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修合同范本
9.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了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表格參考下表),填寫完畢后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后,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表格參考下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 業主房號 維修單位 合同編號 回訪日期 交付時間 質量等級 回訪方式 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 年 月 日 業主/用戶意見:
簽章(或記錄): 年 月 日 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 年 月 日 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 業主房號 維修部位 維修日期 維修內容:
簽發人: 年 月 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 年 月 日 業主/用戶評價:
年 月 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伙交樓驗收及入伙后的維修高峰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并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焖侔才啪S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業并征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后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XX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周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并必須在一周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系方式:
2、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系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戶維修前,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戶維修時,須著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家具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