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采購合同(精選26篇)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稅和關稅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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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5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
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后,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采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7
需方:
供方:
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及時送貨(送貨時應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公司執照復印件)。
六、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七、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八、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九、貨款結算: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00000.000)名稱:銀行賬號:開戶行:
十、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8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年月日年月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0
購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號│名稱│型號│規格│ 單位 │ 數量 │單價│ 金額 │
├──┼───┼────┼────┼───┼───┼────┼──────┤
│1 ││││││││
├──┼───┼────┼────┼───┼───┼────┼──────┤
│2 ││││││││
├──┼───┼────┼────┼───┼───┼────┼──────┤
│3 ││││││││
├──┼───┼────┼────┼───┼───┼────┼──────┤
│4 ││││││││
├──┼───┼────┼────┼───┼───┼────┼──────┤
│5 ││││││││
└──┴───┴────┴────┴───┴───┴────┴──────┘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1
農業開發中心塑料管材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甲 方: (采購人)
乙 方:(中標人)
甲方對農業開發工程PVC—U管材PE管材管件進行采購,于20__年1月9日通過詢價招標,確定乙方為PVC—U管材管件中標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項目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PVC—U管材管件:
PVC—U dn110_3.2 數量40028米,PVC—U dn125_3.1 數量3028米,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人民幣,
本合同價款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本合同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根據甲方實際使用的PVC—U管材管件,按照投標人投標報價的貨物單價結算。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說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標準及規范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六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隨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分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乙方交貨時
需負責卸貨及入庫(如人手不足甲方可幫聯系民工)。乙方保證每批貨物在甲方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5日內完成。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按該批次甲方指定的型號和數量,以貨物卸貨入庫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后的數量為準,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貨資料及配件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配件等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后的2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并加蓋單位公章。
6、甲方所購貨物超過實際使用量的,超過部分退還乙方,但甲方需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合理的運輸費。
7、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并不低于國家相關標準)。
第七條 伴隨服務/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服務或售后服務約定: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并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的保修和系統維護,不得少于1年;具體保修期按按照乙方投標服務承諾執行,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個工作小時后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于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5)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 保修期后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八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供貨。
乙方每次供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后,需請甲方到現場驗收貨物(品牌、規格型號、外觀和各種證明、手續等)。
甲方如對貨物質量產生疑問,有權將貨物抽樣送法定質檢機構檢驗(隨機抽取5個品種型號)。若法定質檢機構質檢出貨物合格,則質檢費用由甲方承擔;若法定質檢機構質檢出貨物不合格,則質檢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2個工作日內負責調換該批次合格商品,兩次送檢均不合格的將退回全部貨物,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當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和地點全部供貨完畢且所提供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或法定質檢機構出具質量合格報告后,按進度支付,貨物供應完成60%支付50%貨款,全面完成經水壓試驗(水壓試驗時乙方需派代表現場監督)合格驗收后一月內支付40%,甲方安裝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運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支付10%。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1%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貨物,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后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并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采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通過向起訴方所在地法院訴訟或者起訴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 期: 年月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2
1.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3
甲方:____市政府采購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采購中心經過公開招標采購(招標編號:____________),確定________為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隔離卡合同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合同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供貨商品清單及合同價格
乙方保證按投標時確定的價格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詳見《網絡安全隔離卡價格及供貨聯系表》(附件一)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
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采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采購中心及采購單位。
乙方確定下列代理商(名單附后)為供貨商,供貨商代表乙方進行送貨、售后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等,乙方對供貨商在合同履行期間的行為需負責任,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乙方包含簽署本合同的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
第三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
1、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供應的貨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生產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制造廠家企業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為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貨物還應符合國家和___省有關安全、環保、衛生之規定。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
4、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證書。
第六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乙方負責_____市本級采購單位自供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間對所中標的網絡安全隔離卡產品的供應。
第七條 供貨方式
采購單位在定點的品牌型號范圍內,直接與乙方聯系,選擇產品的品牌型號,由乙方出具《定點(合同)產品供貨意向單》。然后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直接報市采購辦審核。供貨商憑已審核的《政府采購計劃表》與采購單位簽訂供貨合同,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供貨及負責安裝和調試。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合同采購金額大于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500個(含)時,采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采購方式。(單一合同指一個采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條 安裝和驗收
乙方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合格后,由采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收取發票并在《政府采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上簽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購單位可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采購單位的要求采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采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后,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九條 售后服務
乙方承諾售后服務按照《網絡安全隔離卡服務計劃表》(附件二)實施。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90天后且無乙方與采購單位無合同糾紛時,甲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
第十一條 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實行采購單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憑供貨發票和《政府采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與采購單位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并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采購資金,按《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辦理結報或資金支付申請,采購單位應在貨物驗收合格后十五天內付款給乙方。
