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轉讓合同(精選28篇)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57號9號樓 電話: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孫偉東 職務:總經理
乙方(受讓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信貸資產:指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后所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及相應應收未收利息、罰息的所有權利),以及附屬于主債權的擔保合同權益等從權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別說明,標的資產、轉讓標的與信貸資產具有相同的含義。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貸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屬文件以及對該等合同及附屬文件的任何有效變更。
1.3 轉讓日:指乙方將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賬戶之日。
1.4債權文件:指與確認、行使債權相關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放款憑證、他項權證(如有)等。
1.5債務人:指貸款合同項下的(各個)債務人。
1.6擔保人:指為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各個)擔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計算。 第2條 轉讓標的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信貸資產轉讓清單》(附件1)中所列的信貸資產的本金及應收未收利息、罰息,共 筆,截至 年 月 日,信貸資產本金余額為 元。
甲方保證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并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債權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均為合法有效并可執行的。
(2)信貸資產依據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并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3)甲方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信貸資產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貸資產上設臵債務負擔,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
第3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幣種為人民幣,作為乙方受讓甲方持有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金額為: 元(小寫), (大寫)。
3.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3.1條約定的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戶名: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 賬號:236415771297;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麥島路支行
3.4自轉讓日起,信貸資產收益權及信貸資產涉及的風險全部轉移至乙方名下,信貸資產未來發生的損失及收益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信貸資產項下的全部權益。
第4條 標的資產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債權文件清單》(格式見附件2),雙方按照《債權文件清單》進行逐一核對。所有的債權文件均應為原件,甲方保證債權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4.2核對完畢后,甲方應將一套與原件相符的債權文件復印件(由甲方蓋章確認)交付給乙方。交付完畢后,雙方簽署《債權文件交割確認函》。
第5條 債權轉讓通知及擔保權利變更
5.1 甲方應依法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保證人等義務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轉讓的信貸資產有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擔保權利變更相關的手續。
第6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6.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開業許可。
6.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6.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6.4 甲方未就轉讓標的的性質、條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亦未對乙方的預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
第7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7.1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7.2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3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甲方購買信貸資產,且乙方用于購買信貸資產的財產來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7.5乙方不得將信貸資產進行再轉讓。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經披露和未披露的關于轉讓標的存在或潛在存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自愿承擔因轉讓標的現狀和本次交易的風險可能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
7.7乙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并有機會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乙方承諾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放棄基于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的任何瑕疵,以誤解、顯示公平、欺詐、重大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張變更、撤銷合同或申請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權利。
第8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基于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2)向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
(3)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如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10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的條款作出補充或變更;一方以出具承諾函或保證函的形式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視為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關于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2條 通知和送達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往來文件(以下統稱為“往來文件”),應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其他方的聯系方式,以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出,并在下述條件下送達生效:以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出方收到傳真發出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同時采用上述幾種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達到對方者為準。
12.2本合同項下的經辦人或經辦人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關變更通知之前根據變更前的聯系方式所發出的往來文件視為有效
第13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
編號:
出讓人: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讓人: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陜西省西安市路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陜西省西安市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系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包括貸款(普通企業貸款、同業拆借、同業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透支等依法依約可以轉讓的金融信貸資產。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系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于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并、轉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系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甲方自愿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形成的債權按以下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按以下方式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上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為 ;
開戶行名稱為 ;
大額行號: 。
第四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轉讓交割之日起,轉讓標的項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轉讓債權交割日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結息日至轉讓債權交割日(不含當日)的利息歸甲方所有;轉讓債權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歸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貸款本息的方式為:
乙方向債務人發送應收利息通知單,甲方代理收付貸款本息。甲方應在債務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劃入受讓人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五條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
乙方應按 %/年的綜合費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費和代理收付手續費,具體計算公式為: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總和=受讓信貸資產本金余額 %信貸資產剩余天數/360,信貸資產剩余天數自轉讓債權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貸資產本金余額發生變化,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照本金余額實際變化情況分段計收。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季支付,乙方應在收到債務人歸還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之前,將相關信貸資產轉讓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為:
將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蓋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權利憑證復印件。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將受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和第八條約定的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受讓人沒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日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罰息。甲方沒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憑證的,乙方沒有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
第八條 轉讓通知
甲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之日前,將債權轉讓事宜依法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債務人,并取得書面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應將書面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書面通知回執進行確認,并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回執轉移占有證明文件。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保證債務人在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不會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能夠足額清償債務,若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因債務人出現商業信用風險未向乙方足額清償債務,乙方有權就未受清償的余額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乙方有權向債務人或方分別或同時提出清償要求,向任何一方單獨提出要求并不視為自動放棄對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后,乙方應將有關債權憑證轉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該項連帶保證的保證范圍為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合同權利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同權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貸資產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貸資產合同當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轉讓的合同權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受讓信貸資產后,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信貸資產管理人的職責,在管理信貸資產期間放棄債權或因怠于行使權利而致使債權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批準、登記手續的辦理
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 / (甲方或乙方)應當負責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 (甲方或乙方)應協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再度轉讓給其它具備受讓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置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四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五)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債權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但條件是本合同約定受讓可以再轉讓信貸資產且新的受讓人也必須遵守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并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貸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收取的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就拖欠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應采取書面方式,并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乙方: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路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3
出讓人:(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讓人: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中國
鑒于:
一、甲方按《信托貸款合同》(編號:)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 億元信托貸款,并同意向乙方部分轉讓甲方在該《信托貸款合同》項下
本金為 億元(放款日期為 年 月 日)的貸款債權(下稱“信貸資產”,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二條《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2.乙方同意用自有資金受讓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貸資產。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信托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系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為普通企業貸款。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系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的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于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并、轉而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系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六、本合同所稱《信托貸款合同》系指甲方與 于 年 月1 日簽署的《信托貸款合同》(編號: )。
第二條 轉讓標的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主債務人名稱 轉讓貸款本金數額(人民幣) 貸款年利率 期限 主要債權憑證
合同憑證 其它憑證 主合同編號及名稱 從合同編號及名稱無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同意將上述信貸資產按以下《信貸資產轉讓價格清單》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
信貸資產轉讓價格清單
轉讓標的 轉讓價款 貸款利率
債務人名稱 合同編號及名稱 轉讓信貸資產本金金額
編號: 人民幣 億元 人民幣 億元
第四條 轉讓價款和相關費用的支付
乙方將轉讓債權本金金額叁億元劃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自乙方將相應的轉讓債權本金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該部份貸款債權及與之相關的一切從權利和義務無條件轉歸乙方享有。 甲方有權收取轉讓費,轉讓費為轉讓債權本金金額的 %/年,計算公式:轉讓債權本金金額 %實際存續天數/360。
第五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罰息的方式
