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精選26篇)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
原承包方: (以下稱甲方)
接受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愿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 塊,地名四至界線分別為
共計 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十年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費
三、轉讓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在土地內搞建筑。
六、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甲方繼續承包該土地,乙方無條件退出。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八、乙方轉讓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因征地產生的優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承擔責任 。
十、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證明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3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4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承讓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明確轉讓方與承讓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條本合同僅轉讓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不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有關設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權出租范圍內。
第3條承讓方對在承讓林地使用權年限內培養的林木享有所有權,承讓方有權在林地上套種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承讓林地的范圍和年限
第4條承讓林地位于 ,地塊編號為 。其位置與四至界限見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圖與林地規劃設計圖。
第5條轉讓林地總面積 畝,《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號為 ,并以該復印件為附件。
第6條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為年,自辦理完該林地的山林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林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優先權,雙方可另訂合同順預延貳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7條甲方應當將林地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在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同時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條甲方所轉讓的林地應當是甲方與林地所有權原擁有者簽訂的林地使用權轉讓一級合同中,經原林地所有權人同意,準許由甲方統一轉讓的林地。甲方保證原林地使用權人對所轉讓的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具備政府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沒有林地權糾紛。如發生糾紛或變故,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所需費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與林地使用權原擁有者簽訂的一級合同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本合同聯合附件存檔。
第9條在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在義務協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進入林地放火,采礦,挖土,放牧等有損林木的行為,對開荒毀林、偷盜林木等事件要及時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有關單位、個人追索賠償。
第10條在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甲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林地使用權證。辦理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甲方承讓的林地內如果有墳地,乙方進行造林施工時,墳地周圍5米內不種樹。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開挖新墳,須征得當地林業站、村委會、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毀林開坆。
第12條甲方錢包乙方在經營林地期間道路順暢,如出現路權問題或交通阻礙,甲方有責任及時妥善調解處理。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13條合同簽訂并由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權轉讓金,年林地轉讓金為每畝年 元,(元)人民幣。在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中,轉讓金維持不變。
第14條林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辦法為:
1、合同簽訂后,按規劃面積每畝預付定金 元,甲方轉讓的林地為無林荒地, 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實際栽植面積扣還定金后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簽訂合同當年不計轉讓金,轉讓金計算從種植當年起。如至年 月底乙方未進行造林,甲方不再歸還乙方定金,同時有權將乙方規劃的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甲方除將定金歸還乙方外另加罰雙倍定金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林地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時間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給乙方;也可以另行協議將林木作價賣給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條乙方將在使用林地時只能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和綜合經濟效益,亦準許進行林單間套種或立體開發,亦準許修建一些和營林項目相配套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第16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期滿后,乙方應當及時歸還承讓的林地。林地上附屬的生產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雙方協商后可由甲方作價處理。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17條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屆滿時,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須在期滿前180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簽訂續期合同、并向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如使用權年限屆滿終止時,雙方無意續簽合同,乙方應歸還青山,保證租用林地內的采伐跡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費用以該轉讓地最后一個輪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交還林地時由乙方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條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19條遭不可抗的一方,應在72小時之內,將事件以信件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20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已轉讓林地被征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屬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地補償和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償費鬼甲方所有,并同時辦理該林地的解除或變更手續。
第21條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凍害、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22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應在20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20天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另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第23條 如果甲方是違約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給乙方使用或中途變故造成乙方施工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第24條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時支付轉讓金,從滯納之日起,每月應加繳納所欠轉讓金的0.1%的滯納金。
第25條在頒發林地使用權證后,突發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內能在該林地內安排營林項目,經雙方協商,可相應推延本合同規定的期限。雙方協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
第八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26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27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則
第28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不受機構撤銷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第2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30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照《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有關規定,按照面積向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報批。
第3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約定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讓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復印件2份或林地權屬證明2份。
2、甲方關于轉讓林地使用權的村民代表大會決議2份。
3、所轉讓林地規劃設計圖2份。
甲方(簽字蓋章): 縣 鎮 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縣 林業站(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人民政府(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縣林業局(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6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森林類別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時光為____________。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7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所屬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轉讓山林的狀況
1、地址: 。
2、四至: 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權證登記為準),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用材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林地是生態防護林、公益林\視為轉讓無效,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總價款 萬元。付款方式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付給甲方 萬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轉讓過戶。
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與發包方在上述地塊上得山林承包關系自行終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確定的退耕還林優惠補助金,以后爭取國家有關補助與甲方無關。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時,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4、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協助乙方到林業管理部門辦理《林權證》及相關規定手續,并在本協議書簽定后 個工作日內辦妥。
6.負責解決地界糾紛, 制止侵權行為, 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
7.為乙方生產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內若乙方需要修筑道路或建筑物,甲方無權干涉,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防盜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獨立享受國家各級部門關于林地開發的相關優惠政策,該林地內所有的林木(含經濟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繼續使用,同等情況下,甲方優先轉讓給乙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萬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向對方支付其他賠償金。