采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啟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營、維護對采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合同價中,采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后不少于(?)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合同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采購單位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采購單位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補救措施和索賠
1、采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采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采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采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采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采購單位通知后七天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采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或采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采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采購單位損失的,采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五條 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購單位。采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采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合同各方應盡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時,采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合同。如協商開始十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____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采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采購單位的隔離卡的安裝采購情況,并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2、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定點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3、乙方負責采購單位隔離卡采購業務聯系人及推薦的供貨商聯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條 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在報請市采管辦同意后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承諾的標準;
(2)方沒有按合同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按高于合同承諾的價格簽訂合同并供貨;
(4)乙方無故不提供合同供貨范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合同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時,取消該供貨商政府采購合同供貨資格,并沒收供貨商的履約保證金。
2、如果甲方根據上述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布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
(2)乙方投標文件。
2、本合同經乙方和市政府采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修改
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合同,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4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后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___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后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后,再進行批量生產。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制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制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后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并驗收合格后,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5
一、物料采購合同簡易范本
采購方: 供貨方:
1、質量要求: 依據 GB/T2542—92、GB/T5101—1998檢驗合格。
2、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3、供貨地點: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處理方式: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6、爭議處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簽定時間:
簽定地點: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二、物料采購合同實例
合同編號: 二司物資九景衢項目部20--CCG- 號
合同名稱: 商品混凝土供應合同
甲 方: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 方: 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我方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貴方告知在合同簽訂及履行中雙方應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簽訂合同的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甲方公司或經甲方公司簽發《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項目部。代表甲方簽訂合同的人,必須持有經甲方公司簽發的《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甲方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確因業務需要,必須以職能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協議、意向的,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簽訂。
三、甲方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簽訂經濟合同,應在簽訂合同前向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呈報合同草案及有關材料,由主管部門審核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簽訂,項目部主管及承辦人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所簽合同與審批合同的一致性負責。
四、甲方項目部員工在履行職責時,簽署具有證明性質的書面材料,須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未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的,均為個人行為,不能作為甲乙雙方結算或承擔責任的憑據。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必須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審查,根據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結果履行結算付款義務。
六、本采購合同的簽訂,乙方簽字人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權委托書(簽字蓋章原件)必須交由甲方項目部代收后與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存檔。
八、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證照、資質、資信、財務報表等資料都是真實的。如經發現乙方出具虛假證明簽訂合同,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九、乙方務必詳細閱讀理解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有異議,需在合同簽訂前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作為本合同的審批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審批蓋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買方):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方(賣方): 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和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稱、品種、型號、規格
1.1本合同物資規格型號、單價及數量:見附件一《訂貨明細表》。
2.質量要求及質量保證期
2.1 質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項執行:
2.1.1 按照 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最新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1.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 符合甲方施工質量要求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須共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 甲方指定地點 進行全項試驗,取樣試驗需達到設計強度。
2.2質量保證期為 12 月,從建設項目經主管部門初驗運行之日起計算。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1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貨數量原則上以乙方攪拌站出站銷售單據上數量為準,由甲方現場指定收方人員核實簽字后生效,若經甲方現場實際收方發現與銷售單據上數量不符時,以甲方現場實際量方為準。供貨過程中雙方對供貨數量若有爭議,由甲方隨機抽取供貨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核實,若出現數量不足,本批次供貨數量按此抽檢缺少比例逐車扣減數量。
4.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4.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4.3 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4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5.供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數量安排組織生產、
加工和運輸,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時內送貨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點(地點)。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5.2 運輸方式及保險:
5.2.1乙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甲方負責安裝的,則貨物運抵現場移交后的保險責任仍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5.2.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人員毀損、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發生對周圍環境、水流、道路、樹木、作物等損害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各種賠償費用,并由乙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5.2.3 乙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甲方現場聯系人。
6.驗收
6.1 乙方將甲方通知所需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通過甲方授權的現場材料負責人 彭紅波 及現場質檢人員 馬志龍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確認合格后以過磅(或驗方)方式進行計量,計量結果經乙方送貨人員復核無誤后,現場材料負責人開具收料單據,送貨人員簽認,乙方送貨人員簽認應有乙方書面身份確認證明并交甲方,作為結算依據。
6.2甲方抽樣送檢復測以甲方所在工程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并承擔該物資在檢測期間存放于甲方場內的保管及倉儲費、該部分物資的檢驗費用、該部分物資相關退場費用。