自債權實際交割之日起,乙方授權甲方按原《信托貸款合同》約定向債務人收取本金、利息和罰息,并在收到上述本金、利息、罰息后的1個工作日內將扣除轉讓費后的本金、利息、罰息劃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有權直接扣收實際交割日之前甲方有權收取的相應利息。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下列《信貸資產債權憑證清單》所列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選擇以下方式:
將加蓋甲方公章的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復印件移交乙方占有。 信貸資產債權憑證清單
序號 合同憑證 借據憑證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1 編號: 信托貸款合同 借款借據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 年 月 日。在上述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將轉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移交乙方占有。
自上述轉讓價款劃付至甲方指定帳戶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項下的貸款債權轉讓與乙方持有。乙方沒有在交割日當日支付債權本金轉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0.5‰/天計違約金。
第八條 轉讓通知
乙方同意甲方無須向《信托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擔保人通知本協議項下貸款債權轉讓事宜。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不承擔擔保責任,即債務人在信貸資產轉讓后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致使乙方得不到足額或部分清償,乙方也無權對甲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甲方承擔償還債務的風險。該商業信用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法、真實、有效;
(二)依《信托貸款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托貸款合同》當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等限制性條款;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權利限制。
第十一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轉讓的信貸資產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信貸資產再次轉讓給其他具備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二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置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七)甲方保證此交易價款為公平的市場價格。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三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八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并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另一方可按轉讓債權金額的 0.05 %收取違約金。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應采取書面方式,并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收件人: 通訊方式:
乙方:
收件人: 通訊方式:
第十六條 法律適用
有關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管轄
本合同項下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級別管轄規定的前提下,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分別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關各方。
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 月日 (簽字):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4
范本 信貸資產轉讓是銀行業近年來新興的一種金融創新。那么對于信貸資產轉讓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信貸資產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范文一 編號: 出讓人: XX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讓人:XX公司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____省____市路號 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____省____市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民法典》、《民法典》、《貸款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系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包括貸款(普通企業貸款、同業拆借、同業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透支等依法依約可以轉讓的金融信貸資產。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系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于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并、轉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系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甲方自愿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形成的債權按以下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按以下方式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上述
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XX公司; 賬號為 ; 開戶行名稱為 ; 大額行號: 。
第四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轉讓交割之日起,轉讓標的項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轉讓債權交割日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不是同____日的,上一結息日至轉讓債權交割日(不含當日)的利息歸甲方所有;轉讓債權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歸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貸款本息的方式為: 乙方向債務人發送應收利息通知單,甲方代理收付貸款本息。甲方應在債務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劃入受讓人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XX公司;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五條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 乙方應按 %年的綜合費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費和代理收付手續費,具體計算公式為: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總和受讓信貸資產本金余額215; %215;信貸資產剩余天數,信貸資產剩余天數自轉讓債權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貸資產本金余額發生變化,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照本金余額實際變化情況分段計收。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季支付,乙方應在收到債務人歸還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或借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之前,將相關信貸資產轉讓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為: 將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蓋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權利憑證復印件。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將受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和
第八條約定的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受讓人沒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日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罰息。甲方沒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憑證的,乙方沒有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
第八條 轉讓通知 甲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之日前,將債權轉讓事宜依法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債務人,并取得書面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應將書面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書面通知回執進行確認,并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回執轉移占有證明文件。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保證債務人在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不會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能夠足額清償債務,若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因債務人出現商業信用風險未向乙方足額清償債務,乙方有權就未受清償的余額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乙方有權向債務人或方分別或同時提出清償要求,向任何一方單獨提出要求并不視為自動放棄對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后,乙方應將有關債權憑證轉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該項連帶保證的保證范圍為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合同權利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同權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貸資產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貸資產合同當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轉讓的合同權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受讓信貸資產后,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信貸資產管理人的職責,在管理信貸資產期間放棄債權或因怠于行使權利而致使債權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批準、登記手續的辦理 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
(甲方或乙方)應當負責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甲方或乙方)應協助
(甲方或乙方)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再度轉讓給其它具備受讓資格的
第三方。
第十三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置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
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四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五)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債權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但條件是本合同約定受讓可以再轉讓信貸資產且新的受讓人也必須遵守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并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貸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收取的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就拖欠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應采取書面方式,并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乙方:XX公司 地址:____省____市路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范文二 出讓人:(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讓人: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中國 鑒于:
一、甲方按《信托貸款合同》(編號:)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 億元信托貸款,并同意向乙方部分轉讓甲方在該《信托貸款合同》項下 本金為 億元(放款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貸款債權(下稱“信貸資產”,具體情況見本合同
第二條《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2.乙方同意用自有資金受讓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貸資產。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信托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系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為普通企業貸款。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系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的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于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并、轉而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系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六、本合同所稱《信托貸款合同》系指甲方與 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簽署的《信托貸款合同》(編號: )。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自愿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項下債權和義務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債權轉讓后,原《信托貸款合同》項下相應由甲方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轉由乙方享有: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出讓方(甲方):杭州漢羽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受讓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擔保法》及相關法律和法規,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下稱“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本合同以見附件中《質權轉讓標的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各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擔保合同為基礎,原借款合同副本、保證合同副本或抵/質押合同副本、抵/質押權利憑證原件、借款借據副本(復印件)、債權轉讓通知書以及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質權轉讓價款的劃款憑證為本回購合同的見附件,沒有副本文件的,應為加蓋甲方公章的正本復印件。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回購型質權轉讓業務,指依據協議約定,甲方在出讓質權的同時,與乙方約定在將來一個確定的日期,以約定價格無條件購回其出讓給乙方的質權。
(二)本合同所稱轉讓標的為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轉讓的質權。
(三)本合同所稱轉讓價款為轉讓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質權交易價款。
第二條 質權轉讓
(一)甲方向乙方申請質權轉讓時,應當向乙方提交《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申請書》以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借款人有關資料,相關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副本或復印件等。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質權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主債權及從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損失賠償債權、利息債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債權轉讓在甲乙雙方之間生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填寫并向乙方提交經其有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乙方暫不將《債權轉讓通知書》寄送借款人、擔保人。但在甲方不履行回購義務時,乙方有權向借款人及擔保人發出該通知。
第三條 賬戶監管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在乙方開設專用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甲方完全履行回購義務前,凡本資產轉讓協議所涉借款人歸還的任何款項應當且僅能進入該賬戶,該賬戶不得撤銷、轉移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同意該專用賬戶由乙方監管,乙方有權對該賬戶實施監控。在甲方完全履行回購義務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該賬戶內資金不得支出,不得質押給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清償或抵銷第三人的債權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條 轉讓價款
(一)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二)轉讓價款支付的前提條件:
1. 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至今尚未發生違約事件,尚無任何爭議或糾紛的發生。
2. 甲方已將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副本、保證合同副本或抵/質押合同副本、抵/質押權利憑證副本(復印件)以及借款借據副本(復印件)交乙方收執,且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已確認無誤。
3、甲方已將經有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交乙方收執。