七、其他事項
1、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于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并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并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采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后,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群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于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凈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擔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采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范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采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9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 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 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 小寫:),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2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_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_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_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4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貳拾萬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萬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為:B451000391431,宗地號:326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6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廣 東 省 林 業 局 監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
住址:
乙方(轉入方):
住址: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復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和鎮(鄉)政府批準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終止原有的承包關系。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 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并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地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并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簽訂考察認定后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方長期保存。之后,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 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于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 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速生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養護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后續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甲方建設。甲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甲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 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 元。實際面積以林地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后,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地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親人有企業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企業證照、產權證、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8
甲方(出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乙方(受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為規范集體林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范
(一)本合同所稱的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 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為。
(二)集體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任何組 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進行林權流轉;林權流轉不得改變林地所有權的性質和林業用途,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林業生態環境;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合同規定的剩余期限,集體統一經營管理林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70 年。
(三)受讓方須有林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 得土地經營權,應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
(四)林權流轉以登記的宗地為最小單元,除流轉合同另有約定的,林地上 的林木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應當與林地經營權一并流轉。
(五)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
(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 轉林地經營權,應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原流轉合同有明確同意再流轉條款的視為書面同意),并向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六)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獲得的,需經依法登記取 得林權類證書,方可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
(七)未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統一經營。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流轉林地經 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 組織。
(八)林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林地 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方式
(一)經自愿協商,甲方將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共計 宗林地,共計 畝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出讓給乙方,出讓期限共 年。
林地宗地流轉信息表 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地塊名稱(小地名) 林班號 小班號 面積(畝)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樹種 流轉方式:出租、轉包、 入股、其他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二)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筑和資產情況現狀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處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雙方協商后確定以下列 種方式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 元,面積 畝, 共計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3.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方式: 。 4.其他方式: 。
(二)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轉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由□甲方□乙方受償, 或者 。
(三)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原則約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應在本合同生 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 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權流轉價款。 有權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 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甲方應當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并配 合乙方(受讓方)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五)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 區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 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 依法按規定或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四)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 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承擔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 作。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 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林業生產附 屬、配套設施。
(二)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再次流轉林權。
(三)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將受讓的林權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 保。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流轉的林地、林木及 地上附著物有關補償費的歸屬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 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 90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三)合同期滿后,該流轉林地范圍內留置林木的處置方式:
□與有權收回該流轉林權的權利人協商展期 年,支付價款或實 物 。
□經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后,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 收買。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收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滿后,流轉期間受讓方投資建設的附屬設施處置方式: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處置。□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支付價款購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情形發生涉及產權變動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 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 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 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 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綠化約定期滿 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 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 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 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讓方、 受讓方、林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林業主管部門__、__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19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0
立協議雙方: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使該林地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本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一、林地轉讓范圍及界邊:
1、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畢租村民李鵬成同意將楊家墳箐(林權證為楊家墳箐)林地(果園)依法轉讓給彭志榮經營使用。
