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承銷合同(精選3篇)
證券承銷合同 篇1
甲方(債券發行方):_______ 乙方(債券承銷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的義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的方式承銷該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賬戶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____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 登 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XX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
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
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如下:
1、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2、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3、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4、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五、甲方的義務如下:
1、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2、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3、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4、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2、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3、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4、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5、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6、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7、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8、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的義務如下:
1、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2、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4、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__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__________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的權利;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在承銷結束日前的任何時候,如發生政治、經濟、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變故,而這種重大變故已經或可能會對甲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發展前景以及本次股票發行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則乙方可決定暫緩或終止協議。
第十四條 附則
八、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適用于甲方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承銷合同 篇2
甲方: 證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企業板塊公司證券上市行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接受其證券上市。
本協議所稱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
第三條乙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時修訂的任何上市規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并交納任何到期的上市費用。
第四條乙方同意以下有關涉及終止上市的安排,承諾將其載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將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二)乙方股東大會如對上述內容作出修改,應當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條乙方承諾在其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約定一旦乙方股票終止上市,該證券公司立即成為其代辦股份轉讓的主辦券商。上述協議于乙方終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乙方承諾在其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第七條乙方應當遵守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有關規則、辦法和通知等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條中的規則。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時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種承諾,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應當遵守。
第八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的規定,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
第九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
股票上市初費為30,000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總股本為收費依據,總股本不超過5,000萬的,每月交納500元;超過5,000萬的,每增加1,000萬,月費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2,500元。
可轉換債券上市初費按可轉換債券總額的0.01%繳納,最高不超過30,000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可轉換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可轉換債券總額不超過1億元的,每月交納500元;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2,000萬元,月費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其他衍生品種的收費標準由甲方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后予以實施。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十條上市初費應當在上市日前三個工作日交納。上市月費自上市后第二個月至終止上市的當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納,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預交。逾期交納上市費用,甲方每日按應交納金額的0.03%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乙方證券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不再交納上市初費;乙方證券被終止上市后,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與本協議有關或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和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券承銷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的規定,為方便乙方采用電話自助交易方式對甲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須是在甲方直銷中心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二、本電話交易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設置分紅方式、交易查詢、密碼修改、轉托管、傳真對賬單。
三、本電話交易通過客服電話語音系統實現,電話號碼為_________。有關辦理電話交易的具體程序參照甲方電話交易說明執行。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換密碼。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電話交易申請于每基金開放日_以前的為當日交易申請,以后的電話交易申請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請。
八、乙方認購,申購申請,應在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后提出。否則,該申請將被掛存,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賬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賬,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內有足夠基金余額時提出,否則電話交易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十、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