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糾紛欠款上訴狀(精選3篇)
裝修合同糾紛欠款上訴狀 篇1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曹某某,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二組。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4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縣__________街4號,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銷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裁定;
2、責令原審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審以被上訴人為被告并無不當,符合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解釋五十九條是對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的訴訟主體地位的明確,但該條文并不否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作為一般自然人的訴訟主體地位。被上訴人可以個體工商戶(字號)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也可以一般自然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個體工商戶(字號)為訴訟主體的情況,要看爭議是否在登記經營范圍內產生,要看民事活動是否是以個體工商戶(字號)的名義進行的。
本案裝修施工不是在登記經營范圍內產生,相關證據上又是以一般自然人“李某某”的名義簽字的。更重要的是,雙方20__年10月到20__年2月簽訂、履行(口頭)合同時,“__________商務酒店”尚不存在(酒店核準日期20__年5月28日)。因此,相關責任應該由被上訴人以一般自然人的名義承擔。
二、退一萬步講,原審以被上訴人為被告就算顯屬不當,原審法院也不應該直接駁回上訴人起訴。
從立法本意上講,最高法院將個體工商戶字號列為當事人主要是為了訴訟方便的考慮。就算上訴人以被上訴人為被告顯屬不當,原審法院也可以通過向上訴人進行釋明或者直接予以更改,而沒有必要直接予以駁回起訴來制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綜上,原審裁定嚴重錯誤,望二審法院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裝修合同糾紛欠款上訴狀 篇2
甲方:________a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b服飾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證人):
甲、乙方之間的擔保追償權糾紛一案已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該糾紛事宜達成和解,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乙方認可并承諾分期償還甲方起訴的欠款本金x萬元和利息、追償費用等合計xx萬元;鑒于該金額中的利息僅計算至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1.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企業基本銀行賬戶。
2.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 甲方收到
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其他銀行賬戶。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還款當日的全部剩余款項,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財產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除視為其余款項的還款期限均已屆滿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50萬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為乙方履行該協議各項義務提供連帶保證。
三、乙方逾期還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為還款責任;必要時甲方向法院申請對乙方和丙方的強制執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x元、訴訟保全費x元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五、本和解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萬元還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裝修合同糾紛欠款上訴狀 篇3
廣邦律代字第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因與一案,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糾紛的協商、訴訟及執行工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糾紛的代理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糾紛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師為承辦律師參加甲方上述糾紛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證就上述糾紛案件的處理在委托乙方時沒有委托其他代理人,或已與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關系。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為代理。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
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偽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甲方委托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律師代理費
根據廣東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標準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收取,即。前期基礎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元。
乙方賬戶,戶名:,開戶銀行:,帳號:。
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差旅費、食宿費;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征得甲方同意后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
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費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余,應在合同終止后交還甲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開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
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甲方與對方當事人調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案件完結,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足額收取律師費,甲方無權據此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還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
甲方不得因委托案件程序和實體上存在的風險,而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和辦案費。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托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交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退還
所收費用。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后自動終止。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代理,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和承辦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對本委托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并加蓋公章。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承辦律師:
授權代表:
本合同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