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版權許可合同
說明:這個合同適用于直接從外國出版社購買翻譯版權,由被許可方負責制作的情形。付款按約定的印數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中國出版社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為出版者)與(外國出版社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版權所有者)雙方簽訂。
版權所有者享有(作者姓名))(以下簡稱作者)所著(書名)第×版的版權(以下簡稱作品),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本協議,版權所有者授予出版者獨家許可,準許其以該出版社的名義,以圖書形式(簡/精裝)翻譯、制作、出版該作品中文(簡體)版×冊(以下簡稱翻譯本),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發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未經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復制版權所有者對該作品的封面設計,也不能使用版權所有者的標識、商標或版權頁。本協議授予的權利不及于該作品的其他后續版本。
2.對于出版×冊翻譯本的權利,出版者應按照第18條的規定一次性支付版權所有者費用,版稅按翻譯本定價的百分之×計算,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時支付美元;
(2)翻譯本出版時或××日期之前支付美元,以時間早者為準;
如果在該協議履行期間,出版者有任何過錯,此款項不予退還。
如果出版的翻譯本實際價格高于原估價,版權所有者將按一定比例提高收費,相當于翻譯本定價增加的部分,該費用于出版時支付。
3.直至版權所有者收到第2條所列款項,本協議生效。
4.出版者將負責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譯者,保證準確無誤翻譯該作品,并將譯者的名字和資歷報告給版權所有者。未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作品進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權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譯稿樣本的權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譯本出版者應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并應當為這些許可或權利支付費用。直到版權所有者收到出版者書面確認--出版者獲得了許可,版權所有者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于復制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6.出版者就確保翻譯本的印刷、紙張和裝幀質量,盡可能達到最高標準。
可供選擇的表述:
如需要,版權所有者負責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對于獲得這些許可而支付的費用,由版權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額外的行政管理費,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直到版權所有者獲得許可,他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于復制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7.出版者所有翻譯本的封面、書脊、護封(如果有的話)和扉頁上都必須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頁背面注明下列版權聲明:“(原書版權詳細信息)”以及下列聲明:“此(書名)的翻譯版由(外國出版社名稱)許可出版”。出版者也將對翻譯文本進行版權聲明。
8.翻譯本出版后,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提供本免費樣書,并說明該翻譯本的實際出版日期和定價。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日期前出版該翻譯本,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不受影響。
10.未事先征得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處分該翻譯本的任何附屬權利。
11.如果本合同中所規定的款項逾期3個月仍未支付,授予予的許可將立刻失效,轉讓的任何權利將收歸版權所有者,而無需進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