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精選27篇)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屬勤豐七社(村)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幣轉讓給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該宅基地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該宅基地的轉讓費后,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負責辦理本宅基地產權、使用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換發乙方新的土地證。在乙方辦理本宅基地變更手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本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等糾紛。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該宅基地的轉讓費________人民幣給甲方后,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四、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份。
五、附加條款:
1、今后甲方及其親屬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發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出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后該宅基地如被國家或其他集團征用或再次轉讓及它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接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集體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集體土地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2、集體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m2 [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等,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日支付。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3
甲方(出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現有一宗土地位于廣西博白縣旺茂鎮康寧村陂頭程宏坤家門口曬場邊沿至竹林處,該地面積共約 平方米,為使該地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便于生產生活,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宗地的使用權及該土地上生長的竹木以人民幣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有處分權,無權屬糾紛。
三、乙方以現金方式在20xx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價款給甲方,自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付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宗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該土地不能過戶,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給甲方的,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該土地權屬人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畝。
土地用途:。
第二條 委托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元畝,合共人民幣元(大寫: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戶(開戶行:;賬號:)。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5
出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第二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地塊編號為 _。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 ____ (小寫: ) 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 _年,自甲方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三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為工業用地。在出讓期內,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要改變,應當征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一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小寫: )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10 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已付定金做為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戶號。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日內,甲方為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如未按時繳納,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五章 土地交付及開發利用
第十五條 甲方交付乙方地塊的周圍基礎設施必須達到 通,即通 。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并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乙方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 日內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九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應符合項目用地總體規劃要求,嚴格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建設。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限
第二十條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其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轉讓、租賃、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收得乙方土地出讓金及為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不再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在土地使用過程中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第七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后,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因地震、戰爭、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合同出讓總額的 20% 做為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約定時間進行開發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市。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位于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后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塊,_______________。第三塊,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款于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并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7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8
住宅土地轉讓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
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
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
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
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
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
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 年 月 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
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
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
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
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
《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
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
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
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甲方:
乙方:
日期: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鑒證單位(簽章):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村組(小地名)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萬元。
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
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
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
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1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耕地(坐落: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土地質量: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第1頁(共3頁)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于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后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_______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__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土地資產轉讓合同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4
三方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方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本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規定通過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家庭承包的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隨時協助乙方辦理*村民委員會及其他土地管理部門同意轉讓審批手續;
二.土地轉讓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轉讓土地南北長51.3米,東西長面積后平方米,實際轉讓土地面積平發米折合畝畝;
四.土地轉讓后乙方自年月日前將土地轉讓費一次性給付甲方,轉讓費為元;
五.土地轉讓后乙方以繼續自覺遵守國家土地法律法規,履行承租方應遵守的各項義務,乙方違法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合同履行中如遇政府土地騰還拆遷對土地及地上物給予的補償由乙方受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訂立的附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如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海淀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自雙方互相交付標的物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為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著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衛室等,以附圖為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為80萬元,乙方簽訂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60萬元,余款于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6
土地轉讓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一層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________________東鄰:________________、西鄰:___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__________、北鄰: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2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壹拾貳萬元整)。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單方違約金為120萬元整。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㈠租賃金額:
①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每畝每年___________元。
②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每畝每年___________元。
③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每畝每年___________元。
㈡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___________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___________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___________千元。
②距離國道___________米后,每畝租價每年___________千元。土地租賃協議書
③其余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
㈢付款辦法:采用先付款后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兩天內交付乙方第一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后兩天內再付清一年租賃金。
⑵第二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后一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后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稅費或挪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征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后,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筑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范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征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筑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后,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為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并加罰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轉讓標的物
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地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字第 號,土地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為 結構。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轉讓價款
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 元。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承諾與保證
4.1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依法有權向乙方轉讓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4.2 甲方承諾并保證,在乙方基于本合同獲得合同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時未就轉讓標的物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保證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受讓行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3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證件的變更登記手續,因此產生的一切稅費依法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4.4甲方承諾,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后,如該土地被國家征用征收,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或其他任何收益歸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若希望約定違約金,則自己決定數額
第六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6.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檔 份。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依法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0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 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
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______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______股權;乙方以貨幣出______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______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建筑密度不小于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________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______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2
甲方(轉讓方):
乙方(接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報政府有關領導同意,按以下合同原則執行。
(一)土地轉讓地點和方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位在_______________現有鋼構房后滴水線以外。北起區間道邊線,南至現有地機耕路邊線,東起現有院墻邊,西至現有鋼構房滴水線后三米平行線,約30畝。按有關部門測量認可為準。正負零以上現有未平整的土石方約3萬方。
(二)土地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按有關部門勘測的實際面積,按每畝土地轉讓費付甲方 元,轉讓費以外費用免除。政策優惠項目,由接受乙方繼承。雙方轉讓合同簽訂,并經鎮政府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預付甲方 萬元。在規劃院和土地局勘測認可,并辦理招、拍、掛土地中心報批手續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實際面積的土地全部轉讓費。
(三)土地轉讓辦理程序:
1、雙方向政府有關領導申請土地轉讓,并辦理轉讓手續,變更土地名稱注冊和法人。
2、雙方申請規劃設計院和土地勘測院測量轉讓土地,
劃紅線定坐標,辦理相關手續。
3、雙方辦理土地轉讓手續,申請招、拍、掛拍賣中心報批。
(四)在雙方申請土地轉讓變更時起,甲方出示原土地用地合同,土地規劃圖紙,土地出讓金憑證,報有關部門變更名稱和法人。
合同正式生效,手續變更后,甲方原有的債權、債務和法規牽連與乙方無關聯。
(五)備注:
甲方(轉讓方):
乙方(接受方):
年月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中介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擁有位于 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規劃用途:
3、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第二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三條 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總價合計人民幣 ;
第四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4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了發展__________事業,開拓西北區印刷機械市場,擬征用甲方土地開辦機械加工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東西六號路南,其四址為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_,西臨__________,北臨六號公路道路紅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畝(詳見測量成果冊)。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該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其所有權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該宗土地無任何糾紛,其被有償征用行為經全體村(組)民的一致通過。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該宗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每畝__________元;地上附著物(包括水、電、路以及排污設施)折價__________元。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征地手續經批準并在乙方與_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日內付元,土地交接完畢且甲乙雙方簽訂土地交接書后日內付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應確保供水、供電正常,不得無故停電停水(正常檢修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時繳納水、電費用。
第六條:乙方有償取得該宗土地后使用權后,有合理利用該宗土地的權利;有依法經營管理、建設和用工的自主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乙方有與他人合作開發該宗土地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乙方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七條:因國家建設或城市規劃需要使用該宗土地時,國家所給予的賠償和各項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之間對此行為所產生的后果互不補償。
第八條:甲方應協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要的法律文件,bànzhèng費用由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經土地主管部門登記bàn zhèng后生效。協議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甲方關于該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關會議紀要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紀錄以及村民的簽字件作為該協議的附件,應在簽訂本協議時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復制件,但是,甲方應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鎮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門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6
板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經村委同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農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通過自愿協商,經村委同意,通過貨幣買賣形式無償轉讓。
2、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本土地轉讓屬一次性買賣處理。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就所轉讓的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權利、權益及收益等均歸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五、該土地轉讓后雙方均確認無爭議事情發生,并保證不發生任何事端。
六、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3倍賠償乙方。
七、本合同經雙方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
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永不翻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
城市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7
甲方:男,漢族,__年__月__日,系__村
乙方:男,漢族,__年__月__日,系__村
現甲方有板廠一處,由于種種原因,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將該廠轉讓給乙方使用,為避免事后發生爭議,就有關事宜,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達成合同如下:
一、廠地坐落:
該廠位于__,東鄰__,西鄰__,南鄰__,北靠__,計__畝。
二、轉讓費及付款方法:
雙方商定轉讓價__萬元(大寫:__),協議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__元。
三、廠內附屬物:
大棚__間,辦公室__間,宿舍__間,車間設備__。
四、合同生效起,該廠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及應交的各項稅金。
五、合同簽訂日期以前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不能因以上的債務涉及到乙方的正常運轉,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雙方簽字按手印,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當地司法機關解決,或到蘭山法院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認真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