7.結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后,憑甲乙雙方確認的收料單及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按月(季)向甲方結算貨款。
7.2 甲方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后,作為支付的依據。如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時,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三個月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但并不解除乙方對物資該負的質量責任)時不計息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日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無責。
7.4合同階段性貨款結算支付比例同時遵循建設單位對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物資結算比例的原則,即物資結算支付的貨款不超過建設單位對甲方所支付的對應的工程進度款。
8.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8.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 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2 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9.雙方責任
9.1 甲方
9.1.1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1.3 受業主或建設單位影響調整工程項目計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調整相應的供貨計劃及付款時間,乙方應按調整后的計劃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種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處和利益輸送;乙方不得以何種形式向甲方輸送利益和好處,一經發現,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2.3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資需求計劃后必須按照要求開始供貨;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沒有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分包、轉包。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交貨日期順延,如7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貨計劃發貨,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甲方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及其他實際損失。
10.1.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1.4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10.1.5 其它約定: 無 。
10.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 乙方保證有能力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 10%(5%-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造成的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給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將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10.2.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貨物后,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追究乙方質量責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8 其它: 無 。
11.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 2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不可抗力,則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2.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稅費
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14.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無鐵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
15.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5.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審查部門蓋章后生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蓋章) (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公章)
審查部門負責人:
訂貨明細表 (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6
項目名稱:________系統硬件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甲方:(買方)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_年 月 日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采購項目的招標結果,甲方同意乙方為本項目________系統硬件采購合同的供應商,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內容
1.貨物名稱:詳見附件:需求清單
2.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附件:詳細配置清單。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 元(¥ 元)人民幣。
三、技術資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標采購的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2 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四、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五、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2條第3款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貨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除了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保證金
6.1 乙方原交納的中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貳萬元直接轉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6.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6.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驗收無質量問題,交貨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七、交貨期、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7.1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15天內。
7.2 交貨方式:送貨到甲方所在地,運輸工具及運費由乙方負責
7.3 交貨地點: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貨款支付和質保金
銀行轉帳。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合格,并將貨款全額增值稅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總額95%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貨款余額5%即 元整(即: 元)作為質量信譽保證金,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內乙方能按時履行其服務,甲方到時將質量信譽保證金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
九、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9.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9.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十二個月(具體按廠家提供的保修標準來執行)。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9.3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現暢 9.4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9.5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按hp公司的標準,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十、調試和驗收
10.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10.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1.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11.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11.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11.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11.5 貨物在規定的交附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12.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2.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招標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愿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四、訴訟
14.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5.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報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執行。
1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7
甲方(供方):
聯系人及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聯系人及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價格金額等參數:
二、結算辦法:
三、交貨日期: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在確認訂單后7個工作日內發貨。若遇到貨源緊張、無貨狀態,發貨時間相應延后。
四、運輸方及費用負擔:□陸運 □水運 □空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甲方交付貨物給第一承運人后甲方不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但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承運人索賠。
五、乙方指定業務負責人:姓名: 職務: 證件號碼:
六、配件:甲方標配。
七、質量參數要求:符合行業標準。
八、驗收標準及期限:貨物送達乙方指定地點后,乙方在承運人要求的日期內提貨,提貨時須當場驗檢查包裝無破損、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與出貨清單核對無誤。貨物驗收合格后,乙方代表應當在收貨單上簽收,并加蓋乙方公章回傳給甲方。收貨后2日內未將收貨單回傳甲方,視為乙方已驗收貨物并確認驗收合格、產品數量及質量符合本協議及訂貨單的要求。
九、售后服務:甲方所售產品的售后服務按照甲方的相關質量保證、售后政策執行。
十、包裝方式:產品采用行業通用的包裝方式。如乙方在訂單中對產品包裝有書面要求,甲方可以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包裝,但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等相關費用,甲方亦可一并采取扣減乙方所交付的相應市場保證金的措施。違約責任的承擔不影響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員會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傳真件/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8
第一條合同雙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收購標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購乙方絨毛,數量:39000公斤;價格:210元/公斤;交(提)貨時間:于20__年2月22日下午前交貨;地點:甲方前往乙方所在處收購絨毛。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人名幣八佰一拾玖萬元整,¥:8190000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絨毛含絨量達到90%以上,貨物要保持干燥,并且絨毛內不得摻雜雜物。
