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精選28篇)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山場最佳經濟效益,甲方在穩定所有權,搞清經營權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將該戶座落在 山場約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
一、第一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金:兩塊共計人民幣 元整。自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轉讓經營期限內山場一切經營權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撓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繼承權和轉讓權。
五、在經營期間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處分權、繼承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財物。
六、乙方經營期滿后,如果山場樹木沒采伐完,按市場價格轉給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昌橋林業站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廣告經營權質押給乙方作為乙方債權的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履行債務的期限為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經營權質押合同標的
(1)本合同經營權質押標的為乙方位于武漢市武珞路與中南路交叉口中建三局大廈(注:最好注明產權號或者土地證號或什么路多少號)第6、7層全部外墻墻面和第8層部分外墻墻面(僅指墻高)的廣告經營權,廣告經營權所涉廣告位墻面面積約23*9平方米。乙方廣告經營權系__________(填:基于投資大廈所有權、購買經營權、租賃經營權或其他取得方式)所得。
甲方保證:1、基于該廣告經營權的任何經營權人可以自由設立任何合法廣告或將該廣告位租賃給他人設立廣告;2、出質的廣告經營權無任何權利瑕疵3、該廣告經營權價值不低于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價值。甲方如違背上述條款中任何一項,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廣告經營權價值金額為_____元整,全額質押。
(3)廣告經營權期限為_____。注:(期限必須有,1年期的經營權和20xx年期的價值可不一樣,質押期限肯定比經營期限短,但是我們應當把經營權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其期限與質押期限無關。)
第三條、本合同廣告經營權質押擔保的乙方債權范圍為: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的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等。
第四條、質押的經營權的交付的時間:乙方將借款交付給甲方以前,乙方應當將____(注:此處填寫產生經營權的基礎合同)交付給乙方并配合乙方辦理經營權出質登記。
第五條、本經營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
第六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七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經營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3)其他可能導致甲方喪失債權清償能力的事由。
第八條、在乙方實現本合同項下所有債權以前,甲方如需轉讓已經出質給乙方的的廣告經營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簽訂債權讓與協議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以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該經營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
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經營權辦理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在該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訴至人民法院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該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公證用一份。 該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后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可以約定違約金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經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關于乙方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_號游艇商場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每月應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承包期間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須預付甲方六個月的`承包金,其中__________個月作為經營風險保證金,該__________個月的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經雙方結算后退還乙方。以后每三個月向甲方交納一次,每次在__________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應嚴格把關商場內所進商品質量,杜絕過期、變質食品、假貨,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果因為乙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導致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需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衛生、海事、紀律等),如有違反,將根據制度處罰(制度另附),處罰直至退場,并不退還押金;
6.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的一位員工餐、工作服、水、電;并在躉船一樓樓梯左側下方免費提供一間房間作為倉庫;
7.甲方負責乙方在商場及倉庫所有商品的安全,如發生損壞或丟失,將由甲方負責。
8.甲方在乙方簽單消費將給予__________折優惠。
9.酒店客人在商場簽單消費,甲方為其代收其款項,甲方將扣__________%做為手續費及稅金,每月結清。
10.酒店部分需給乙方代銷(如酒店紀念品等),酒店給予一定折扣(__________折),每月結清。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雙方愿意續簽,應期滿前一個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承包金。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證復印件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4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證件號碼:
第三人:
證件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債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質物
本協議的質押物為出質人對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人簽訂的合同編號為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第三條 履行方式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土地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并由第三人登記備案。第三人應監督出質人的經營行為,確保質押物不被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如發現出質人有以上任何行為的,應及時通知質權人。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第四條 質權人權利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如發生上述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第五條 出質人義務
1、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2、出質人保證質權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權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3、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4、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3、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二)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述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質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第三人各執一份。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巴音寶力格鎮的林苑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林苑賓館經營業務(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暫定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萬元,乙方必須一次性繳清承包費250000萬。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林苑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一樓大廳及衛生間、二樓營業室及5間客房、三樓10間客房和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乙方若以林苑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5、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6、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7、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取暖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水、電費用。
8、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10%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林苑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果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林苑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于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16、嚴格按照區、市、旗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
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ie,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三)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損害甲方及林苑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6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
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7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1、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2、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
3、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年。
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
