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合同范本(精選28篇)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 )。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林地權證號: )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將自有林地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東溝兩塊林地轉讓給乙方。第一塊林地承包林場的,承包年限是20xx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止。面積:13公頃。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塊林地大同村全德屯東溝林地面積12畝轉讓給乙方(有林權證,使用期限是70年) 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轉讓金額:兩塊林地金額為:大寫 小寫:。備注:
四、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以后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 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 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 小寫: ),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 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 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 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 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 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 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 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0
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荔枝山和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承包的魚塘邊荔枝山全部的和以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的總價出售給乙方出售上述整樹時限為壹年即從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
二、乙方有權整樹處理所售的和x但山上的龍眼、荔枝、芒果、大葉紫薇、七里香以及其他小綠化樹乙方無權處理乙方如有破壞甲方果園的果樹或小綠化樹以及損壞甲方果園任何設備設施如房屋、交通、通信、電纜等行為均按市場價賠償給甲方。
三、乙方在處理所售的和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和費用。
四、乙方必須在合同期內處理所售的和整樹如乙方沒有在合同期內處理或超出合同期還沒有處理完所售的和在合同期過后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未處理的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條件。
五、乙方在簽署合同時必須先付給甲方人民幣十萬元作為定金乙方在進場處理所售的和前必須付清十五萬元人民幣的尾數方可處理所售的和乙方如在沒有付清尾數情況下私自動工處理整樹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的定金同時終止買賣合同由此帶來的乙方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款項之前甲方承包的林木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本林地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1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人民幣大寫:(小寫:),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按林木林地轉讓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交公證處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 )。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4
轉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鑒證單位
鑒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于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并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并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采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后,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群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于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凈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擔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采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范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采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于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并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并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采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后,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群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于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凈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擔 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采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 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范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征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采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7
[遂]森資轉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鄉(鎮) 村 組,小地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畝的 (林權證號: )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8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屆滿后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并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采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征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1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 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 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 小寫:),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0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森林類別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時光為____________。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1
原承包方: (以下稱甲方)
接受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愿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 塊,地名四至界線分別為
共計 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十年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費
三、轉讓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在土地內搞建筑。
六、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甲方繼續承包該土地,乙方無條件退出。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八、乙方轉讓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因征地產生的優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承擔責任 。
十、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證明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貳拾萬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萬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為:B451000391431,宗地號:326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3
甲方: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4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 ,小寫: 。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6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范本 篇28
甲方(出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乙方(受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為規范集體林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范
(一)本合同所稱的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 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為。
(二)集體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任何組 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進行林權流轉;林權流轉不得改變林地所有權的性質和林業用途,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林業生態環境;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合同規定的剩余期限,集體統一經營管理林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70 年。
(三)受讓方須有林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 得土地經營權,應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
(四)林權流轉以登記的宗地為最小單元,除流轉合同另有約定的,林地上 的林木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應當與林地經營權一并流轉。
(五)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
(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 轉林地經營權,應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原流轉合同有明確同意再流轉條款的視為書面同意),并向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六)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獲得的,需經依法登記取 得林權類證書,方可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
(七)未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統一經營。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流轉林地經 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 組織。
(八)林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林地 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方式
(一)經自愿協商,甲方將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共計 宗林地,共計 畝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出讓給乙方,出讓期限共 年。
林地宗地流轉信息表 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地塊名稱(小地名) 林班號 小班號 面積(畝)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樹種 流轉方式:出租、轉包、 入股、其他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二)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筑和資產情況現狀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處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雙方協商后確定以下列 種方式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 元,面積 畝, 共計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3.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方式: 。 4.其他方式: 。
(二)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轉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由□甲方□乙方受償, 或者 。
(三)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原則約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應在本合同生 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 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權流轉價款。 有權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 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甲方應當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并配 合乙方(受讓方)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五)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 區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 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 依法按規定或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四)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 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承擔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 作。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 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林業生產附 屬、配套設施。
(二)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再次流轉林權。
(三)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將受讓的林權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 保。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流轉的林地、林木及 地上附著物有關補償費的歸屬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 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 90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三)合同期滿后,該流轉林地范圍內留置林木的處置方式:
□與有權收回該流轉林權的權利人協商展期 年,支付價款或實 物 。
□經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后,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 收買。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收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滿后,流轉期間受讓方投資建設的附屬設施處置方式: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處置。□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支付價款購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情形發生涉及產權變動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 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 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 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 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綠化約定期滿 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 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 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 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讓方、 受讓方、林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林業主管部門__、__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