦理所有與項目立項相關的手續。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把部分土地出讓金返還給乙方。
負責為項目獲得征地的批文。
協調鄉政府按規定減免乙方的稅收。
協助乙方與水利局、供電局、防洪辦等部門取得費用減免或為項目提供最有利的條件。
協助乙方與鄉政府做好有關拆遷和回遷的工作。
甲方承諾并掌握依據:“北京Q住宅小區”其中一期工程項目一旦獲得XX區計委和北京市計委的立項同意,其他兩期工程將自動通過立項批準,乙方只需呈報建委便可進行施工。
如果最終采用甲方轉讓所有“Q”的股份給乙方的方式以達到項目轉讓的目的,甲方必須保證在”Q”在轉讓后不存在任何的債權、法律糾紛和稅務等問題。
第十條 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保證及時足額籌措全部投資款項,并在市規劃委允許的范圍內適當調整規劃方案。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計委、規劃局等行政部門辦理項目報批手續或立項主體不符合雙方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雙方約定的該項目立項批文,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若該項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獲得立項批準,甲方應將乙方所付款項全部返還給乙方。
第十三條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及時足額支付合同價款,則每逾時1日,乙方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2‰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0日按應付合同價款的0.5‰(每日)的標準向甲乙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后超過3個月仍未履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釋為:由于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等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提供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對方和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并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則應繼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關違約責任條款約定的時間,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公休日除外)。約定時間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簽署和蓋章: 授權簽署和蓋章:
簽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簽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補充協議
甲方: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區XX大街17號
代表人:劉
乙方: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區路4號
代表人:黃
鑒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8月5日簽訂了項目合同,根據該合同第五條的約定,現乙方承諾收購甲乙股東的股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對原項目轉讓合作合同作如下變更和補充,以資雙方共同遵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正在申報的“北京Q住宅小區”(暫定名)項目們于北京市XX區臨河鎮東廟村。該項目用地約1900畝,其中包括村莊用地750畝,最終以規劃局確定的紅線圖面積為準。甲方承諾以高級別墅區的名義向北京市計委、規劃局申報該項目。并保證該項目不豐在興建別墅的任何障礙。否則,應按本協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甲方繼續以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計委、規劃局等部門辦理“北京Q住宅小區”項目的申報立項等有關行政手續。甲方怠于履行該條義務而致該項目未獲行政部門批準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甲方承諾不再就此項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權收購并辦妥工商登記前,甲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關于此項目轉讓協議或其他合作協議的行為均構成違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違反上述約定構成違約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萬元。乙方不履行股權收購之承諾,不協助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時,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甲方股東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及其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
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B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簽署和蓋章: 授權簽署和蓋章:
簽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簽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3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紹協作促成甲方與持有100%股權轉讓,甲方愿支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2、甲方是購買編號:本著互惠互利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介紹協作促成持有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及有關傭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簽訂本《居間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最高行為準則,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讓方完成
1—3乙方幫甲方受讓的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________________宗地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以下簡稱甲方)實施服務,“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東(法人或自然人)、與甲方有關聯的企業或個人、甲方的經辦人、或經甲方經辦人轉介紹的企業或個人。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地塊項目規劃如下:此地塊用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平方米。指標按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1、建設覆蓋積率≤4.0
2、建設覆蓋率≤35%
3、建設間距:滿足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層數:高層
5、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投資服務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受讓本合同
第一條
1—3條款式所約定的土地,并協助甲方簽到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轉讓成功后,則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務金額: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完成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收購后,甲方愿付給乙方居間服務費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條件的方式計算支付傭金
1—1如轉讓價為1%支付給居間方;
1—2如轉讓價為(不含)以下的,則按轉讓價的1%以及轉讓價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給居間方。
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編號綜地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在支付項目轉讓費的同時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按與乙方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無條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發票。若甲方違約,需另按每天1%拖欠費支付違約金。
第三條:保密條款
3—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
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秘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
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書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
第二條
2—1條款中所列的作業內容。
4—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有保密義務,甲方有對乙方公開股權轉讓談判進程的義務,如甲方在隱瞞乙方的情況下,跟乙方所介紹的項目方達成交易,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按
第二條
2—2條款中約定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同時,還可要求甲方按該項目收購標的金額的1%支付違約給乙方,并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完畢。若此項又有違約,需要另每天1%拖欠費用支違約金。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后,必須按約定兌現雙方書面協定的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根據
第二條
2—1條款中所列作業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5—2、乙方有權知情整個項目的收購談判。
5—3、在項目收購成功簽約后,乙方有權要求按雙方的書面協議由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違約
6—1、本合同一旦簽訂,若無協議
第七條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或其它法定情形,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以合同約定傭金的總金額全部賠償給乙方,并支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6—2如雙方產生違約糾紛,應在尊重事實基礎上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7—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到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時終止。
7—2、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合同在事實上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其它條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新鄭市黃水河景觀綠化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已由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了工程建設協議書。
5、甲方已向原建設單位交納了工程履約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項目整體轉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履行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建設施工任務;甲方仍舊以原來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負責配合乙方履行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支付給原建設單位 元的工程履約保證金在轉讓協議簽訂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轉讓費按工程最終決算價的結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賬時扣除。甲方不負責稅務問題。
3、乙方接受該項目后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及轉讓合同的約定和國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承擔質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嚴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轉讓后,繼續以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的相關事務(如:結算、驗收、工程款手續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務)。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實而產生的與在建工程及其所屬土地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由甲方承擔,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及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即使該爭議、訴訟或仲裁產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7、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把本項目轉讓給第三方,如單方違規,則向對方賠償工程總造價的作為違約金。