2、甲方于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月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系。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后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市)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總商(丙方)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鋪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位于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加盟分店轉讓給乙方繼續使用,加盟分號為:___________;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加盟期滿后,丙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加盟合同,同時廢止本合同。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費為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將加盟費(大寫: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給予乙方開具收據并交付商鋪鑰匙(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甲和丙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作為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作為違約金。
六、丙方不得在與甲方簽訂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義務限定乙方權利的行為和決定,同時乙方也應當同意并履行甲方與丙方所簽訂的加盟合同中的相關義務。
七、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甲方與丙方應當將其雙方所簽訂的加盟合同(或復印件)一份交付乙方保存。
八、本合同未約定之事宜,可以參照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加盟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9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乙方自愿將位于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甲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甲方所承租土地的實際面積以甲乙雙主共同到現場測量為準。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為20xx年。自 20xx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0 日止。
三、出租價格及租金支付方式
1、現金。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該三年時段內以每年每畝650元人民幣 支付給乙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時間為當年10月31日之前。(必須為水稻登場之后)
2、20xx年6月1日后及20xx年5月31日止該時段內,甲方每年支付乙方500斤中秈稻谷,價格以當年國家出臺的糧食保護價折算成人民幣支付。每三年為一周期(注:參考年限分別為20xx、20xx、20xx、20xx年)。贏虧各自承擔,互不找補,支付方式同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遵紀守法。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甲方有權無條件使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大小溝、渠、塘、壩等水源,亦即甲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水源以甲方方便進出水為前提,確保不誤農業生產為根本。
4、因甲方承包面積較大,在統一集中施用化肥、農藥后,如因正常進出水而非人為因素造成甲方承包土地周邊水源內的魚、蝦、蟹類等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而造成絕收,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6、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注:根據被征收、占用的土地面積免除相應的承包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國家現行的糧農補貼政策不變。如若國家改變對三農的補貼政策,乙方按改變后政策執行。
2、乙方與甲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乙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
3、有權獲得土地流轉受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4、有權監督甲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3、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收回該土的的使用權。如乙方提出要保留甲方所建的地面設施,通過協商折價予甲方經濟補償。甲方如需繼續租賃,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
4、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在自主、自愿基礎上擬定。
2、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按合同履行各自義務,享受各自權利,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按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數賠償,并依相關法律法規追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鄉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另簽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以備完善合同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0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應由甲方交納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大寫: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轉讓土地的面積:甲方將牧場自來水房東邊的面積為40畝集體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經營期限:從20____年1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三、土地經營范圍:該土地種植農作物、糧食及樹林,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四、轉讓費交付辦法:土地轉讓費一次性每畝1200元,40畝共計48000元(大寫:肆萬捌仟元整),乙方轉讓費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地邊界限:東至阿布都蘇力地,南至墳墓,西至葉爾克拜地,北至老水渠為界。
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土地期間的.經營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七、承包期內,乙方的經營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八、違約責任: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除政策調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違約責任由縣、鄉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關裁定,對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村委會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縣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飯店所有設施設備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后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飯店內所有設備設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預付轉讓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_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注銷。將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號的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房主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該租賃合同。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八臺桌球和電腦記費系統及附帶設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房主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轉讓費)為元人民幣(大寫)。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的營業執照由乙方轉讓后,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4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質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5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鎮中心南路的賓館轉租給乙方經營,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轉租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轉租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租金及支付方式:轉租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轉租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將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租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租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租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甲方:
乙方:
時間 :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移動手機專賣經營權轉讓協議,協議如下。
一、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前提下,為了更好地經營和管理,甲方將移動手機專賣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詳細清單附后略),商品計人民幣XX元,押金計人民幣貳萬元,總額為人民幣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憑。
三、乙方對專賣店有經營權,沒有轉讓權(乙方不得將經營權轉讓給他人)。
四、甲方收回經營權和乙方自動退還經營權時,甲方應接收乙方存貨,(商品),按進價付款給乙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貳萬元。
五、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歸乙方,同時顧工工資,水電,房租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之前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從即日起,店鋪經營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協助乙方平穩過渡和協調好上級公司關系,對于有異議或有爭議的問題,雙方應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友好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XX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X年XX月XX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XX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丙方簽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梔子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梔子栽種后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梔子實際種植范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梔子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梔子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
年 月 日生效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8
擔保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股東個人):