4.雙方約定的其他劃撥信貸資產轉讓價款的前提條件: 。
(三)乙方在甲方滿足上述前提條件后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 質權回購利率及計息
(一)本合同執行的年利率為 %。
(二)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的起息日為轉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按日計息。
第六條 回購
(一)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期限為 天。本合同簽訂之
日為信貸資產轉讓日, 年 月 日為信貸資產回購日,回購金額為轉讓價款加上回購利息,共計 (幣種) 元(大寫)。
(二)甲方應于回購日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和回購利息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回購日,甲方履行完回購義務后,甲方對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方可支出或進行其它處臵。乙方應將預留的債權轉讓通知書正本、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還甲方。
第七條 借款人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時,甲方應在接到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申請后于一個工作日內立即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意一種處理方式:
(一)要求甲方將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款項立即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由乙方進行監管。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提前回購義務。借款人提前還款日即提前回購日,甲方將轉讓價款及回購利息劃給乙方,履行回購義務;乙方收妥轉讓價款及回購利息后,應將債權轉讓通知書、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還甲方。甲方提前履行回購義務后,甲方對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方可進行處臵。
第七條 提前回購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回購其轉讓給乙方的全部信貸資產:
1.甲方或借款人生產經營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其履行回購或還款義務的。
2.甲方或借款人依法申請或被第三方申請破產、重組、托管或其他類似法律程序,或者發生合并、分立、重組、兼并、收購、破產等情形。
3.甲方或借款人出現的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行使債權的情形。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前回購通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的義務,乙方隨后將提前回購的質權項下債權轉回給甲方。
(二)甲方提前回購應該按照實際用款天數及本合同第五條確定的回購利率計算利息,并應于回購當日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和提前回購利息一次性劃入第六條中乙方指定賬戶。甲方履行完回購責任后,可取回債權轉讓通知書、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副本文件或復印件。
(三)除依本條第(一)款、第七條、乙方采取違約救濟措施或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情形而導致的甲方提前回購的情形外,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回購時,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對方同意,可提前回購。
第九條 逾期回購
(一)甲方若在回購日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回購義務,乙方有權自回購日次日起按照 的日利率向甲方計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未付款金額逾期利率逾期天數。
(二)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乙方有權代甲方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發出依本合同約定留存的《債權轉讓通知書》,要求借款人向乙方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擔保人承擔其擔保責任。
(三)甲方未按時履行回購義務的,乙方有權扣劃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以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賬戶上扣收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回購而未購回的轉讓價款、回購利息和逾期利息等應付費用。甲方賬戶余額不足以扣劃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追收。
第十條 甲方承諾與保證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向乙方作如下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業務,具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資格。
(二)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所應有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甲方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轉讓信貸資產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向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單據、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
(四)甲方對轉讓的質權項下債權與借款人未約定抵銷、禁止或限制轉讓該債權,并保證也不增加類似約定;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額、還款日等可能影響乙方債權的要素進行更改。
(五)甲方所轉讓的信貸資產項下債權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權利的限制,該債權真實、合法、有效;甲方未對該債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擔保,且未轉讓給他人。
(六)甲方應在回購日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回購義務。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清償信貸資產本息,均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按期履行回購責任。
(七)回購合同簽訂前及回購期間,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通報甲方及借款人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如甲方故意隱瞞重大事項的,乙方有權隨時要求其無條件回購。甲方或借款人發生可能影響甲方回購能力的重大事項,如重組、兼并、收購、撤銷和破產清算等,或者經營不善發生嚴重虧損,以及與第三方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它法律糾紛,應立即通知乙方。根據事件的影響程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無條件立即承擔回購責任。
(八)本合同簽訂后,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減免借款人的債務。
(九)甲方應當就其與借款人間存在的或即將發生的任何借款合同糾紛書面提請乙方特別注意,甲方與借款人間不存在未提請乙方特別注意的未解決的任何借款合同糾紛。
(十)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者借款人/擔保人變更住所地或名稱時,甲方應在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信貸資產轉讓、回購有關的律師服務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十二)對于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甲方應付款項,允許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上扣劃。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業務,具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資格。
(二)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所應有的內部授權,不違反乙方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乙方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信貸資產轉讓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四)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變更住所地或名稱時,應在5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行為
出現或發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或視為甲方違約:
(一)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賬戶監管”約定義務。
(二)甲方違反第九條“甲方承諾和保證”中的任一事項。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信貸資產回購義務,或當出現第八條所列需提前回購的情況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提前回購義務。
(四)借款人提前還款時,未及時通知乙方或出現其他應通知而未通知乙方的情形。
(五)甲方存在欺詐行為或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等原則的行為,損害乙方合法的權益。
(六)其他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事項。
第十三條 違約處理
甲方違約后,乙方有權視甲方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以下任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糾正上述違約行為。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回購義務。
(三)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扣劃或/和抵銷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賠償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回購全部信貸資產,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按轉讓價款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七)其他法律規定或允許的違約責任方式。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支付的轉讓款項乘以逾期天數乘以萬分之 計算。
第十四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披露給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人員。
(二)該文件和資料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國家法律法規所要求的。
(三)向法院的訴前披露或類似披露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四)履行信貸資產告知義務,向債務人及擔保人披露擬轉讓的信貸資產信息。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浙商銀行
法定地址:杭州市慶春路288號
郵編:31000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蔡惠明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鑒于:
甲方、乙方均為依法成立、合法存續并具有金融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擬開展同業間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為明確雙方在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中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二○○六年 月 日在 (地點)簽署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另有約定,否則下列詞語的含義應解釋為:
(一)信貸資產轉讓日:是指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約定將信貸資產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即20xx 年7月 日;
(二)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和對借款合同及其條款的修訂、補充或其他更改;
(三)擔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擔保合同和對擔保合同及其條款的修訂、補充或其他更改;
(四)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五)擔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六)工作日:是指銀行對外受理一般對公業務的銀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國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元、相應利息及其他與債權相關的權利)及甲方在擔保合同項下對擔保人享有的全部權利和利益(以下簡稱“信貸資產”)。
第三條 信貸資產的轉讓價格
本合同項下信貸資產的轉讓價格為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利率上浮5%。
第四條 信貸資產轉讓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關于信貸資產的全部文件(下稱“信貸資產轉讓文件”)復印件送達乙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2.借款借據;
3.乙方認為甲方應當提交的其他有關信貸資產的文件。
(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送達的前款所列全部信貸資產轉讓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上述文件進行審核,決定是否接受該筆信貸資產的轉讓。
(三)乙方經審核,如同意接受該筆信貸資產轉讓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經審核,如不同意接受該筆信貸資產轉讓的,應及時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無須就此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戶 名:浙商銀行
開戶行:
賬 號:
自信貸資產轉讓價款全額付至上述賬戶時起,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即轉由乙方享有。
第五條 相關費用及其支付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安排費、代理費等相關費用(共計)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合同利率-轉讓利率)轉讓金額實際天數/360天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在每季度付息日或還本付息日,由甲方在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以及本息中扣除
第六條 信貸資產轉讓后采取以下第(二)種方式管理。
(一)乙方自理
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給乙方后,由乙方行使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自行向借款人收取本息,但乙方在行使相關權利時如需甲方提供必要協助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二)甲方代理
1.乙方委托甲方代為管理信貸資產項下的權益,授權甲方代理收取借款人應付的本息。
2.甲方在代理管理信貸資產項下權益期間,應當:
(1)忠實履行各項代理職責,及時、合理的行使乙方在信貸資產項下的各項權利,保障乙方權益不受損害;
(2)將自借款人和/或擔保人處收到的任何文件和資料及時送達乙方;
(3)將借款人和/或擔保人的經營及財務等狀況及時通報乙方;
(4)嚴格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和/或擔保人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在收到或獲悉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違反借款、擔保合同的事件或情況后3個工作日內通報乙方。
3.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貸資產項下權益期間,當信貸資產將受或已受損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貸資產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計息、付息方式及時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及時扣除相關費用并在收取利息后2個工作日內將按轉讓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5.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貸資產項下權益期間,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應付利息逾期支付,乙方有權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向甲方計收逾期期間的復利;對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有權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貸資產項下的權益時,對甲方管理信貸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必要時有權終止對甲方的委托自行管理信貸資產。
第七條 追索權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到期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和/或擔保人未按擔保合同約定主動承擔擔保責任的,乙方有權就未償還貸款本息向甲方追索。
(二)乙方根據前款規定行使追索權,適用以下第2種方式:
1.限額追索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僅在 (注:具體額度由業務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決定)的限額內對乙方未得到償還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償還責任。
2.全額追索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應對乙方未得到償還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償還責任。
(三)自信貸資產轉讓日起至信貸資產到期日止的期間內,如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并就全部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向甲方進行追索:
1.借款人或擔保人以其對甲方的其他權利對信貸資產提出抵銷、索賠、留臵、其他扣減、仲裁或訴訟等;
2.借款人或擔保人存在通過改制、合并、分立、破產、轉移財產和抽逃資金等形式惡意逃廢債務的情形;
3.甲方故意隱瞞或未如實向乙方通報借款人和/或擔保人的經營及財務等狀況;
4.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信貸資產轉讓文件等;
5.存在對甲方商譽、業務活動、財務狀況和本合同項下的履行能力可能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訴訟、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門的強制性執行措施;
