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本
在我國的專利許可市場中,主要障礙就是對專利許可費的合理性難以確定。那么在簽訂專利技術許可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文1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文2
甲方(甲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為一方,與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鑒于甲方長期從事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鑒于甲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鑒于甲方有權并且同意向乙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甲方與乙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后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制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制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乙方所知曉、由甲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甲方披露給乙方的關于設計、制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甲方已采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于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甲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乙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凈銷售價是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傭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甲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從甲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采用甲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于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甲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乙方銀行轉至甲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乙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甲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乙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甲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后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由乙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甲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甲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乙方有權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所有在乙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甲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注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周,甲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二十四小時內,甲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向乙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