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糾紛申請書(通用3篇)
裝修工糾紛申請書 篇1
申請再審人:,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電話。
負責人:
被申請人:,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一、申請事由:
申請人再審人與被申請人因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云06民終550號民事判決書。申請再審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款第6項:“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之規定,向貴院申請再審。
二、申請再審的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事判決書。
2.改判申請再審人不承擔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具體事實與理由:
申請事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款第6項:“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之規定,具體理由如下:
原審以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和第七條之規定,認定申請再審人將四層水泥樓房一幢的內墻及外墻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被申請人粉糊,對承攬人具有選任不當的過錯,認定申請再審人承擔30%的責任是法律適用錯誤。
首先,室內裝修工程施工無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建筑施工資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未要求從事室內裝修裝飾施工,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故本案申請再審人將四層水泥樓房一幢的內墻及外墻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被申請人粉糊,并無對承攬人選任不當的過錯。
其次,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雖然規定了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但并未明確規定未取得資質企業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
再次,《建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內墻及外墻粉糊不是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因此并不需要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此外,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民申字第938號朱某與祥云縣某煤礦其他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關于本案《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未要求從事室內裝修裝飾施工,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故本案朱某及其經營的設計室未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資質,不屬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的情形。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雖然規定了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但并未明確規定未取得資質企業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且該規定系部門規章,不能作為認定民事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故朱某所持本案《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因此,室內裝修工程施工無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建筑施工資質。申請再審人沒有過錯。
綜上所述,原審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申請再審人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裝修工糾紛申請書 篇2
個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申請書
甘州區社會勞動保險局:
本人,性別,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屬甘州區城鎮居民,由于年老體弱、無固定經濟收入,養老問題一直沒有保障,雖然目前已超過參保年齡,但我參保繳費的愿望很迫切,仍想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依照相關政策規定,本個自愿申請延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退休)時間,從年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待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后辦理相關手續,望貴局領導批準為盼。
申請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工糾紛申請書 篇3
承包終止協議書
由于甲方中南電源*限公司劉*平和乙方郭*根承包協議一事,現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種原因,乙方郭*根虧損太大,無法繼續生產,特向中南劉-總提出退出,具體方案如下:
1、化成槽內無焊結鉛條及化成槽內鉛泥2、球磨機內的鉛球(在機肚內未出來)3、鑄球爐鍋內的電解鉛4、化工原料5、以上4條由中*公司處理作為郭*根抵承包期間車間及設備的損耗6、包裝除“德匯”105A的包裝箱由郭*根帶走,其余部分由中*公司處理。
7、塑料電池槽及相關配件,全部抵扣給江西*鑫(原中南劉-總欠恒鑫貨款)
以下為郭*根需要帶走部分1、所有蓄電池成品、半成品、極板及半成品極板、板柵、鉛零件及所有鉛、重銻塊、錫以及組裝用鉛、未完成電池、廢電池、廢極板、生板(未充電)鉛渣、鉛泥。
2、由郭*根20__年購入的螺桿式空壓機一套3、生產用蓄電池隔板。
目前具體問題需解決1、工商局、質監以及政府部門由中*公司劉-總負責協調解決。
2、解除雙方之前協議,并在原乙方郭*根貨物出廠延期至20__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費用。
3、經雙方友好協商后,不允許控制郭*根的貨物及車輛進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