身份證號:
反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乙方與貸款人通過網簽訂的《網絡借款電子借條》(標流水編號為:)中以擔保函的方式為乙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約定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現甲方為確保該追償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網絡借款電子借條》(以下簡稱《電子借條》主借款協議)約定之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費用(未還本金金額的1%)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二、擔保形式及期間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期間自被擔保的主借款協議成立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三、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電子借條》約定向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后3日內向甲方償還其已經承擔的全部擔保款項。逾期未履行的,參照本合同的第五條、第八條執行,林場經營權詳見《林場經營權抵押清單》(附件1)。
四、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相關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有關手續。
五、抵押權的實現
若甲方代償后3日內未得到乙方的清償,則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的林地經營權進行折價處理、公開轉讓或出租;林地經營權采取折價、公開轉讓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實際價款應當優先清償甲方的債權。若該所得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則歸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責任,乙方不能及時補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進行訴訟追償。
若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未就抵押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則甲方或其債權受讓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的經營權年限,以拍賣、變賣所得償還債務。
六、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相應調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權證、審批表;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以折價或者以轉讓、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權利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在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的請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抵押物進行任何處分;
(5)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電話、郵件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
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履行償還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場經營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4)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財產進行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抵押財產,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同時保證不自行且不準許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礦、采砂、采土等行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郵箱、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可能引起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關通知行為發出時,即視為已送達至乙方。
八、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明確表示不償還其到期債務或以其他行為表明不償還的;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主擔保合同下擔保款項的20%;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并由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電子借條》主協議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電子借條》后,本合同便發生法律效力);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的,乙方仍應在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應的后果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翼龍貸網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為搞活________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________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________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占總股份49%,乙方占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__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并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后,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________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__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就蔣岙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碾米廠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碾米廠經營權,不得買賣。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寫: )支付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承包期內,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費,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乙方在自主經營當中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沒收承包履約保證金,而且收回承包經營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碾米時間: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農忙加班一個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并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保護和維護好碾米廠及其設備,其他需要的設備承包者自備,如已有設備損壞,按價賠償(設備如損壞或有故障乙方及時維修并費用自付,并保持清潔衛生)
3、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碾米廠及其設備的損失,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集體的賠償義務。
4、碾米廠經營過程中電費乙方自負。
5、乙方在碾米廠不準堆放其他雜物,并監督他人不準堆放雜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經營中,不得影響周圍群眾的生產生活。
七、承包期滿后,甲方驗收碾米設備能正常運行后,甲方將乙方的1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記息在一個月內退還。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在承包期內,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將沒收1000元履約保證金。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1
出租方(商鋪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范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縣_____街_____市場舊址的_____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筑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_____年,起租日為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_____%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___元/年(人民幣大寫:___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后順延六_____個月的對應日_____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_____日,則從第_____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將該商鋪用于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于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并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并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并委托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于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定如下承包合同。
1、甲方將金華市婺城區悅客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及房屋使用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與房屋租賃期限一致,即自20____年7月8日至20____年7月8日,共計十年。承包費即房屋租賃費,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包旅館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擾和參與經營。
4、乙方承包經營旅館后,繼續使用甲方店名和執照,乙方要合法經營、遵規守紀。如出現違規違法等問題,乙方要負全責。
5、乙方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轉讓,對旅館設施要保持原貌,不得改造擴建。否則要處一萬元至三萬元的.罰款。乙方經營期間,對旅館設施、物資的維護費用乙方自負。
6、甲方在乙方經營期間,要保持旅館原貌及原有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資,不得隨意撤換、搬走。旅館設施及物資,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點清交接,承包期結束,乙方按照清單清點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即生效,不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墻建立廣告設施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墻建立廣告設施需經該樓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占總人數的業主的'同意。乙方負責將開發樓北側山墻保暖層處理完整并粉刷一遍,該樓業主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三、 建設標準: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建設廣告設施。
(2) 乙方負責對廣告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因廣告設施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應按收費標準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繳納廣告管理費,并負責甲方每天公益性廣告三個時間段,每個時間段不低于十五分鐘,具體按機關作息時間早晨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下午上班時間
