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精選31篇)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雇傭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范圍或非職務范圍內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秘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本協議保護范疇。
乙方離職后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賬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秘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 口頭的、圖形的、 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于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范X精選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4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____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5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注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后訂立。
一、代理項目
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托文件以及相應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并將相關文件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并已經支付費用的后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復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盡可能核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并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核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并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并于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準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布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后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開戶行:
賬號: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主辦方與參展方簽約時選擇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主辦方針對參展方的參展項目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狀況進行的展前審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展會期間與參展方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的協調處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展臺及相關宣傳資料等。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地址:
2.展會期限: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規定,并接受主辦方及其投訴機構依上述辦法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屆展會結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自行檢查。
2.不在展館內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臺、宣傳資料等。
3.按照主辦方或者其設立的投訴機構規定的投訴程序進行投訴,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
4.積極配合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以及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的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
5.在投訴時準確、完整地向主辦方提供知識產權權利證明等相關信息。
6.投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7.不進行惡意投訴。如因為惡意投訴給主辦方或者被投訴人造成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若違反本承諾,愿意按本展會的規定接受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投訴機構及承諾人各持一份,自承諾書簽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號:
承諾方代表人(簽字):
承諾方(蓋章):
簽署時間:
附件二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為維護展會秩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本投訴處理程序。
第二條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1.主辦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投訴機構可以由主辦方人員、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和法律專業人員等組成,投訴機構人員不得少于2人。
2.投訴機構依照本程序第三條的規定處理投訴事項。
第三條 投訴的受理
一、受理條件
1.投訴人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2.投訴人與被投訴事項具有利害關系。
3.投訴是針對展會現場發生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公司應當提供商業登記資料,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
2.授權委托證明。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證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證明。具體包括專利證書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憑據,商標注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著作權的法律文件。知識產權發生有關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等事項,還應當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權證明。具體包括涉嫌侵權參展項目的名稱、涉嫌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照片、實物等。
5.境外權利人投訴時提交的外文證明文件必須有相對應的中文譯本。
6.投訴形式。投訴人投訴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書。
三、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權,或者商標權,或者著作權侵權訴訟的。
2.投訴人的專利權正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的。
3.投訴人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者著作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于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的。
4.投訴人的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無效,或者商標權已經被撤銷,或者著作權已經超過保護期的。
第四條 知識產權投訴的處理
1.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1小時內通知被投訴人,并要求被投訴人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的陳述意見和不侵權的證據。
2.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3小時內對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進行核實,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作記錄。
3.投訴理由不成立的,投訴機構可以終止處理。
4.核實完畢后,投訴機構首先主持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投訴機構督促雙方立即履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機構對于下列情況有權立即作出處理決定:
(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直接交涉,已經擾亂展會秩序,應當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訴機構負責處理。
(2)被投訴人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也不提供證明不侵權的證據材料,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3)被投訴參展項目侵權事實已經由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確認,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4)被投訴人自認侵權的,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第五條 處理決定的執行
1.處理決定一經做出,應當立即執行。
2.投訴機構應當督促參展方主動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參展方拒不執行,或者執行后又恢復原狀,投訴機構可以指派工作人員直接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參展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本程序自展會主辦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會主辦方(蓋章)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8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已同企業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秘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文件加以確認,并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交換的企業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內其他職工或企業的外部業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或企業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三、企業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秘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秘密,并以證明該商業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企業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與企業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后________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客戶。
七、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乙方均承認企業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秘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離開企業。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雇于這樣的企業。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驗收通過并由甲方代表簽字后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9
版權登記合同轉讓2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三屆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的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茶葉包裝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并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編輯推薦:d文檔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0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 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
身份證住址: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并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并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一)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志設計等;以及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這些類型:
1、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志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后,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咨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不存在抵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3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范本二
