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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發布時間:2023-07-13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通用29篇)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秘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 口頭的、圖形的、 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于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

  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主辦方與參展方簽約時選擇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主辦方針對參展方的參展項目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狀況進行的展前審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展會期間與參展方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的協調處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展臺及相關宣傳資料等。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規定,并接受主辦方及其投訴機構依上述辦法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屆展會結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自行檢查。

  2.不在展館內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臺、宣傳資料等。

  3.按照主辦方或者其設立的投訴機構規定的投訴程序進行投訴,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

  4.積極配合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以及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的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

  5.在投訴時準確、完整地向主辦方提供知識產權權利證明等相關信息。

  6.投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7.不進行惡意投訴。如因為惡意投訴給主辦方或者被投訴人造成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若違反本承諾,愿意按本展會的規定接受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投訴機構及承諾人各持一份,自承諾書簽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為維護展會秩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本投訴處理程序。

  第二條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1.主辦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投訴機構可以由主辦方人員、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和法律專業人員等組成,投訴機構人員不得少于2人。

  2.投訴機構依照本程序第三條的規定處理投訴事項。

  第三條 投訴的受理

  一、受理條件

  1.投訴人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2.投訴人與被投訴事項具有利害關系。

  3.投訴是針對展會現場發生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公司應當提供商業登記資料,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

  2.授權委托證明。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證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證明。具體包括專利證書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憑據,商標注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著作權的法律文件。知識產權發生有關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等事項,還應當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權證明。具體包括涉嫌侵權參展項目的名稱、涉嫌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照片、實物等。

  5.境外權利人投訴時提交的外文證明文件必須有相對應的中文譯本。

  6.投訴形式。投訴人投訴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書。

  三、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權,或者商標權,或者著作權侵權訴訟的。

  2.投訴人的專利權正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的。

  3.投訴人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者著作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于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的。

  4.投訴人的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無效,或者商標權已經被撤銷,或者著作權已經超過保護期的。

  第四條 知識產權投訴的處理

  1.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1小時內通知被投訴人,并要求被投訴人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的陳述意見和不侵權的證據。

  2.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當在3小時內對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進行核實,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作記錄。

  3.投訴理由不成立的,投訴機構可以終止處理。

  4.核實完畢后,投訴機構首先主持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投訴機構督促雙方立即履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機構對于下列情況有權立即作出處理決定:

  (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直接交涉,已經擾亂展會秩序,應當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訴機構負責處理。

  (2)被投訴人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也不提供證明不侵權的證據材料,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3)被投訴參展項目侵權事實已經由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確認,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4)被投訴人自認侵權的,被投訴人應當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第五條 處理決定的執行

  1.處理決定一經做出,應當立即執行。

  2.投訴機構應當督促參展方主動采取撤展、遮蓋等措施。參展方拒不執行,或者執行后又恢復原狀,投訴機構可以指派工作人員直接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參展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本程序自展會主辦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會主辦方(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書 年 月 日

  投訴人填寫基本信息 名 稱展位號委托人聯系方式

  投訴人

  被投訴人

  投訴內容□專利侵權 專利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侵權 商標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權侵權 著作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訴機構填寫證據材料□ 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證明 □知識產權證明 □侵權證明

  被投訴人情況調查□ 展品涉嫌侵權 □展板涉嫌侵權 □展臺涉嫌侵權 □條幅涉嫌侵權

  □ 具體侵權狀況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敘述□ 處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依據□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結果□ 撤展 □遮蓋 □調解結案 □不予受理

  □終止處理 □公證取證 □出具事實證明 □轉由行政、司法機關處理

  確認簽章投訴人簽字被投訴人簽字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人員

  簽字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6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于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鑒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咨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咨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7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注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9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秘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布)、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稅務人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2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志郵發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志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志,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志,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志,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志發行數量和分布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簽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3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于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范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

  二、商業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范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5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____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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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7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____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____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8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范本精選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9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聘用期間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A. 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 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1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簽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雇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復制、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禁止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禁止”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禁止”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禁止”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伙人、投資人、提供勞務/咨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于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后3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后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采用委托開發的形式委托乙方為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注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后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________年簽署的“委托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合同范文精選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1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XX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2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后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他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于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并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愿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愿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并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屬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于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后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于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后,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范本精選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6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xx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7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范本二

  ______集成電路設計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經友好協商,對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測試技術指標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_____天內將芯片資料,測試碼提供給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封裝好的芯片后_____天內,將測試分析結果提交給乙方。

  三、具體測試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測試時將pa4、pa5、pa6、pa7端經3.3k電阻上拉至5伏。

  甲方在測試分析時,應讓______芯片工作在5v。

  乙方提供____功能測試碼文件(t______t格式)兩份。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功能測試碼文件,在1mhz下對樣品進行測試分析。

  乙方認為正常情況下,樣品的功能測試應全部通過,參數測試結果應在下表給定的范圍內。

  測試參數(常溫)測試條件最大值典型值最大值單位

  靜態工作電流vdd=5vua

  動態工作電流vdd=5vua

  輸入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高電平電流vdd=5v,vih=5vua

  輸入低電平電流vdd=5v,vil=0vua

  輸出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高電平電流vdd=5v,voh=4.2vma

  輸出低電平電流vdd=5v,vol=0.4vma

  如乙方提供的樣品中有____%滿足以上要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測試分析報告,并以附件形式(磁盤文件,t______t格式)提供詳細的測試數據。

  乙方若對甲方出具的測試分析報告及測試數據有任何疑問,必須在甲方測試分析工作完成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向甲方提出。

  乙方若須增加測試分析內容,必須與甲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8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生物技術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9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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