(四)乙方按本條約定向甲方追索時,可以向甲方送達信貸資產追索通知書(格式見本合同附件2-2),要求甲方根據追索通知書的要求償還乙方尚未得到償還的信貸資產本息。甲方應無條件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將相應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五)甲方按乙方要求承擔償還責任后,乙方應當將甲方所承擔償還責任對應部分的信貸資產債權轉回給甲方。對于其他未轉回給甲方的信貸資產債權,乙方有權繼續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清償責任。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一)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1.就開展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甲方已取得有關政府部門及監管機構的批準;
2.就開展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甲方已獲得批準或授權;代表甲方簽署本協議的簽署人已得到甲方有權機關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甲方簽署本協議;
3.截止至轉讓日,信貸資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瑕疵、爭議或糾紛;
4.信貸資產轉讓文件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遺漏、隱瞞任何可能導致乙方誤解或給乙方權利和(或)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或不利影響的事實或情況;
5.借款、擔保合同項下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6.信貸資產不受借款人或擔保人以其對甲方的其他權利所主張的抵銷、索賠、留臵或其他扣減等;
7.甲方已全面、充分、適當地履行了其在借款、擔保合同項下全部責任和義務;
8.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的債務責任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均不發生任何變化;
9.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與借款人、擔保人對借款或擔保合同做出任何形式的變更或修改;
10.截止至信貸資產轉讓日,借款人、擔保人沒有拖欠借款合同項下已到期的任何款項,也不存在其他違反借款、擔保合同的行為;
11.甲方未將該信貸資產轉讓給其他第三方或在該信貸資產上設定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
12.截止至信貸資產轉讓日,不存在任何對甲方商譽、業務活動、財務狀況和本合同項下的履行能力可能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訴訟、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門的強制性執行措施;
13.在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完成后,如發生或可能發生任何對甲方財務狀況或本合同項下的履行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等時,甲方應于發生之日起(含該日)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4.甲方負責辦理信貸資產轉讓文件在有關部門的變更手續和借款合同項下擔保物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項費用;
15.甲方將盡力督促借款人、擔保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借款合同和/或擔保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二)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1.就開展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乙方已取得有關政府部門及監管機構的批準;
2.就開展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乙方已獲得批準或授權;代表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簽署人已得到乙方有權機關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乙方簽署本協議;
3.沒有承諾接受或代為履行甲方在借款、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和一切義務;
4.乙方承擔與信貸資產轉讓相關的安排費、代理費等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的上述聲明與保證將持續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責任、義務或承諾、保證的,均屬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二)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應當支付的價款、利息、違約金的,除應支付相應款項外,對于逾期支付的金額還應根據實際逾期天數按每日0.01‰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守約方有權從違約方在守約方開立的任何賬戶內直接扣收相應金額的款項。
(三)一方違約致使守約方采取仲裁或訴訟的方式實現債權時,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此支付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甲方違約致使信貸資產轉讓不能進行或無效時,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已支付的信貸資產轉讓安排費、代理費等費用;乙方違約致使信貸資產轉讓不能進行或無效時,乙方已支付的上述費用不予退還。
(五)如因一方泄露有關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條 保密條款
(一)雙方保證保守因信貸資產轉讓而知悉的有關雙方或借款人/擔保人的商業秘密并防止任何形式的泄露,但因以下原因除外:
1.因非本方原因使保密信息已經進入公知渠道;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應予以披露; 3.根據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行政機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應予以披露。
(二)除本合同雙方(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關聯單位)及其委托的負有保密義務的咨詢顧問單位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單位和人士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內容。
(三)任何一方對外泄露有關商業秘密的行為均視為重大違約行為。
(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本條款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一條 權利義務的轉讓
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并按中國法律解釋。
(二)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應通過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糾紛: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所涉及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修改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條款。如需對本合同條款做必要修訂、補充或其他更改的,應經雙方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合同。
(三)本合同中任何條款和內容被確定為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
(四)本合同對簽約雙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和送達
(一)除非雙方另行約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采取中文書面形式。
(二)雙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專人遞送、郵政特快專遞、掛號信等方式送達,送達文書應當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系人。
(三)任何一方發出的文書在到達收件方時即為送達。對是否送達有爭議時,以收件方簽章的回執、郵政部門的查詢回單為準。
(四)任何一方如果注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變更時,應當在變更前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原地址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書,即使變更方沒有收到,仍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補充合同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此前雙方就該信貸資產轉讓所達成的合同、協議約定的有關內容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7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范圍
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如下:
1、 配件及辦公設施。
2、未完工的環保設施。
3、享受國家關于小紙廠的環保補貼款。
第二條 轉讓作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 萬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20__年2月26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承擔銀行債務 萬元,另外支付 元現金給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債務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東按出資額收回出資款和分紅款。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準;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于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承諾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注冊、稅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戶,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 產權過戶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并出
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股東會批準后,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后,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后,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協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8
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資產受讓方: 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鑒于
第一條 甲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將其企業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乙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受讓甲方企業的資產。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企業全部資產(以下簡稱目標企業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條 目標企業資產條款
目標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權
位于 市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權證號: 。
2、房屋所有權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房產證號: 。
3、固定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廠房內所有的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目標企業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
4、無形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 牌”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 。
(詳見企業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和目標資產明細單。)
第二條 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目標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但不包括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乙方分兩期支付轉讓價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甲方完成資產權屬在土地管理等部門變更登記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剩余轉讓價款,即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 履行條款(資產交付條款):
1、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根據作為合同附件的目標資產明細單進行資產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項到位后,甲方承諾在30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固定資產變更登記和無形資產變更登記手續。
3、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手續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標資產的行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條款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目標資產明細單上所列關于目標資產的質量狀況、使用年限、性能狀況等情況真實;
(2)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負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3)關于目標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復,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4)甲方上述陳述和保證在目標資產交付之日起2年內有效。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2)乙方保證受讓目標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對于在本次目標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于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或在約定期限內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價款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合同所約定的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甲方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設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同意甲方轉讓資產的批復;
2、目標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使用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所有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等有權決定轉讓者同意目標資產轉讓的決議。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十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 省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現依法授權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資產,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下,同意購買該資產。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及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二、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于 ,地號為 的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 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于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設備、房屋清單明細詳見審計事務所驗資報告之所附關于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頁,被評估資產確認匯總表1份。
4.公司所屬 注冊商標。
三、公司在本合同簽定前所發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協議簽定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如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及協議簽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五、在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并將約定第一期款項到位后,甲方承諾在十五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注冊、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銀行開戶、用電、用水過戶、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及國資局劃拔整體資產劃撥單、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并注銷原公司工商、稅務、土地等相關產權登記。
六、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一)乙方新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享有以下稅費優惠政策:
1.水資源費三年不征收。
2.環保涉及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外,由環保部門負責辦理環保手續,涉及環保治理的,從低從寬收取費用。
3.保證滿足乙方所需水、電等能源供應,同時保證單位價格為當地最低水平。
4.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以合同協議附件為準。
5.享受最新優惠政策。
(二)供應方面,政府承諾:
1.收購價格 。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新辦企業與其他企業間因供應方面發生的問題,如出現其它企業有壟斷性傾向、惡意擠壓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爭購時,政府應依法干預制止,政府應支持乙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簽定協議。
(三)負責協調商業銀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供貸款。
(四)政府允許乙方對所受讓的資產進行利用和再開發。
1.由于占地面積受限、建筑物設計布局老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擴大發展,在境內擴(新)建工廠需要征用土地時,政府承諾以最優惠的政策和配套條件為乙方提供。
2.由于現廠址所處地理位置,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開發收益權,但需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七、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將第一期款項 元付至 國有資產管理局。
2.待新設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現款 元。