2、轉讓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總面積為:地界邊范圍以林權證上的為準。
東至: 箐 ,南至: 界 ,
西至: 交界。,北至: 箐 ,
3、轉讓范圍:包括林地的經營使用和林地內現有的林木、果樹、建設設施,水電設施以及林地腳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養殖、種植業,乙方在開發使用土地時應遵守國家林業部門、土地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
2、在林地轉讓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圍內的一切權益歸乙方享有。
三、轉讓期限及價款:
1、轉讓期限以林權證上的期限(62年)為準,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畝林地轉讓費每年為人民幣:8421.00元,總價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協議簽訂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轉讓款大寫:柒萬伍仟元整(¥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國家政策允許林權轉讓時甲方將林權證轉讓過戶到彭志榮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辦理或處理有關事宜的甲方必須出面處理解決(包括出具或辦理相關文件資料、證明材料等),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款柒萬伍仟元給甲方。
2、甲方需確保所轉讓的林地、道路、水、電等的產權清晰、四至明確沒有權屬糾紛,甲方還需辦理完善、縣、鄉鎮、村委會、村組到村民的簽認會議文件等相關手續,否則
發生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轉讓期內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經營管理權;在轉讓期內該林地內所產生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若國家或企業單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賠償費屬甲方的份額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屬設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補償、賠償費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組名義賠付的,由甲方出面辦理代領給乙方享有。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使用或轉租、轉讓經營,并享有繼承權。
4、乙方享有林地內及周邊道路、水利、電力等資源的使用權不承擔前期任何費用,需要另外接水、接電、修路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占地、接點等相關工作。
5、甲方應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轉讓的林地內任意開挖、種、殖、砍伐樹木或破壞堵塞道路、破壞水電設施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如有發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協調解決。
6、本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在辦理林類變更、林權證轉讓過戶、流轉等所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條款,若一方違約,除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給守約方支付總轉讓金額的20%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條款及后附文件資料復印件為協議的組成部分;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執一份,村小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1
轉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鑒證單位
鑒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3
甲方(出讓方):。
負 責 人: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山林的概況
1、林權證號:
2、四至界畔(以林權證為準):
3、流轉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
4、流轉山林總面積: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價款:流轉總價款(山林流轉的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33萬元(大寫:叁拾叁萬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轉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收取流轉費。
(2)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后收回流轉山林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上述流轉山林的產權清晰,沒有山界不明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解決與本組村民及周邊環境所發生的邊界爭議,并維護乙方對其山林的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其流轉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對其山林的自主經營權,不得毀損山林內的竹木和到該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筍,不得將牛、羊等牲畜牽進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該山林中的樹木。本組村民除編制其生活用具在經乙方允許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贈與、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和營造山林規劃、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5)對其流轉費自行分配,因內部的分配問題所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6)在流轉期內,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新修或擴建公路,甲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并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流轉物)的使用、收益和對該山林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經營,將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和補償。
2、義務
(1)維持流轉山林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轉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還山林時不能有天窗的現象出現,必須保留竹長 米以上,樹木直徑不得小于 cm。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根據乙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持原有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登記。
3、其他: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經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其他約定事項: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場 人:
附件:
1、流轉山林附圖;
2、甲方林權證復印件;
3、本組村民會議記錄。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4
甲 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乙 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款
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______元/畝/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每年農歷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大寫: )元付清給甲方。若逾期兩個月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愿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國家驗收為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并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獲得山場承包經營權后,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在合同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屬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等均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經協商,決定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
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
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9月1日
農村林地轉讓合同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土地資源,發展農村經濟建設。藥材愛納香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第一條:林地流轉地塊面積
(一)乙方將合法擁有的位于貴州省冊亨縣丫他鎮______村_____組的林地_____畝流轉給甲方。具體林地和熟地使用權流轉面積以實際流轉面積為準。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體位置坐落在______組______山坡,總面積______畝四個界限: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內的牧草、林木、雜樹及附著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凈,如有墳墓、人行路、公路、田邊、田溝、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礙以上的幾點要求,避免發生糾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任何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才發手續。
第二條:轉讓期限
轉讓期從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轉讓期限滿。藥林和其他經濟作物和林地歸還乙方,如方需要繼續承包,可以從新訂合同。
第三條:轉讓交易方式
(一)甲方為帶動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藥林種苗。乙方負責播種、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負責收購按每斤___元收購。
(二)林地使用權一經同意流轉協商,乙方將原持有的林權證交給當地林業部門,在簽訂合同時現場登記并協助甲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藥林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及其他附著物的使用權因此而獲得的其他各項權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間依法自主經營,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權合作期滿,只要國家關于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變,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是否繼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四)有權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在林區設置防火劑安全管理,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按相關規定配合甲方辦好林地使用權更變登記手續,變更期限與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權后,若出現林地或熟地使用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不得應向甲方的正常經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期間國家所扶持的所有藥林項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項目資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設開發。
(四)協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財產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制止盜伐林地哄搶藥林的行為發生。
第六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流轉的林地使用權必須設有林地權屬爭議,若有產生林地權屬爭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合同期內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林地藥林林木及附著物補償,甲乙雙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全面覆行合同義務,承擔的應是同等的責任;即賠償應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響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覆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拒詳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此項證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發生的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隊覆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合同。
第八條:糾紛處理
如產生合同糾紛先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了在起訴到冊亨縣人民政府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林業局、林業站各備案一份,合同簽證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證機關(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