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精選34篇)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等有關規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承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版權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等有關規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供貨商、聯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供貨商、聯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 (以下簡稱 “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并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
每個行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所不同,對于知識產權行業,雇員和雇主之間法律關系的特點需要從知識產權、業務信息和機密信息保護的角度進行研究。目前廣泛采用的以個人接觸、協議和集體勞動合同等形式調節勞動關系的做法,導致必須非常仔細地對待各方在上述微妙領域中的義務,尋求并采取相應措施來保證這些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
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X鎮社會保險
B.小____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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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
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
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XX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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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指定范圍:乙方的全部作品 (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乙方的某部作品或者幾部作品:(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并標明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是國內首家專業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廣公司(與文化公司不同),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廣和宣傳,主要業務有三項:
一、向全國大型出版社推薦作家書稿出版;
二、向電影、電視劇公司推薦劇本或小說;
三、每年選擇一些優秀作品,采取買斷版權或利潤分紅的辦法,通過新聞宣傳、作家包裝來把作品推向市場。乙方是位比較有水準的實力派或者潛力型作家,其創作作品已經具備出版和改編電視、電影劇本的高度。甲方看好乙方的創作實力,聘請乙方成為簽約作家,全權代理乙方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行事宜和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的賣出,現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
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九)簽訂此協議時,代表乙方已經保證其作品不侵犯別人的版權,沒有誹謗、淫穢的內容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而給出版者或者影視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乙方也可終止協議。
第二條 甲方的版權代理行為必須做到充分尊重作者思想的原則下進行,同時要做到盡心盡力推廣乙方的作品,每年不得少于十次推廣行為,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圖書出版后獲得版稅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出售的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
第三條 甲方不得作出有損乙方版權的行為,否則,乙方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當然,甲方為了推廣需要,可以部分披露乙方作品的內容,特殊情況下需要全部披露,甲方必須經過乙方允許。
第四條 圖書出版權再轉讓的收入分配。如經乙方同意將精裝書的重印出版權和縮寫本的出版權或將平裝書的出版權轉讓給
第三者,甲方至少應將所得收入的_____%支付給作者。在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允許
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乙方著作(或譯作),須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將從
第三者那里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五條 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如果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
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甲方應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應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支付從
第三者所得報酬:改編—_____%;翻譯—_____%;表演—_____%;播放—_____%;錄音錄像—_____%;攝制影片—_____%。
第六條 對競爭性作品的限制。在此合同有效期間,作者不得將有競爭能力的類似作品或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
第三者出版或代理,影響此合同中規定的作品的代理運作,使甲方遭受損失。如出現乙方私自將版權或者影視改編權轉讓給
第三方的行為,甲方照樣擁有本協議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合同的轉讓。未經作者同意,出版者不得將作者在合同中給予出版者的權利和利益轉讓給
第三者。
第八條 修訂再版。在圖書發行一定時間之后,如
第三出版方要求作者修訂再版,以適應新的情況,作者應當修訂,甲方獲取_____%的付酬;如本人不愿修訂,應當允許甲方請人修訂,其費用從應付給作者的稿酬中扣除。
第九條 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如發現
第三者侵犯作品的版權,甲方可以乙方的名義提出訴訟,從侵權方獲得的經濟賠償,扣除訴訟費用外,與乙方雙方平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合同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采用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四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選擇。
第十一條 此協議有效期 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算起,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部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名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
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精選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注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并已經支付費用的后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復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盡可能核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并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核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并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并于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準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布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后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5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范本精選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6
鑒于:基于G和G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以下簡稱“本”),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成員提交到本,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是指由一個或多個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和被許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G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成員共同享有。
3.3 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向被許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沒有義務向被許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應立即停止使用許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返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7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
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標志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標志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標志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標志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標志的注冊事宜(為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標志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注冊過程中遇到由于乙方設計方案問題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標志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標志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8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于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范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
二、商業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9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秘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布)、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秘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 口頭的、圖形的、 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于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2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志郵發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志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志,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志,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志,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志發行數量和分布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簽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3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4
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專利的行為,停止制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 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電子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為“某某”的外觀設計專利,該專利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于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并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愿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愿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并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屬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于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后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于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后,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7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8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____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____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19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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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后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他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范本精選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____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3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于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鑒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咨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咨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4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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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6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加入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進行宣傳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合作雙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甲方公司信息位置及內容