3.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甲方銀行貸款。雙方約定,待公司正式運行后,甲方按排由銀行與新公司另簽訂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轉貸合同,乙方承擔并支付簽訂新的轉貸合同本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此轉貸沖抵總收購資本,在三年內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幫助乙方在銀行辦理一年期以上貸款,其中50%付給甲方做為沖低收購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額利息由乙方支付。
八、其他約定
1.為保護和促進雙城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維護經濟穩定,乙方承諾在新設立企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原企業職工,新設立公司具有獨立用工權。
2.公司對外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終止,由乙方新辦企業與原承租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主要內容按原租賃協議基本不變。如遇乙方新辦企業遷址或擴建廠房,租賃合同即行終止,具體辦法依新簽定協議為準。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并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3.政府應保證乙方的供應,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設附件 份,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包括:
1.國資局出具的授權甲方轉讓國有資產委托書。
2.轉讓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政府辦公會議紀要。
6.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
十一、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選擇其中一個履行地為管轄地向法院起訴。一方起訴后,另一方約定履行地自動取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付本 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 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項股權資產 元, 項抵債資產 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 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其他特別約定
5.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6.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
6.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1.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1.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
6.2.2 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 修改與變更
10.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1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愿,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余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
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后,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甲方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以委托資金購買乙方的票據資產。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意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為乙方依據本合同附件《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所列票據項下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票據資產”),相關票據均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內容包括轉讓標的對應的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轉讓價款等事項。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由甲乙雙方以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形式共同確認。
1.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所對應票據的票面總金額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5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受讓的系票據資產,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后,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
第二條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第三條轉讓標的之移轉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的轉讓價款當日將《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項下標的票據所對應的所有原始權利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票據本身)移交給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
3.2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雙方約定日前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發出劃款指令,由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大額支付系統行號: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發出劃款指令,確保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有權行使與標的票據資產或標的票據有關的所有權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保證給甲方或資產管理計劃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在甲方發出有關指令和要求時,協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管理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
6.2.2乙方真實享有完整的票據權利;
6.2.3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票據上不存在優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票據權利;
6.2.6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據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置任何權利限制;
6.2.9乙方須確保《票據資產轉讓清單》上的要素與票據實物相符;
6.2.10乙方應對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審核責任,如發生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買入的本合同項下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采取保全、執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賬戶。
6.2.11如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承兌人拒絕付款時,甲方向乙方主張追索權利,乙方應當在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銀行承兌匯票退票后起的3個工作日內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2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項下的票據資產被拒付的,則乙方應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價款+該被拒票據資產票面金額0.5%/360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自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收到乙方退還的轉讓價款之日止。
第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4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 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項股權資產 元, 項抵債資產 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 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
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其他特別約定
5.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6.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1.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1.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2.2 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 修改與變更
10.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東莞市。。。。。。。。。的整體資產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東莞市。。。。。。。。。的所有資產以貳拾陸萬元(¥260,000.00)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
2、在本合同訂立三日內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轉讓貳拾萬元(¥150,000.00)。支付第一期款后,甲方將所有資產交由乙方控制,甲方退出。
3、待甲方將所有資產交由乙方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項陸萬元(¥60,000.00)。
第二條 保證
甲方向乙方聲明和保證:
1、甲方為合同標的的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合同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甲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合同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抵押、擔保、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本合同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甲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抵押、擔保、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4、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甲方保證本合同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資產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
6、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模具廠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發情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1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收到第一期款后兩周日內辦理完畢所有轉讓事宜,必要時乙方協助。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第四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及轉讓變更登記之日前,模具廠對外無任何債務、擔保。如有,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亦不得以模具廠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按剩余款項的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3、甲方收款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轉讓手續的,則按每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東莞市。。。。。。。。。資產對外無任何債務。若債權人要求模具廠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模具廠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甲方應在模具廠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三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模具廠,乙方也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義務。若甲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模具廠,則雙方同意由甲方按銀行同期銀行利率的三倍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違約金。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本協議簽定地為東莞市東城區。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保證人對以上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破產清算組(轉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投資于_________項目的權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根據其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合同或協議,投資于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項目,享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益。因 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產還債,_________破產清算組全面接管了該破產企業,清算組經研究,并報請_______人民法院審查同意,決定將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在________項目中享有的權益_________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方式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支付方式)。
三、本協議約定甲方的權利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甲方的義務為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四、本協議約定乙方的權利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乙方的義務為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生效后,甲方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7
同編號: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托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意愿,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托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鑒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戶:
戶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戶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后,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并以""委托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并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并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后,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并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托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兌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后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于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20xx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轉讓方):
法人代表:
乙方(受讓方):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19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項股權資產 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 其他特別約定
56.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6.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6.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6.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6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67.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7.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7.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7.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7.1.5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7.1.6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7.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7.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7.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7.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7.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第八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 修改與變更
1011.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 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基于乙方接受相關投資收購公司的委托,
