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精選8篇)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二010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筑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 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 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 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到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 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 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 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例
發包人:
設計人: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設計證書等級:
簽?訂?日?期?: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為?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實施單位,負責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配合階段、竣工驗收配合階段的工作。為明確發包人、設計人的權利義務,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本項目的設計服務工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內容。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序號
分項目名稱
暫定建筑面積
設計階段及內容
1
工程設計
第三條?發包人須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2
3
4
注: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設計文件的文字應為中文簡體,并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及當地的相關法規。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時間
有關事宜
1
2
3
4
說明:
2、設計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工作不能如期進行時,各階段設計圖紙的提交時間經發包人確認可順延。
4、合同外設計文件的加曬、復印和制作按實際量結合下表單價計算_____。
規格
A0+
A0
A1+
A1
A2+
A2
A3
A4
單價(元/張)
3
2.5
2
1.2
1
0.8
0.4
0.3
5.設計人在提交各階段設計圖紙時應同時向發包人提供該階段圖紙完整電子文件一套,圖形應為由AutoCAD繪制的dwg格式。
6.施工圖順序編排應考慮項目分期施工或分為幾個施工單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圖紙應統一為A1圖幅。對于大面積樓層(如地下室底板、頂板),一層結構圖可以多張圖表示,圖紙劃分應與現場施工段劃分一致。
8.圖紙目錄須包含“有效出圖日期”,并與施工圖圖簽內的出圖日期吻合。
9.施工圖進行修改時,應在圖簽的“圖號”欄內添加修改版號(如“修A”),并同時修改圖紙目錄內的“圖號”欄,目錄的圖紙版號應與施工圖嚴格吻合。
第五條?設計費及支付進度
5.1本合同項下設計工作設計費用(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現場配合及竣工驗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種方式計算:
B.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包干的形式,固定總價已包含設計費、人工費、發包人向設計人就本次項下設計有關工作的說明(詳見發包人就本次項目招標補充文件內容)及咨詢費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等設計人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履行期間,無論物價如何上漲,總價均不作任何調整。
5.2根據5.1約定,本合同含稅暫定總價為:大寫:人民幣?(¥?元)。
5.4設計費支付時間:
序號
付款階段
占暫定總設計費比例
付款額
(萬元)
付費時間
1
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簽訂本合同后?日內
2
提交設計方案
設計方案提交發包人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3
完成_____施工圖
提交_____施工圖經發包人確認合格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4
現場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畢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5
其它及竣工驗收配合
本項目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6
合計
100%
5.6設計人在收取發包人每一筆設計費時,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給發包人,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直至設計人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為止。
5.7本合同款項以現金/支票/轉賬形式支付。乙方銀行帳號為: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第六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6.1?發包人責任及義務: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及義務: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并對其正確性、及時性、經濟性、優化性負責,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相關規范及行業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設計資料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在發包人約定的時間,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因設計人的錯誤,導致設計圖紙及資料需進行更改時,設計人應當及時更改,不得據以要求發包人增加費用,且提交圖紙的日期不順延。
6.2.7設計人應提供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給發包人,甲乙雙方就設計人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達成一致后,設計人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作為本合同附件(詳見附件?),發包人有權根據各設計人主要負責人具體工作表現提出增加、更換要求,設計人應予以增加、更換,不得要求發包人額外增加任何費用,設計人在未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時,不得隨意更換或減少項目組設計成員。
6.2.8設計人對發包人提交的資料文件發現有誤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發包人改正。對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設計人應妥善保管。
6.2.9設計人應按協議約定和國家的有關規定配合本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在設計圖紙會審時,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并協調和解決施工部門及其它部門(如發包人、監理部門、質監部門等)對施工圖所提出的有關設計問題。
6.2.10設計人應確保在接到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時內派出有關專業人員到達施工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并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
6.2.11設計人應在本項目工程施工階段,派出設計代表參加有關設計問題的專業會議和聯絡會議,對關鍵的、新的施工工藝進行指導施工,對某些關鍵部位,作出相應的現場檢查落實;設計人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解決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有關設計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并參加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的驗收、各階段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總體驗收等工作,務求達到設計的質量要求和符合國家有關的質量標準。
6.2.12設計人應按工程需要及發包人要求參與工程質量驗收,負責本工程設計聯絡工作。
6.2.13設計人有義務指出施工單位技術上的缺點及對物料及機械的標準及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提出意見。
6.2.14設計人不得將本項目轉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本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完成。
6.2.15設計人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設計人提供的系統配置清單產品應有至少三個或以上的同檔次品牌可供選擇。
6.2.16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數據。
6.2.17設計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擴散或轉讓發包人提交的圖紙等技術資料。
6.2.18工程開工后,如發包人需要,則設計人應派人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到施工現場人數視工程進度而定,所發生費用均由設計人支付。