3.在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第____排第____位發布_____________象素圖標廣告,及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經營信息,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名稱信息,設計制作由乙方負責。
4.廣告發布展示公司名稱及產品信息。廣告文字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具體內容雙方協商。
5.上述廣告鏈接至甲方網站______________或指定網址。
6.在廣告發布期內,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對上述廣告的內容內容及鏈接的網址進行更換,乙方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新工作。
7.贈送:_______________網誠信認證會員信息資源服務_____年。
廣告發布起止時間的約定與終止
8.甲方廣告自合同簽署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發布,發布時間為______年。
9.由于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廣告發布的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后,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
合同期限的約定與終止
10.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傳真簽署有效。
11.合同到期前30日內,在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圓整的網絡宣傳費后,本合同中約定的各項宣傳服務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
違約責任
12.因甲方未及時提供廣告內容而導致廣告不能按時發布,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準時開始甲方廣告或致甲方廣告發布中斷,乙方應提供給甲方額外的廣告宣傳時間作為補償,免費廣告時間為違約時間的_____倍。
爭議解決
14.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絡宣傳費總計人民幣______圓整。
16._______________網廣告發布為先付費后發布。在合同簽署后一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并將匯款底單傳真給乙方。
17.乙方銀行信息: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匯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主辦方與參展方簽約時選擇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主辦方針對參展方的參展項目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狀況進行的展前審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展會期間與參展方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的協調處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展臺及相關宣傳資料等。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地址:
2.展會期限: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規定,并接受主辦方及其投訴機構依上述辦法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屆展會結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自行檢查。
2.不在展館內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臺、宣傳資料等。
3.按照主辦方或者其設立的投訴機構規定的投訴程序進行投訴,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
4.積極配合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以及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的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
5.在投訴時準確、完整地向主辦方提供知識產權權利證明等相關信息。
6.投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7.不進行惡意投訴。如因為惡意投訴給主辦方或者被投訴人造成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若違反本承諾,愿意按本展會的規定接受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投訴機構及承諾人各持一份,自承諾書簽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號:
承諾方代表人(簽字):
承諾方(蓋章):
簽署時間:
附件二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為維護展會秩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本投訴處理程序。
第二條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1.主辦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投訴機構可以由主辦方人員、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和法律專業人員等組成,投訴機構人員不得少于2人。
2.投訴機構依照本程序第三條的規定處理投訴事項。
第三條 投訴的受理
一、受理條件
1.投訴人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2.投訴人與被投訴事項具有利害關系。
3.投訴是針對展會現場發生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公司應當提供商業登記資料,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
2.授權委托證明。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證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證明。具體包括專利證書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憑據,商標注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著作權的法律文件。知識產權發生有關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等事項,還應當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權證明。具體包括涉嫌侵權參展項目的名稱、涉嫌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照片、實物等。
5.境外權利人投訴時提交的外文證明文件必須有相對應的中文譯本。
6.投訴形式。投訴人投訴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書。
三、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權,或者商標權,或者著作權侵權訴訟的。
2.投訴人的專利權正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的。
3.投訴人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者著作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于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的。
4.投訴人的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無效,或者商標權已經被撤銷,或者著作權已經超過保護期的。
第四條 知識產權投訴的處理
1.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1小時內通知被投訴人,并要求被投訴人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的陳述意見和不侵權的證據。
2.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3小時內對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進行核實,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作記錄。
3.投訴理由不成立的,投訴機構可以終止處理。
4.核實完畢后,投訴機構首先主持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投訴機構督促雙方立即履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機構對于下列情況有權立即作出處理決定:
(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直接交涉,已經擾亂展會秩序,應當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訴機構負責處理。
(2)被投訴人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也不提供證明不侵權的證據材料,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3)被投訴參展項目侵權事實已經由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確認,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4)被投訴人自認侵權的,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第五條 處理決定的執行
1.處理決定一經做出,應當立即執行。
2.投訴機構應當督促參展方主動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參展方拒不執行,或者執行后又恢復原狀,投訴機構可以指派工作人員直接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參展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本程序自展會主辦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會主辦方(蓋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8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29
版權登記合同轉讓2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三屆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的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茶葉包裝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并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編輯推薦:d文檔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鑒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愿意受聘;
鑒于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并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并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志設計等;以及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這些類型:
1、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志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后,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咨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抵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1
下面是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由整理發布,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閱讀需求,詳細內容介紹請看全文。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編分享的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是否對您有所啟示呢更多的精彩內容發布盡在這里,歡迎查閱。
返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2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3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愿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愿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托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范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本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注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于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文件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秘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系,并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志來說明這種關系。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范本精選
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承租商專用版) 篇3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