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許可合同(附英文)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制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制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xx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后,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后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x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x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并就產品設計、制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盡快采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后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制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制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