______集成電路設計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經友好協商,對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測試技術指標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_____天內將芯片資料,測試碼提供給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封裝好的芯片后_____天內,將測試分析結果提交給乙方。
三、具體測試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測試時將pa4、pa5、pa6、pa7端經3.3k電阻上拉至5伏。
甲方在測試分析時,應讓______芯片工作在5v。
乙方提供____功能測試碼文件(t______t格式)兩份。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功能測試碼文件,在1mhz下對樣品進行測試分析。
乙方認為正常情況下,樣品的功能測試應全部通過,參數測試結果應在下表給定的范圍內。
測試參數(常溫)測試條件最大值典型值最大值單位
靜態工作電流vdd=5vua
動態工作電流vdd=5vua
輸入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高電平電流vdd=5v,vih=5vua
輸入低電平電流vdd=5v,vil=0vua
輸出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高電平電流vdd=5v,voh=4.2vma
輸出低電平電流vdd=5v,vol=0.4vma
如乙方提供的樣品中有____%滿足以上要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測試分析報告,并以附件形式(磁盤文件,t______t格式)提供詳細的測試數據。
乙方若對甲方出具的測試分析報告及測試數據有任何疑問,必須在甲方測試分析工作完成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向甲方提出。
乙方若須增加測試分析內容,必須與甲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某某市專利助推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__-20__年)》,促進“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建設和工作開展,推動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工作快速發展,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某某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某某區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活動,提升某某區內高校及科研院所技術創新、專利挖掘、成果轉化能力。
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某某區內高校推薦乙方為甲方“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搜集、調研某某區高校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組織相關培訓與講座;
3.為乙方在某某區內高校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提供便
利條件和必要支持;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某某區內高校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指導某某區內高校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應某某區內高校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6.根據乙方為“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發明專利代理量給予適當獎勵。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對某某區內高校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2. 應甲方要求,提供各類知識產權挖掘、申請、授權、維護、維權、轉讓、轉化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開展知識產權咨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某某區內高校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針對不同專業、不同教師,以滲透知識產權理念的方式,引導教師了解專利,幫助教師發掘專利;
5.定期向“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報告工作進展,工作成效,按“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要求提交相關工作報告。
四、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為:自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若有變動可由雙方協商修訂。
五、其他事宜: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5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鑒于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鑒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采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制造,而且這一標志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占權利,這一權利僅限于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范圍;由于此獨占權利僅適用于與產品有關的范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許可證產品的范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并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并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于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于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并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范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并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秘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準。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后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復制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秘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制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于由供應商對于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于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于任何外部供應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并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并以英文作成以盡快得到回復。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
c.
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于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于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于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采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于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并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于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并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于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6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7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秘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秘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合同,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8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于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范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
二、商業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19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極為重要價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信息,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保密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范疇、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
1、甲方商業秘密法律含義: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甲方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保密措施,包括甲方采取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業秘密包括兩部分:非專利技術和經營信息。
2、甲方商業秘密業務范疇:
(1)非專利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秘密或技術訣竅。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在醫療服務或影視廣告策劃服務過程中的技術訣竅或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該技術秘密主要寓于圖紙、資料、膠卷、軟件等載體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訣竅、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等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是指與醫療經營、服務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等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秘密。凡是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具有保密性質,又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報或信息,均屬于經營信息的范圍。其表現形式為數據、信息、經驗等,多以計算機軟件等為載體。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實施及尚未實施完畢的企業戰略規劃、發展計劃、經營方針與計劃、營銷策劃方案、商業模式、投融資決策、服務策略;
②資產購臵計劃、投資計劃、服務推廣計劃、廣告計劃、改制上市、并購重組;
③管理規程、產權交易、財務數據及財務經營分析報告、廣告分析報告、資源儲備、客戶信息、招投標事項;
④貨源情報、服務網絡、客戶及潛在客戶的名單、醫療服務價格、標底、標書的內容;
⑤企業資信狀況、醫療服務的社會認可狀況、供求狀況、市場占有狀況,服務的區域分布等資料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模式、方法、公關和管理經驗等;
⑥與廣告業務直接相關的平面設計、影視節目、影視廣告成片及拍攝素材、錄音、后期包裝制作,網絡數據、代碼、頁面、架構、網絡營銷策劃方案;
⑦媒體合作的機構、形式、內容、價格,媒介投放計劃、資金預算方案,營銷合作機構的形式、內容、價格;
⑧人力資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等采購方案、采購對象與價格等。
3、商業秘密來源
甲方的商業秘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②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③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1、法律含義:是指那些尚未納入知識產權法保護范圍,又不構成商業秘密,但對用人單位仍具有一定保密價值的事項或信息。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范疇。凡是沒有納入商業秘密范圍,又不受知識產權法規保護的對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項均屬此范圍。
三、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或者與職務有關的業務交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相關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①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②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③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④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紙、圖表、電腦、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無條件的將這些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6、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兩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至勞動關系解除兩年后的次日止)乙方不論在何種單位就職,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期間所執行業務之客戶名單,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執行業務期間自行發展起來的客戶名單;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不得勸誘甲方任何在職人員離職。
