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作整改報告(通用3篇)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1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范。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四、加強檢查指導,提升鄉鎮、街道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根據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25人以上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銀行賬戶,對這些單位進行規范管理。25人以下的單位及聯合會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須保證工會經費的足額計提及獨立使用。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的承上啟下的作用,在縣級、鄉鎮(街道)工會、基層工會開展以非公企業工會為重點,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主要內容的財務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一級抓一級,一級幫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落實,促使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2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3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全面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從源頭上治理違法違紀行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完整,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財務大檢查的通知》([20xx]號)文件的要求,xx鎮對20xx年度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景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檢查,具體情景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財政所及時向政府領導作專題匯報,得到了領導的高度重視,并組織了全體財務人員參加的關于財政財務自檢自查的會議,依照相關財經法規,制定規范了檢查程序、檢查時間及工作要求。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自檢自查工作,確保按期圓滿完成財務大檢查自檢自查工作任務。
二、基本情景及自查結論
(一)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景
1、xx鎮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會計人員xx人,其中大學本科學歷xx人,高中學歷xx人,有xx人具有初級會計職稱,不存在會計人員無證上崗,并按規定安排實施繼續教育。
2、會計崗位設置情景。按規定設有稽查崗位、內部審計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微機管理(核算)崗位、出納崗位。
3、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按規定依法建賬,按適用統一會計制度會計核算,會計帳薄啟用登記、會計憑證取得填制、財務報告格式完整性貼合規范,不存在憑證造假行為,帳帳、帳證、帳表、帳實相符,電算化生成材料貼合規定,內部會計監督機制健全,法律規定應經社會審計的已審計,沒有帳外設帳及私設“小金庫”行為。
(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景
1、崗位職責。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需要,設置崗位,定員定崗,并明確崗位職責。涉及十八個崗位及會計、出納的職責,有所長崗位職責;預算會計崗位職責;行財會計崗位職責;農財會計崗位職責;統發工資崗位職責;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崗位職責;基建財務管理崗位職責;統計評價管理崗位職責;票據專管員崗位職責;住房基金專管員崗位職責;政府采購專管員崗位職責;信息員崗位職責;會計、出納崗位職責;檔案管理職責;財務統管崗位職責;稽查崗位;內部審計崗位;微機管理崗位。
2、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印章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賬戶和銀行對賬管理制度;資金收入、支出管理;資金申請、審批、核銷、結賬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購管理;財務公開制度;固定資產管理;教育經費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使用管理;行政問責辦法實施細則、首問首辦職責實施細則、限時辦結制實施細則。
經過財務管理規定、內部控制會計制度和銀行賬戶信息銀行業務(賬戶動帳實時信息和異常預警通知)的建立及執行,已做到會計、出納分設,帳、款分管,預留銀行印鑒和轉賬、現金支票分別保管,并記有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時與銀行進行核對,有效杜絕了每筆業務及會計、出納業務一人經辦,最大限度保證財政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三)財政預決算執行及收支情景
1、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執行情景。
20xx年,全年完成一般預算收入xx萬元,為年初預算數xx萬元的%,較上年完成的xx萬元增收xx萬元,增長%。
2、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情景
20xx年,地方一般預算支出xx萬元,比上年增支xx萬元,增%。其中上級專款構成的支出xx萬元,比上年xx萬元增支xx萬元,增%。
3、一般預算平衡情景
地方一般預算收入xx萬元,加上級補助xx萬元,加上年結余xx萬元,收入總計xx萬元;一般預算支出xx萬元,加上解支出xx萬元,支出總計xx萬元;收支相抵,全鎮財政年終滾存結余xx萬元(本年結余xx萬元)。
4、基金收支及平衡情景
本年收入xx萬元(上級專款),本年安排支出xx萬元,年末無結余。
(四)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景
上年預算外資金結余xx元。20xx年預算外資金收入xx元(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xx元,統籌資金收入xx元),20xx年預算外資金支出xx元(一般預算外支出xx元,統籌資金支出xx元),年末累計預算外資金結余xx元,其中:專項資金結余xx元,一般預算外資金結余xx元,統籌資金結余xx元。
(六)自查結論
1、無截留、隱瞞、擠占、挪用、滯壓、坐支應當上解上繳財政部門的財政收入,以及虛增虛減財政收入問題。
2、無擅自占用、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等問題。
3、無擅自收費(包括仍執行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的收費)以及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問題。
4、無擅自購建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建筑物、商品等問題。
5、無虛報、冒領、貪污財政專項資金以及滯壓、截留、挪用應當撥付的專項資金等問題。
6、無滯壓、截留、挪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以及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資金等問題。
7、無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其他公款以及造假賬等問題。
8、無“白條”入賬、使用已作廢的票據以及擅自銷毀票據等問題。
9、無擅自開立、使用賬戶等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會計基礎規范化建設中存在以下問題:
1、有記賬憑證簽章不全的現象。
2、有記賬憑證摘要不清晰地情景。
3、有部分附件單據未蓋附件章。
4、不注重業務處理的`細節。
處理意見:從學習、制度、檢查等方面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
(二)單位往來款項中存在的問題
1、債權債務數額大,性質不清。
2、長期掛賬,大部分是統管以前構成的。
3、財統辦文體類原會計賬務移交不清,往來款不明。
處理意見: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區別性質,采取經濟及法律手段清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招投標、工作監理管理薄弱。處理意見:加大工程管理的學習、宣傳、加強監管力度。
(四)會計電算化工作滯后,會計人員電算化技能參差不齊,除總預算、預算外實行會計電算化外,其余均為手工記賬。
處理意見:根據實際情景逐步全面推進會計電算化工作,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五)監管中痕跡管理和規范化管理問題
1、補助性資金和項目資金的管理中,已按有關要求進行事前、事后公示,但沒有注重圖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缺少管理痕跡。
2、補助性資金和項目資金的監管中,按有關要求已采取不一樣形式對主要環節進行監管,但未構成規范的表格材料。
處理意見: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財政部關于印發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辦法和流程的通知》建立規范的監管臺賬和進行公開公示痕跡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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