(4) 乙方不按標準定期繳納承包費,不按規定時間播放公益性廣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拆除該廣告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承包期間內,如政府動遷或開發商開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本合同期履約滿后,如甲方仍需將廣告位經營權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經營權。
七、 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民康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診所基本情景
本協議所指診所位于秦皇島海港區友誼路47號民康診所。診所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賃協議)
該診所證照編號為:___________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民康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變更予乙方。
2、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過戶手續,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3、民康診所經營權及所有權價格(其中包括診所內現有設備、設施及藥品)共計_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______)。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該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該診所內的設施、設備及藥品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診所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該協議簽訂之日后,該診所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職責由乙方承擔。協議簽訂之前所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職責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在核對診所內物品無誤,房屋租賃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自簽字之日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5000元整(金額大寫伍千元整),甲方需在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天內向乙方辦妥該診所經營權及所有權的法人變更。自該診所經營權變更乙方為所有并交由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______整)
2、轉讓款由甲方按著收到款項的時光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擁有該診所經營的合法權利及所有權出讓權利。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該診所變更費用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著每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3、心得體會范文甲方保證供給該診所證照的'準確性,合法性時效性及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可變性。
4、無論任何原因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診所經營權變更及經營地址變更,甲方需在延期一周內返還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同時自第一次付款日算起按著已定金的每日百分之二十比例賠付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該診所變更期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供給有關該診所經營管理相關的一切證照及手續。
2、因甲方供給不合法證照及手續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診所房屋租賃合同
4、診所物品清單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河碼頭經營場地事宜訂立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租用的三堡碼頭部分場地轉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位置如下:
自碼頭南面通道水溝北起向北至三層樓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運河南邊第一個纜樁起向北九十米到2號桅桿吊機操作臺邊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層樓通道以西至運河邊留做的8米寬的共用通道。同時,甲方應在租場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間底層的房間歸乙方辦公使用。
二、租賃期限:
為 年零 個月,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繳納: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期間,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計人民幣 萬元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計人民幣 萬元。租金的`具體支付方法,參照甲方與河碼頭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付款條件,即:
四、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場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則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違約金。
五、鑒于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已與杭州河碼頭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場地使用訂立租賃合同,乙方承諾如屆時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場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幣 萬元轉租給甲方。
六、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因經營需要在租賃場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設備,如遇國家、集體征遷,與甲方無涉,相關的補償由乙方按其與河碼頭另行簽訂的協議處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送航運管理處一份,送三堡村一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6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積:
甲方根據農戶委托將其承包經營的徐橋鎮桃鋪村鐵鋪、王寨兩組87.6畝山場、旱地土地(地名、面積、平面圖附后)承包給乙方從事花卉、苗木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轉包(承包)期限為二十年,即自20_年___月______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為每年200元/畝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計人民幣捌萬柒千陸佰元整。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承包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甲方必須協調乙方工作,使之水、電、路三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因本項目實施而引起的與社會所發生的矛盾糾紛,給乙方合法經營的環境。
8、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租賃范圍內地面附屬建筑物(農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務必在租賃期滿(不再租用)清理租賃范圍內的建筑物或種植物。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乙方在承包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徐橋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面積共__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詳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日,承包期間____年, 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前為免租期(裝修期間)。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承包費:雙方訂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當年租金依照市場價三年一調價。
2、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期間與房產及土地相關的稅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包含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3、合同第一條第2頁雙方清點以后隨租金一同交納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給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____萬元。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監督。
4、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具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5、租賃期間,甲方須處理或抵押該房屋,應當提前30天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合同有效不得影響乙方承租權。
6、如因甲方直接或間接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水、電、氣等乙方有權力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杜絕給房屋造成危險的任何隱患。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餐廳電梯乙方必須負責定期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固定資產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動物品乙方有權處置,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屋頂建設由乙方自行報有關部門審批,產生相關費用及任何問題自行解決,甲方須眉積極配合。
3、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或相關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并承擔承包經營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須經雙方協商同意。(____萬元計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用,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超過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甲方因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全額賠償,如造成乙方不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當于本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應賠償差價。
3、本合同簽訂后,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裝修原值中的____萬元,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離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工經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面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而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征得對方同意方可免責。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山場經營權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訂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面積共__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__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