對甲方的相關資產及相關手續進行審核,并確定公司資產轉讓意向,雙方各自遵守相關約定。
一、甲方公司資產的詳細陳述:
1、 資產范圍(附清單)
2、資產評估總價值約為(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相關評估人的簽字)
3、 資產有無設定抵押、擔保情形:
4、 如系國有資產,有無有關部門批準文件(交驗有關文件備份)
二、甲方公司
有關公司文件、財務報表、營業與資產狀況的報表(尤其是公司負債情況,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開列詳細清單):
三、保證條款:
保證上述條款及文件的'真實性,如有錯誤和不實之處,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此期間,在沒得到乙方的任何解約通知情況下,甲方不得再與
其他第三方簽訂轉讓協議。
四、過渡期條款: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準備齊所有應該提交的相關資料后,本項交易開始進入過渡期。
2、 進入過渡期后,雙方應盡快取得涉及本項交易或與本項交易的實施有關聯的第三方同意、授權及核準;
3、 乙方承諾在此過渡期內妥善保存管理目標公司的一切資產;直至雙方確認移交完畢。
4、 為維護甲方公司的現狀,防止甲方利用其尚為目標公司之機,變相從公司獲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資產價值減少;否則甲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 雙方對于收購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以免節外生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
A,甲方在收到第一批資金款后開始辦理有關產權證照轉戶手續;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做變更手續。
B,資產移交期限;甲方在收到轉讓資金款達到30%以上時,開始辦理資產與人事移交。
C,分批移交,移交時間表。(甲方另附時間表乙方確認生效)
D,甲方在收到轉讓資金款達到70%以上時,甲方將辦完所有移交手續,并保證乙方與關聯交易第三方日后的正常管理,企業運營,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
A,甲方的所有相關資料齊全后,開始進入過渡期,實施第三方關聯交易。
B,以分批付款方式進行交割,但不排除第三方關聯交易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C,如果發現甲方使用欺騙、虛假以及其他損害乙方的行為,乙方有權追討回全部資金款并有權追償甲方的相關責任。
六、現有職工安置問題:
企業轉讓移交之后,由新的管理機構進行人事安排與調整。
賠償責任。
七、本意向書生效條件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合法。
2、 乙方進行評估與適時監督管理并確認本項交易可以繼續執行。
3、 因各種原因影響乙方與關聯交易第三方對本項交易的進行。
甲方: 乙方:法人: 代表: 銀行賬戶:
20__年 月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1
根據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XX集團關于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等企業資產重組實施方案的批復》(X字〔〕 號)精神,依據《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xx〕239號)有關規定,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與沙冷凍廠有限公司部分資產進行無償劃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劃入劃出雙方的名稱與地址:
甲方(資產劃出企業): 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
地址:XX市
乙方(資產劃入企業):沙冷凍廠有限公司
地址:XX市
第二條 甲方企業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國有獨資)。
第三條 本次國有資產及負債劃轉以XX年5月31日為基準日,以XX市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XX年7月2日出具的審字( )第142號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作為本次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第四條 雙方同意,將甲方持有的關于食品企業集團有
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資產共計XX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 元,無償劃轉到乙方。
第五條 本次資產及負債劃轉不涉及關于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置問題。
第六條 本次資產劃轉,涉及的職工分流和安置情況,按照《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等企業資產重組實施方案》中人員安置條款執行。
第七條 甲方承諾: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資產及負債為甲方在關于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真實、合法資產,對其中已提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將在重組實施前與銀行溝通解除擔保。除本協議外,未與乙方簽訂任何補充協議,也無其他承諾事項。
第八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的內容,造成協議無法執行或協議的執行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的,視之為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九條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2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公司 日
買方: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賣方(單位): 或 賣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冊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 加油站(或油庫)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 收購標的物(下稱“協議資產”)
本合同標的物為位于 省 市 縣( 鎮) 加油站(或油庫),包括以下資產的全部產權:
1.1 加油站(或油庫) 座;
1.1.1 加油站(或油庫)所占用的土地面積 平方米,使用權 年,用途 ,性質為國有出讓(詳見附件一《土地使用權證》);
1.1.2 加油站(或油庫)營業房及輔助房 平方米;雨棚 座(詳見附件
二《房屋產權證》);
1.1.3 加油機 臺;油罐 個,各為 、 、 立方米;
1.1.4 其他輔助設施、構筑物。
1.2協議資產的具體清單以本合同第2條約定聘請的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下稱“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附件三)記載為準。
2 價款計算及付款價款計算及支付
2.1 雙方同意由買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對協議資產依法進行評估,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2.2 參照《資產評估報告》,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資產轉讓總價款為____ 萬元(人民幣,下同)(大寫:________ ),具體包括:土地使用權作價____萬元(大寫: )、房屋等不動產作價____ 萬元(大寫: )、其他協議資產作價 萬元(大寫: )及按照本合同第6.1條所發生的各項稅、費。
2.3 支付
2.3.1 賣方滿足2.3.2規定的全部條件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總價款的80%,即____萬元(大寫: );
2.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賣方必須全部滿足下述條件:
1)賣方向買方提供了加油站(或油庫)的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造加油站(或油庫)的竣工圖紙(隱蔽工程紀錄)、防雷防靜電檢測合格證書、經檢定的油罐容積表和____等資料;
2)賣方已將下列證書變更或重新辦理到買方名下(變更或重新辦理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書、加油站(或油庫)工商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環境保護許可證、加油機和油罐檢定證書、計量合格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____證等;
3)賣方已按買方要求辦理完畢加油站(或油庫)用水、用電手續和買方要求
的道路開口手續(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涉及公路代征地使用,則賣方應同時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如加油站(或油庫)設施、設備需改造,則賣買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改造方案也將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根據上述改造方案,賣方已辦理完畢改造施工手續,相關改造費用由____承擔;
5)根據本合同第3、4條規定,賣方已向買方交付了全部協議資產及證照,且買方已在資產及證照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2.3.3 在買方按照2.3.1條支付第一期價款之日起一年期滿時,符合下述條件,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價款(簡稱“尾款”),即____萬元(大寫: ):
1)第三人未對協議資產提出任何權利主張,也無第三人基于對賣方或加油站(或油庫)的債權或債務請求影響加油站的正常經營;
2)協議資產及所有設備、設施(及)或隱蔽工程無質量問題,或賣方已按買方要求對協議資產相關質量問題整改完畢;
3)加油站(或油庫)經營手續合法有效,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門質疑或處罰,加油站(或油庫)正常生產經營未因此受到干擾;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種稅費按本合同規定已由乙方賣方繳納完畢。
2.4 付款方式
2.4.1 買方以____ 方式向賣方支付協議資產轉讓款以及其他應當由買方支付的款項;
2.4.2 賣方收到買方給付的協議資產轉讓款后____ 日內向買方開具____ 發票,應買方要求,賣方應對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等不動產的轉讓價款單獨開具發票。
2.4.3 賣方指定的收款人、開戶銀行和帳戶是: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賣方應對指定的開戶銀行及賬號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負責。
3.資產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項方構成完整的資產交付
3.1 動產的交付
3.1.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雙方各委派若干代表進行動產移交;
3.1.2 動產移交以雙方授權代表在移交清單或《資產評估報告(明細)》上簽字為準;
3.1.3 動產移交地點在____ 加油站(或油庫);
3.2 不動產的交付
3.2.1 不動產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權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資產(雙方共同擬定清單并由授權代表簽字為準);
3.2.2 賣方應當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將不動產的權利憑證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庫)立項批復、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有在建工程則須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圖紙(包括隱蔽工程記錄)、資產產權證明以及____ 證等)交付給買方;
3.2.3 賣方確保該等權利證書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 賣方應當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負責將該等不動產過戶給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應當以包括積極向主管部門提供權利憑證等方式盡力協助賣方完成該事項。
3.3 財務資料以及其他文件資料的交付
3.3.1 其他文件資料的清單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且賣方盡可能向買方交付資料原件;
3.3.2 賣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將財務資料及其他文件資料移交給買方授權代表;
3.3.3 賣方確保該等資料的完整、真實、無遺漏,并保證資料中的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4.證照辦理及移交
4.1 賣方應當在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 日內將加油站(或油庫)所有證照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庫)工商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環境保護許可證、加油機和油罐的檢定證書、計量合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____ 證(照))交付給買方持有;
4.2 賣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將上述證照辦理到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將以持有的證照原件積極協助賣方辦理該事項;
4.3 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原加油站(或油庫)營業執照注銷手續,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將以持有的證照原件積極協助賣方辦理該事項;該營業執照注銷前,與原加油站(或油庫)有關的所有債權債務由賣方承擔,并免除買方的一切責任。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協議資產轉讓后,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庫)的重新開業登記手續。
4.4 賣方保證向買方交付的證照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沒有遺漏的。
5.保證期
5.1 自本合同第3條和第4條規定的事項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時間為保證期;
5.2 賣方保證協議資產的完整和質量符合要求。如果在保證期內出現或買方發現任何協議資產不完整或者出現任何質量問題,賣方應當負責補足或維修協議資產;如果協議資產不能修復,賣方應當負責更換。補足、維修或更換協議資產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未能給付該等費用,買方可在給付賣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3 協議資產、證照交付及變更前,賣方確保協議資產不會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或其他任何足以損害買方得以依據本合同獲得權利的情形,如果出現該等情形,賣方將向買方或直接向第三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如果買方預先因此支付了費用,可在給付賣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4如出現應當由賣方承擔責任的情形,致使買方先行支付的費用高于尾款,則買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給賣方外,還可以繼續向賣方追償。
6.稅收及費用
6.1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承擔,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及向買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買方繳納的稅款和費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條規定的協議資產轉讓總價款中),由賣方以買方的名義代繳。如賣方未按法律法規繳納有關稅款和費用,影響或可能影響加油站(或油庫)的正常持續經營,買方可先行代繳,并從向賣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對于不足扣繳部分可以繼續向賣方追償。
7.管理交接及員工安臵
7.1 自動產交接當日,加油站(或油庫)的管理權力交由買方指派人員全部接管;
7.2 賣方應對加油站(或油庫)原雇用人員另行安排或者與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相關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后,自主安排用工;賣方、原加油站(或油庫)雇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干涉,否則,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賠償。
8.賣方義務
8.1 賣方依據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買方交付約定的全部資產;
8.2賣方按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買方交付證照并辦理證照變更等手續;
8.3 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提供由縣級以上房屋管理機關、土地管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庫)資產無抵押等證明文件。
8.4賣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稅款,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費用。
8.5 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9買方義務
9.1 買方應在賣方辦理第3、4、5條約定事項時,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 買方應按照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價款。
9.3 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10 交付及驗收
10.1 賣方在交付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時,買方按照3.1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派員接管加油站(或油庫),由雙方共同簽署《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接清單》
(附件二)。
10.2 賣方向買方交付(或變更)第3 、4條約定的文件、證照,并提供辦理上述證照已交納的所有稅款、費用的單據,經買方驗證或接受后,由雙方共同簽署《加油站(或油庫)法律文件、證照交接清單》(附件三)。
11 賣方承諾
11.1 賣方有合法的權力和權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權、批準及許可與買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賣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加油站(或油庫)資產轉讓義務所需的內部批準、同意(如須);公司內部所須的批準、同意及政府部門的批準、同意、許可等(如須);
11.2 賣方對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享有充分的所有權及/或完全的處分權。在本協議簽訂日及資產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規定須向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或其任何部分;亦無關于或影響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權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債務的任何訴訟、索償、爭議或法律程序。
11.3 賣方保證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不帶有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臵權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亦不會被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
11.4 賣方保證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庫)資產的詳情在各方面均真實、完整、準確;所交付給買方的所有文件及證照均真實、合法、有效。
