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版權許可合同
12.版權所有者應向出版者保證其有權利和能力簽訂本合同,根據英國法律該作品決不會侵害任何現存版權,或違背任何現存協議,該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內容會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造成損失,否則因此而給出版者造成的損失、傷害或開支,版權所有者應給予賠償。
13.未得到版權所有者書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將所獲得的版權許可轉讓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義出版該翻譯本。
14.除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外,該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版權所有者保留。
15.出版者應將翻譯本的詳細情況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登記以得到正式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依相應法規盡一切努力保護翻譯本的版權。出版者還同意對侵犯該翻譯本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提起訴訟,費用自理。
16.當翻譯本已絕版或市場上已脫銷,出版者應當通知版權所有者,則所有權收歸版權所有者,除非雙方達成協議,出版者則享有優先權對該翻譯本進行重印;但在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或達成協議前,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產,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且在接到版權所有者書面通知(用掛號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寫的地址)后的一個月內仍不糾正,本合同即自動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權許可將收歸版權所有者,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8.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給版權所有者的款項都應按支付當天匯率以英鎊/美元支付,不得以兌換或代辦費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銀行匯票支付,寄至(外國出版社財務部門的名稱和地址),或直接通過銀行轉達賬,匯至版權所有者的賬號(外國出版社銀行的名稱與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應扣稅,他們應聲明并提供相應代扣稅憑證。
1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與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裁決是最終決定,雙方必須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條款不限制版權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訴訟,以防止該翻譯本在本合同第1條所限定的市場范圍外發行。
20.(1)如果版權所有者全部或部分業務被收購,版權所有者可以不經出版者的同意轉讓本合同。
(2)本合同包含了雙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識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關事宜達成的所有的口頭的、書面的協議與承諾,除經雙方書面協商,不得改變。
(3)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星期之內簽字,本合同才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所有者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注解
序言
這部分給出了合同雙方的名稱和地址,以及翻譯作品的詳細資料。對于一部很快會被修訂的非小說作品,西方出版社通常會將版權許可僅限于當前版本。
第1條
這一條說明了被授予的專有權在語言、地域和印數等方面的規定;以圖書形式出版該作品的權利,從技術上這就排除了外國出版社單獨授予其他出版社中文圖書俱樂部版權(參見第5章“附加權利”中對中國圖書俱樂部現狀的描述)。如果權利限定以精裝或平裝、二者之一的圖書形式出版,這就使版權所有者可以自由將另一種裝幀形式許可另一家出版社,盡管該另一家出版社要面臨使用中文譯本的問題。如果市場可以保證兩種版本的出版,那更可取的做法是,首要的被許可方獲得圖書出版權,并通過修改第10條的規定,要求有權將另一種裝幀形式的出版權再許可另一家中國出版社。然而,本書寫作之時,中國圖書市場的低定價大概不能保證兩種不同定價版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