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債務轉讓合同(通用3篇)
夫妻雙方債務轉讓合同 篇1
債務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債 權 人(以下稱乙方):
債務轉讓方(以下稱丙方):
鑒于本協議中提到的債務形成時甲丙為夫妻關系,本協議簽訂時甲丙已離婚,且夫妻共同財產已協議分割,為妥善解決乙、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務轉讓協議:
一、三方同意將丙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萬元的債務轉移給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轉移的債務包括借條約定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甲方承諾
1、根據相應借條,甲方已確知丙方對乙方的相關債務,并自愿接受丙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
2、甲方與乙、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合同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應以其與乙、丙方之間、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
3、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過錯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張借條約定的任何債權。
五、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地點:
年月日:
夫妻雙方債務轉讓合同 篇2
債務受讓人(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債務轉移方(以下稱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為妥善解決乙、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務轉移協議:
一、三方同意將乙、丙雙方于 年 月 日訂立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確定的丙方對乙方的債務轉移給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轉移的債務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債務。
三、甲方承諾:
(一)根據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確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對乙方的所有債務,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甲方成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協議生效前辦妥擔保合同重新確認手續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及保險等需要變更的其他事項。
(三)甲方與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應以其與丙方之間、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過錯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張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
五、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丙方仍繼續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義務。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訴訟,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附件:
(一)甲方貸款證復印件
(二)甲方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夫妻雙方債務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債務受讓方):
乙方(債權方):
丙方(債務轉讓方):
一、債務受讓人、債權人與債務轉讓人簽訂債務轉讓協議時,各方應認真閱讀債務轉讓協議。債務轉讓協議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債務轉讓協議必須由債務受讓人、債權人和債務轉讓人親自簽章(一方或多方是單位的,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親自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三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
四、三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債務轉讓協議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本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債務轉讓協議的附件,與債務轉讓協議一并履行。
甲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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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箱地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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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箱地址
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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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