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內部裝修合同(通用3篇)
辦公樓內部裝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有鎮政府辦公樓、司法所、文化站等多個辦公室維修工程一宗,經討論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維修,為了明確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述:XX鎮人民政府辦公樓、司法所、文化站破舊嚴重,為改善辦公環境,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須重新裝修。
二、工程量及造價:甲乙雙方商定工程總預算價為壹拾壹萬元(¥110000.00元)。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負責技術指導;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嚴格按甲方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工程各項任務。
五、質量要求:乙方要做到保質保量,確保工程質量及項目全部建成。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如施工達不到質量標準或項目要求,甲方拒付工程款,后果由乙方自負。
六、開工至竣工時間: 20xx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七、工程結算及付款:
(一)工程結算:經驗收合格后,以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為準,以實際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二)工程付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由乙方帶料進場施工,甲方資金到位后按工程總造價預付30%給乙方,余下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2個月內付清工程款給乙方。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辦公樓內部裝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東蓬設備及管線 保溫
二、 工程地點:蓬萊市北溝鎮昌盛路
三、 工程造價:大寫:貳拾萬零壹仟陸佰元整(20xx00元) (附工程量清單明細表一份作為合同附件)
四、 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
五、 質量保修:工程質量保證期自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無償修復(保修規定按全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法規)。
六、 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
七、 工程款支付: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付給乙方捌萬元作為預付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資料提供齊全后付到總工程款的90%,其余10%在20xx年5月底付清。
八、 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本工程正常水電供應,協調好有關部門的關系,確保乙 方正常施工,甲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付款,如因甲方工程款不能按本合同所定的付款時間及時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有關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組織施工。所用工程材料均需符合乙方提供的樣品及和甲方商定的標準,若質量不達標乙方應無償返工維修。要注意甲方原有的成品保護,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無償恢復原樣,施工完畢后清理場地衛生,保持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竣工驗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驗收規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其損失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乙方施工期間必須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出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庭申請仲裁。
甲方:簽字:
乙方:
年月日:
辦公樓內部裝修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標的物出租給乙方:
1、房屋位于: (具體清單附后)
2、該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共 畝)同時作為租賃標的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2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為 元。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應按 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物有出租的權利。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賃期滿后有權按當時標的物的狀況無償取得標的物。
4、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生產經營補償及乙方因改、擴、重建對標的物的投入)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權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賃標的物,包括對房屋的改建、擴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出賣標的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本合同租賃期滿后,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租賃權。
4、租賃期滿后,乙方應維持標的物當時狀況,無償將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乙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