11.5 賣方保證交付給買方的加油站(或油庫)罩棚、房屋、加油機、儲油罐及其它設施符合國家現行加油站(或油庫)設計規范和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并保證前述設施自買方接管之日起 內(即保證期)不出現質量問題。
11.6 賣方保證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后,加油站(或油庫)的用水、用電保持正常供應,供應量不低于原使用量,價格不高于原價格,但政府正常調價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付后嚴重影響其正常持續運行的任何情況。
11.7 賣方承諾,如有資產交付日以前未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披露的、買方可能遭致的與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或其經營有關的任何索賠、費用、支出、債務及其它權利要求(以下合稱“索賠”),賣方將就該等索賠對買方作出充分的補償或賠償。
12 債務承擔
在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前,賣方及加油站(或油庫)一切債務及欠繳稅金等國家行政、司法性費用由賣方承擔。對一切在本合同簽署日期前未被發現但起因于本合同簽署日期前的、應由賣方承擔的索賠、負債和責任,由賣方承擔,并免除買方的一切賠償責任。賣方清理原債務不能影響買方的正常經營,否則,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賠償。
13 合同變更和解除
13.1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 賣方未按照第3.2.4條約定將加油站(或油庫)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過戶到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3 賣方未按照第3、4條其中之一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超過 日,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4 賣方違反其承諾及保證條款,使買方無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庫)或接管后無法正常經營,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5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價款超過 日,賣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6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14 違約責任
14.1 賣方違約責任
14.1.1 賣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條其中之一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則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4.1.2 賣方違反本合同第11條規定的承諾義務時,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4.1.3 發生13.2或13.3或13.4款約定的情況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4.2 買方違約責任
14.2.1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按延遲支付價款金額的日萬分之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4.2.2發生13.5款約定的情況時,買方返還已取得的資產及證照,并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15 免責條件
15.1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需經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關公證,由雙方根據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 買賣雙方在此確認:政府部門作出的有關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付和證照辦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本協議約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該等具體行政行為導致賣方無法按時或繼續履行本協議第8條規定的義務,導致買方基于本協議所期待取得或應當取得之利益或權益無法實現,應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16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決: 16.1 提交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向中國石油 分公司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不動產引起的爭議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7 通知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有關事宜應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通知對方。
買方地址: ;郵編: ;傳真: 。
賣方地址: ;郵編: ;傳真: 。
18 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
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____ 份。
買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賣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日期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沒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開戶行及卡號:
日期: 日期: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4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轉讓部分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受讓乙方的部分資產(明細清單附后),乙方同意轉讓上述資產。乙方同時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乙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第二條 資產轉讓的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次資產轉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壹仟陸佰貳拾陸萬捌仟壹佰玖拾貳元壹角玖分)。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次資產轉讓的采取現金付款的方式。
第四條 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中的資產轉讓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一個月內完成。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十天內協助甲方辦理資產清點和交接手續,同時提供合法資產憑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并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乙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甲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第六條 協議履行地
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生效和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二份,其余備用。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協議附設資產轉讓明細清單1份,該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與-----資產轉讓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5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6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公司 日
買方: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賣方(單位): 或 賣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冊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加油站(或油庫)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 收購標的物(下稱“協議資產”)
本合同標的物為位于 省 市 縣( 鎮) 加油站(或油庫),包括以下資產的全部產權:
1.1 加油站(或油庫) 座;
1.1.1 加油站(或油庫)所占用的土地面積 平方米,使用權 年,用途 ,性質為國有出讓(詳見附件一《土地使用權證》);
1.1.2 加油站(或油庫)營業房及輔助房 平方米;雨棚 座(詳見附件
二《房屋產權證》);
1.1.3 加油機 臺;油罐 個,各為 、 、 立方米;
1.1.4 其他輔助設施、構筑物。
1.2協議資產的具體清單以本合同第2條約定聘請的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下稱“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附件三)記載為準。
2 價款計算及付款價款計算及支付
2.1 雙方同意由買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對協議資產依法進行評估,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2.2 參照《資產評估報告》,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資產轉讓總價款為____ 萬元(人民幣,下同)(大寫:________),具體包括:土地使用權作價____萬元(大寫: )、房屋等不動產作價____ 萬元(大寫: )、其他協議資產作價 萬元(大寫:)及按照本合同第6.1條所發生的各項稅、費。
2.3 支付
2.3.1 賣方滿足2.3.2規定的全部條件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總價款的80%,即____萬元(大寫: );
2.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賣方必須全部滿足下述條件:
1)賣方向買方提供了加油站(或油庫)的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造加油站(或油庫)的竣工圖紙(隱蔽工程紀錄)、防雷防靜電檢測合格證書、經檢定的油罐容積表和____等資料;
2)賣方已將下列證書變更或重新辦理到買方名下(變更或重新辦理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書、加油站(或油庫)工商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環境保護許可證、加油機和油罐檢定證書、計量合格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____證等;
3)賣方已按買方要求辦理完畢加油站(或油庫)用水、用電手續和買方要求
的道路開口手續(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涉及公路代征地使用,則賣方應同時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如加油站(或油庫)設施、設備需改造,則賣買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改造方案也將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根據上述改造方案,賣方已辦理完畢改造施工手續,相關改造費用由____承擔;
5)根據本合同第3、4條規定,賣方已向買方交付了全部協議資產及證照,且買方已在資產及證照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2.3.3 在買方按照2.3.1條支付第一期價款之日起一年期滿時,符合下述條件,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價款(簡稱“尾款”),即____萬元(大寫:):
1)第三人未對協議資產提出任何權利主張,也無第三人基于對賣方或加油站(或油庫)的債權或債務請求影響加油站的正常經營;
2)協議資產及所有設備、設施(及)或隱蔽工程無質量問題,或賣方已按買方要求對協議資產相關質量問題整改完畢;
3)加油站(或油庫)經營手續合法有效,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門質疑或處罰,加油站(或油庫)正常生產經營未因此受到干擾;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種稅費按本合同規定已由乙方賣方繳納完畢。
2.4 付款方式
2.4.1 買方以____ 方式向賣方支付協議資產轉讓款以及其他應當由買方支付的款項;
2.4.2 賣方收到買方給付的協議資產轉讓款后____ 日內向買方開具____發票,應買方要求,賣方應對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等不動產的轉讓價款單獨開具發票。
2.4.3 賣方指定的收款人、開戶銀行和帳戶是: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賣方應對指定的開戶銀行及賬號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負責。
3.資產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項方構成完整的資產交付
3.1 動產的交付
3.1.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雙方各委派若干代表進行動產移交;
3.1.2 動產移交以雙方授權代表在移交清單或《資產評估報告(明細)》上簽字為準;
3.1.3 動產移交地點在____ 加油站(或油庫);
3.2 不動產的交付
3.2.1 不動產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權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資產(雙方共同擬定清單并由授權代表簽字為準);
3.2.2 賣方應當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將不動產的權利憑證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庫)立項批復、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有在建工程則須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圖紙(包括隱蔽工程記錄)、資產產權證明以及____證等)交付給買方;
3.2.3 賣方確保該等權利證書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 賣方應當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負責將該等不動產過戶給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應當以包括積極向主管部門提供權利憑證等方式盡力協助賣方完成該事項。
3.3 財務資料以及其他文件資料的交付
3.3.1 其他文件資料的清單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且賣方盡可能向買方交付資料原件;
3.3.2 賣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 日內將財務資料及其他文件資料移交給買方授權代表;
3.3.3 賣方確保該等資料的完整、真實、無遺漏,并保證資料中的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4.證照辦理及移交
4.1 賣方應當在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將加油站(或油庫)所有證照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庫)工商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環境保護許可證、加油機和油罐的檢定證書、計量合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____證(照))交付給買方持有;
4.2 賣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將上述證照辦理到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將以持有的證照原件積極協助賣方辦理該事項;
4.3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原加油站(或油庫)營業執照注銷手續,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將以持有的證照原件積極協助賣方辦理該事項;該營業執照注銷前,與原加油站(或油庫)有關的所有債權債務由賣方承擔,并免除買方的一切責任。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協議資產轉讓后,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庫)的重新開業登記手續。
4.4 賣方保證向買方交付的證照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沒有遺漏的。
5.保證期
5.1 自本合同第3條和第4條規定的事項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時間為保證期;
5.2賣方保證協議資產的完整和質量符合要求。如果在保證期內出現或買方發現任何協議資產不完整或者出現任何質量問題,賣方應當負責補足或維修協議資產;如果協議資產不能修復,賣方應當負責更換。補足、維修或更換協議資產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未能給付該等費用,買方可在給付賣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3協議資產、證照交付及變更前,賣方確保協議資產不會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或其他任何足以損害買方得以依據本合同獲得權利的情形,如果出現該等情形,賣方將向買方或直接向第三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如果買方預先因此支付了費用,可在給付賣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4如出現應當由賣方承擔責任的情形,致使買方先行支付的費用高于尾款,則買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給賣方外,還可以繼續向賣方追償。
6.稅收及費用
6.1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承擔,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及向買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買方繳納的稅款和費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條規定的協議資產轉讓總價款中),由賣方以買方的名義代繳。如賣方未按法律法規繳納有關稅款和費用,影響或可能影響加油站(或油庫)的正常持續經營,買方可先行代繳,并從向賣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對于不足扣繳部分可以繼續向賣方追償。
7.管理交接及員工安臵
7.1 自動產交接當日,加油站(或油庫)的管理權力交由買方指派人員全部接管;
7.2賣方應對加油站(或油庫)原雇用人員另行安排或者與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相關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后,自主安排用工;賣方、原加油站(或油庫)雇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干涉,否則,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賠償。
8.賣方義務
8.1 賣方依據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買方交付約定的全部資產;
8.2賣方按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買方交付證照并辦理證照變更等手續;
8.3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提供由縣級以上房屋管理機關、土地管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庫)資產無抵押等證明文件。
8.4賣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稅款,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費用。
8.5 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9買方義務
9.1 買方應在賣方辦理第3、4、5條約定事項時,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 買方應按照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價款。