8、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相關資料。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4、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四、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4、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解決。
5、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6、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8、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五、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并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至上述施工項目完成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乙方蓋章: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5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筑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
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
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
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
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
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
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
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
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
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
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
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
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
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
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__]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__-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
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
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
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__]第號文批準;
1.1.2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__-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
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
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
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
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
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
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建筑設計費;
2.2.3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土地出讓金;
2.2.5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
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
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按時間進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
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條 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 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 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8
對于項目轉讓居間合同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商丘市睢陽區劉莊城中村改造項目整體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的合同標的物介紹給受讓方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劉莊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受讓方業主
簽訂項目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雙方當事人做好協調洽談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轉讓合同,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報酬
1、居間報酬的標準:委托方承諾;一旦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了針對本項目轉讓合同,委托方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萬元人民幣。
2、居間報酬的支付辦法:
1).委托方與項目投資業主簽訂項目轉讓合同即為居間成功,居間服務費應在合同簽訂日內支付總金額的%,即萬元。
2)、居間服務費在項目開工日內付清。(最遲在委托方與項目投資業主簽訂項目轉讓合同日內付清。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的宗旨及原則
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對提供日常保潔服務,協商如下:
二、合同的范圍
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范圍、作業內容及清掃周期以《清潔標準及定期作業指導書》為準。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保潔用水、電。
3.對乙方保潔質量應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質量標準。
4.教育有關人員遵守區內保潔制度,共同維護區內環境,愛護園內設施。
5.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倉庫、辦公用房及辦公電話一部(注:電話費由乙方支付)
6.負責協調乙方與園內客戶間的關系。
7.負責向乙方提供園內客戶有保潔要求的有償特約服務信息。
8.積極采納乙方在園內保潔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處理有關投訴。
9.甲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駐現場。
10.甲方有責任代乙方向客戶開局有償特約服務發票和收據(發票和收據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進駐現場的書面通知后,要積極做好準備,準時進駐現場。
2.乙方在甲方設立作業所。作業所在業務上受乙方和甲方雙重領導。
3.認真完成《清潔標準及定期作業指導書》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衛生質量,達到客戶滿意。
4.乙方在內服務人員不少于人,非內公共區域內日常保潔工作(如:有償特約服務)由乙方從公司總部另調人員完成,并保證各項工作質量。
5.乙方人員要統一著裝,衣帽整潔,佩帶本公司名牌,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督指導,并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和保潔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將當月保潔工作總結和下月保潔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8.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用供應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各種用功手續,如因用工不當,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9.乙方在承包的保潔工作范圍內,甲方如因保潔工作未達到保潔質量標準,被有關社會職能部門(環衛、城管等)進行處罰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實際上經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口頭警告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0.5%——1%.
11.乙方教育員工愛護區內建筑物及室內外各種設施,注意節水節電。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潔工作中不慎給甲方設施、材料及甲方客戶、物品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3.乙方作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具有專業知識人員承擔。
14.乙方作業應遵守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15.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種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強管理,安全生產。
16.乙方為保證施工質量,須根據不同材質,采用相適應的清潔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負責提供保潔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客用品(如:大、小垃圾袋、衛生紙、香球、光亮劑、清潔劑等)
五、合同總價
本合同月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發現保潔質量問題,以轉賬支票方式于每月日前(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全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日常保潔服務費人民幣元整。如發現保潔質量問題,甲方按照月保潔費的10%先行扣款,然后雙方協商。
合同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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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日常保潔合同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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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于每月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向乙方支付代乙方收取客戶有償特約服務費用的%;扣除的%作為甲方應收的管理費。
七、合同變更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與提前終止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2.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
項目轉讓合同范本 篇20
甲方(債權出讓人):
乙方(債權受讓人):
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前,債務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計 元未還(相關債權憑證附后)。
二、現甲方將以上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并保證:
(1) 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四、違約責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其他規定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深藍信息技術公司 乙方(公章)深綠咨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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