6.2.19施工圖設計要求盡量不引用標準圖,如確需引用,需向發包方提供標準圖復印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7.2發包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發包人根據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結算費用;設計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設計人需向發包人雙倍返還定金,并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7.3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設計人支付所欠設計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7.5設計人設計文件達不到發包人要求的,應立即無條件進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設計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條執行。
7.6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的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合同的總設計費金額相等。
7.7發包人按階段付款,設計人只有在完成該階段工作并經發包人確認后,設計_____可收取該階段的設計費。如果因設計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設計任務而造成發包人不認可設計人任一階段的工作,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發包人有權另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工作,該階段及該階段后其他階段設計費發包人無需支付。
7.8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擅自減少或更換已經發包人確認的項目成員(詳見附件?),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退還發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的一切損失。
7.9設計人基于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未付給設計人的款項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設計人應在發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發包人付清。
7.10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設計人須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發包人損失的,設計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知識產權與保密
8.1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關書面文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
8.2設計人因本項目所知悉或獲得的一切發包人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條?其他
9.1?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雙方約定只有以下人員在以下規定范圍內有簽字權:
商務: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設計成果確認: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圖紙交接: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4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起訴方向發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章):?設計人(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 訂 日 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 設計費(元)
備 注1、實際設計費以費率*實際出圖面積為準;
2、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30%;施工圖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60%;
3、本次設計內容:方案圖(即總平面布置圖、規劃設計文本)、初步設計(各專業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即各單體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施工圖);
4、設計費含稅費并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用地紅線圖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2規劃條件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3設計任務書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4項目有關批文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5項目地勘資料1施工圖設計開始前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總平圖4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方案圖(或初步設計)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施工圖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5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約¥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清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30% 設計人交付方案圖時支付給設計人)
第三次付費(含定金)45% 設計人交付施工圖時支付
第四次付費5%尾款竣工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或交付施工圖紙24個月,以上兩個時間以先到的時間節點為準
1、設計費最終收費以實際施工圖建筑面積乘以費率(或預算建安投資乘以費率)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如各單體竣工驗收樓棟是分批次的,按驗收完成的樓棟設計費支付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員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或另行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產生費用設計人自理。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工程現狀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并考慮對其他分項工程的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收取相應的設計費用。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程,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發包人違約導致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補充協議。本合同內設計人應承擔的現場施工服務工作含以下內容:
8.1.1各施工階段節點現場驗收,施工階段節點包括: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
8.1.2 施工圖交付后的圖紙技術會審;
8.1.3 由設計人提供圖紙錯誤導致的現場問題處理和修改。由施工單位、發包人、監理單位錯誤引起的設計圖紙修改及必要的現場服務所產生的修改費及差旅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合同雙方同意由 起訴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員貳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10 發包人委托以下人員代表發包人簽收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姓名: 電話: 郵箱:
8.12 其它約定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
付款次序占總設計費(______%)付費額(______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5
新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_________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筑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并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筑材料、設備、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證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采購的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為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后,園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水電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元)層數建筑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第二次付費第三次付費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20__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到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