7、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商業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四、競業限制:
①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第二條知識產權條款
一、與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于甲方。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屬于甲方;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及甲方不對外公布的信息、技術資料等完成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提供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施工工藝、設計方案、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確規定的秘密信息,乙方認為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并明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特定情況下著作權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四、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將甲方的商標、字號等進行注冊或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一經發現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后,要求乙方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曉并自愿按其規定執行。
第四條違約賠償責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損失賠償金額由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乙方違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各項費用組成。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權利義務的終止
甲、乙雙方協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務必以電話或郵件形式知會對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術秘密或者商業秘密已經公開;
2、甲方法人終止,且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已經全面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后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他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2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3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注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并已經支付費用的后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復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盡可能核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并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核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并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并于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準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布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后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5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于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鑒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咨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咨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6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志郵發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志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志,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志,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志,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志發行數量和分布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簽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7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8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29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中國臺灣)獨家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及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行使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簽訂本合同。
一、許可的知識產權種類
1、甲方的商標(中國商標注冊證號碼:第號);
2、甲方商號、商業口號、商業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務表、技術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識產權;
4、經營方式、商業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權地區向其他侵權人提起訴訟的權利;
6、其他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許可使用范圍
1、乙方有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條所涉的甲方的知識產權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鋪名稱標注、商品提供、服務提供、產品標注、合同簽署、商業談判、侵權訴訟、再許可等。
2、甲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僅許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關權利,不得許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識產權權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許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許可使用時間,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四、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許可使用費
(1)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一家實體店,應當支付甲方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二家實體店起,乙方應當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年的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的下一年度開始前的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許可使用費;
(2)第二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乙方決定開張第二家實體店前,應當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二家店的許可使用費,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許可使用期滿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許可使用費。
(3)乙方以后開張的實體店按照第二家實體店的方式支付許可費。
五、知識產權保證
1、甲方保證其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無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享有無瑕疵的使用權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積極參與、協助乙方打擊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識產權行為,維權費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質量監督及保證
1、甲方可對乙方生產或者銷售的許可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商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檢,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標后作價處理或者作銷毀處理。
甲方檢查或者抽檢的質量標準:按照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進行。
2、乙方應當保證其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者服務符合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可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合同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商標的聲譽,保證產品質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標、商號標牌等樣品制作文字、______86.圖形商標、包裝袋、吊牌、產品宣傳書、防偽貼、合格證等輔料以及其他用于產品銷售必須具備的標識,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對第三方再授權使用。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及其他標識,剩余的商標標識應該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監督下銷毀。
乙方已經附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合格產品應當在半年內銷售或者處理完畢。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或者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遲延交付技術秘密、配方等,并有權禁止乙方在相關實體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識產權,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產品或者服務出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支付有關許可使用費后,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權利,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發現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獨家許可使用權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訴訟,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許可使用費,直至甲方配合為止。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權利有瑕疵,導致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有關知識產權如被有關行政或者司法機關最終宣布無效的,還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許可使用費并承擔乙方為實現權利的合理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部門一份,備用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30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xx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篇31
下面是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由整理發布,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閱讀需求,詳細內容介紹請看全文。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編分享的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是否對您有所啟示呢更多的精彩內容發布盡在這里,歡迎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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