9.3 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10 交付及驗收
10.1賣方在交付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時,買方按照3.1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派員接管加油站(或油庫),由雙方共同簽署《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接清單》
(附件二)。
10.2 賣方向買方交付(或變更)第3、4條約定的文件、證照,并提供辦理上述證照已交納的所有稅款、費用的單據,經買方驗證或接受后,由雙方共同簽署《加油站(或油庫)法律文件、證照交接清單》(附件三)。
11 賣方承諾
11.1賣方有合法的權力和權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權、批準及許可與買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賣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加油站(或油庫)資產轉讓義務所需的內部批準、同意(如須);公司內部所須的批準、同意及政府部門的批準、同意、許可等(如須);
11.2賣方對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享有充分的所有權及/或完全的處分權。在本協議簽訂日及資產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規定須向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或其任何部分;亦無關于或影響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權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債務的任何訴訟、索償、爭議或法律程序。
11.3 賣方保證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不帶有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臵權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亦不會被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
11.4 賣方保證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庫)資產的詳情在各方面均真實、完整、準確;所交付給買方的所有文件及證照均真實、合法、有效。
11.5賣方保證交付給買方的加油站(或油庫)罩棚、房屋、加油機、儲油罐及其它設施符合國家現行加油站(或油庫)設計規范和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并保證前述設施自買方接管之日起內(即保證期)不出現質量問題。
11.6賣方保證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后,加油站(或油庫)的用水、用電保持正常供應,供應量不低于原使用量,價格不高于原價格,但政府正常調價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付后嚴重影響其正常持續運行的任何情況。
11.7賣方承諾,如有資產交付日以前未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披露的、買方可能遭致的與加油站(或油庫)資產或其經營有關的任何索賠、費用、支出、債務及其它權利要求(以下合稱“索賠”),賣方將就該等索賠對買方作出充分的補償或賠償。
12 債務承擔
在買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庫)前,賣方及加油站(或油庫)一切債務及欠繳稅金等國家行政、司法性費用由賣方承擔。對一切在本合同簽署日期前未被發現但起因于本合同簽署日期前的、應由賣方承擔的索賠、負債和責任,由賣方承擔,并免除買方的一切賠償責任。賣方清理原債務不能影響買方的正常經營,否則,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賠償。
13 合同變更和解除
13.1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賣方未按照第3.2.4條約定將加油站(或油庫)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過戶到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權利人,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3 賣方未按照第3、4條其中之一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超過 日,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4 賣方違反其承諾及保證條款,使買方無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庫)或接管后無法正常經營,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5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價款超過 日,賣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6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14 違約責任
14.1 賣方違約責任
14.1.1 賣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條其中之一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則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4.1.2 賣方違反本合同第11條規定的承諾義務時,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4.1.3 發生13.2或13.3或13.4款約定的情況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4.2 買方違約責任
14.2.1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按延遲支付價款金額的日萬分之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4.2.2發生13.5款約定的情況時,買方返還已取得的資產及證照,并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15 免責條件
15.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需經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關公證,由雙方根據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買賣雙方在此確認:政府部門作出的有關加油站(或油庫)資產交付和證照辦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本協議約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該等具體行政行為導致賣方無法按時或繼續履行本協議第8條規定的義務,導致買方基于本協議所期待取得或應當取得之利益或權益無法實現,應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16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決: 16.1 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向中國石油 分公司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不動產引起的爭議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7 通知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有關事宜應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通知對方。
買方地址: ;郵編: ;傳真: 。
賣方地址: ;郵編: ;傳真: 。
18 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
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____ 份。
買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賣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 方 :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江西鄱陽工業園區蘆田輕工產業基地內的企業資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鄱國用[ ]第 號(土地面積 畝)及附屬建筑物,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包括相關證件和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
二、三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土地 畝,人民幣 萬元)及附屬建(構)筑物( 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15天內支付首付資金)。
四、甲方保證該房地產手續合法、宗地界址權屬清楚、面積準確、四鄰無爭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辦理房地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支付首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地產過戶手續,待房地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付清全部資產轉讓款余額,逾期視為毀約。
七、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資產轉讓款后將房地產及附屬建(構)筑物交付乙方;屆時該房地產及其它資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住、使用、無欠帳、無轉讓等交易行為。
八、本協議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如一方沒有按雙方約定日期履行協議條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
九、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地產及附屬建(構)筑物的結構,不得轉移雙方協議的動產物件。
十、本協議不盡事宜,可以協商補充,涉及到爭議可向鄱陽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乙方) 丙方(見證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 篇28
甲方(受讓方):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民生石嘴山銀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 經辦人:王媛媛
聯系電話:025—84736305 傳真:025-84579753
郵寄地址: 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806室 郵編:210002
乙方(出讓方):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復
辦公地址:南京市淮海路50號 郵政編碼:210005 經辦人: 張祥
聯系電話:025-84551001 傳真:025-84544190
甲方擬以其支配資金購買乙方持有的商業匯票資產,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乙方所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資產(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統稱“轉讓標的”),具體票據見本合同附件1《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列示了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等事項。《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附每張轉讓票據的復印件。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4乙方轉讓票據共 529 份,票面總金額合計為(大寫)人民幣 肆億伍仟陸佰壹拾貳萬捌仟零陸拾肆元捌角伍分 (小寫)¥ 456,128,064.85元 。
1.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后,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甲方受讓票據資產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對該票據資產進行保管和托收。
第二條 轉讓價格、利率及計息方式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億肆仟玖佰玖拾叁萬伍仟貳佰捌拾元捌角伍分 ,(小寫)¥ 449,935,280.85 元 。
公式:轉讓價格=∑(票面金額-票面金額轉讓期限轉讓利率÷360)。其中:
轉讓利率:年利率 5 %,按360天/年計算。 轉讓期限:轉讓期限=票據止息日-資產轉讓日 票據資產轉讓日: 20xx 年 10 月 26 日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和轉讓標的之移轉
3.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于 20xx 年 10 月 26 日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 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據中心 賬 號:01070125640000011 開戶銀行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號:3
3.2甲方受讓票據資產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對轉讓標的進行托收。具體約定請見《票據資產服務合同》(編號:華泰-SZS002號)。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在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后,甲方依據本合同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項下的所有權利并承擔相應風險。
4.4甲方已受讓票據資產發生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甲方有權于票據到期日當日起任一工作日就該票據資產向乙方進行追索,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清償,清償的金額為尚未收到相應款項的票據的面額總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權的,乙方對此表示認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辯。 4.5票據到期日前,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或死亡、逃匿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擔保人、出票人、背書人及匯票其他債務人立即行使追索權或追償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賬戶。所涉票據款項按照以計算方式劃付:應付款項=∑(票面金額-票據金額*剩余天數*轉讓利率/360) 其中,剩余天數=票據止息日-票款劃付日 轉讓利率見本合同第二條。
4.6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并保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合法。
5.3確保向甲方轉讓的票據資產的真實、有效、合法,如票據資產存在任何有違乙方承諾與保證的情形,則乙方對該票據資產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4向甲方轉讓的票據資產發生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等無法收到票款的情形時,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清償,清償的金額為尚未收到相應款項的票據的面額總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權的,乙方對此表示認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辯。 5.5 在甲方的追索得到乙方完全清償后,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票據項下的所有票據權利。
5.6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金融許可證。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支配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合法、有效,記載事項完整,背書連續,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不存在任何瑕疵。
6.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且該票據權利將不會遭致任何票據債務人抵銷、反訴、抗辯、賠償損失或作其他扣減。
6.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乙方保證此前并未將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轉讓/質押給任何第三方,并保證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臵任何權利限制。
6.2.6票據上不存在優先于甲方的票據權利;不存在被利害關系人申請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權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保全或執行措施的情形。如發生甲方受讓的本合同項下的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采取保全、執行措施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賬戶。所涉票據款項計算方式見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
6.2.7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且未被拒絕付款。
6.2.8 票據上不存在不合法或不真實、截止至票據資產轉讓日,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瑕疵、已有或可預見的潛在爭議或糾紛、或任何其他影響甲方票據權利完全實現的情形。
6.2.9票據資產轉讓給甲方后,除根據本合同規定或甲方另有書面授權外,乙方無權再對該票據資產進行任何處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票據資產。
6.2.10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業務資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已進行了審核和查詢,并已按規定向付款人查實承兌情況,對票據的信用狀況進行了評估,對貼現的票據的貿易背景及相應資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
6.2.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7.2若因法律法規或政策方面的原因導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被宣布無效、被撤銷等情形,甲方應按原狀向乙方返還票據資產;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所列明的計算方式向甲方進行支付相應款項。
7.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第四條第五款、第六條第二款第6項的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或支付,則從票據止息日或乙方應付款日的下一日開始,乙方應按照其應向甲方清償或支付的金額按每日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4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在轉讓價款支付日付款,則從轉讓價款支付日的下一日開始,甲方應按照其應向乙方清償金額每日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守約方給予違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守約方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應視為守約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違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八條 期間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本頁以下無正文)
(以下為簽署頁)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