第四條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聚格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收購辦法
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采用電話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交貨。交貨時,乙方的產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并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貨款結算方式
由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為違約。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期支付收購款,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額的3‰賠償甲方損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3‰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六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___區簽訂,壹式陸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并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并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現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行。
4.2 結算方式: 貨到驗收后,甲方在15天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公司全稱:
開戶行地址:
帳號:
第五條 采購內容及價格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6.2 協議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簽訂日起立即生效。
6.3 乙方包年檢一次,即第一次出廠年檢時間到期后,免費年檢一次,不收取任何費用 (非人為)。之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繼續為其年檢,乙方按實際情況收取年檢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議。
7.2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8.1本協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12個月。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12個月。
8.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后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表低于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協議。 9.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且無代為保管責任,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賣方/供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即rmb¥_______________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出賣人(乙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定購如下產品種類、型號、數量、單價、總計金額。
第一條綜合布線技術標準:
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制造廠標準。相應中國信息產業部的光纜產品標準。
損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壓力(n/100mm)3000
彎曲半徑,20倍光纜直徑。
工作溫度-30~+60。c
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制造廠標準。技術參數符合國家標準。
驗收標準:_________
第二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詳見產品清單,期限從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日期:貨到_________日內)產品質量保障_________年。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按標準包裝,不回收。
第四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甲方開始使用視為驗收合格并交付給甲方。
第七條交(提)貨地點、方式:
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國內城市地址,出賣人(乙方)發貨,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費用由出賣人(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貨到兩日內甲方自行組織,甲方在貨到二天內應傳真產品驗收報告及數量給乙方。如未傳真,示為默認產品質量及數量合格。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光纜產品質量符合或優于技術規范,并做到優質服務。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術規范接受產品并按照付款條件支付貨款。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甲方即付總計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左右金額:計_________元。
其余貨款:在貨到后_________個月內付清。
相關的合同范本·辦公家具采購合同·水果(蘋果)采購合同·糧食競價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書·茶葉采購合同·食品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書·建材采購合同·木材采購(訂貨)合同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上述條款,若未按上述條款執行將被視為違約。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終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終止方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賠償給被終止方。
3.如產品不能滿足買受人預先要求的產品質量要求,出賣人應按買受人要求維修或換貨,在使用過程當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買受人要求采取補救措施直至合格。責任金額一般不超過總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4.如買受方末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款,則按合同應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如出賣人末在合同期內按時交貨,則也按合同應交付貨物金額款的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原廠正規產品,并保證按原廠產品保修條款進行質保。
第十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自簽字并蓋章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與原件同時有效。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買受人(甲方)(蓋章):_________出賣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訂貨單位:_________供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2
┌──┬──┬──┬──┬─┬─┬─┬─┬─┬───────────┐│序 │ │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_________。5.運輸方式、運雜費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7.包裝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9.結算方式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11.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12.解決爭議的辦法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13.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湛江市第十中學教學樓
二、發、承包內容
1、外墻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瓷片的采購及運輸(不含卸貨)。
2、產品規格與質量、數量(符合國家同一型號質量標準)。
1)外墻磚:山美511#,規格4.5×4.5,995㎡山美510#,規格4.5×4.5,375㎡
2)地板磚:納陶佳,60×60,2400㎡
3)樓梯磚:規格30×28×17,346級30×30×17,433級
4)瓷片:純白,規格20×30,1200㎡
3、不含稅單價及造價
1)外墻磚:山美511#,單價16元/㎡,995㎡×16元/㎡=15920元山美510#,單價16元/㎡,375㎡×16元/㎡=6000元
2)地板磚:納陶佳,單價23.63元/㎡,造價2400×23.63=56712元
3)樓梯磚:30×28×17,單價3.6元/級,346×3.6=1245.60元30×30×17,單價3.6元/級,433×3.6=1558.80元
4)瓷片:20×30,單價11.36元/㎡,1200×11.36=13632元
5)總造價:1)+2)+3)+4)=9.40元大寫:玖萬伍仟零陸拾捌元肆角
三、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應按工程進度要求,但甲方須及時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數量。
2、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后,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驗收并安排人員卸貨。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總數拉完,并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后30天內把所有款項結清。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送達材料。
四、若因預訂材料面積不足需補供材料,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乙方如不按時供應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無條件退貨,費用乙方自負。
六、材料附帶出廠證明,合格證等質量驗收相關資料,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4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略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采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余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后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并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后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后,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后,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后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并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并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采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并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復,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6
需方(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方(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甲方向乙方定購商品的交易,購銷內容如下:
序號商品名稱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
總金額(大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含17%增值稅)
一、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 元),含17%增值稅。
二、 甲方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乙方賬戶信息:
甲方開票信息:
全 稱:
地 址:
開戶行:
帳 號:
稅 號:
乙方賬戶信息:
納稅人名稱:
地址: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選擇下面第 種付款方式付款,以 轉賬或電匯 方式支付貨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貨物驗收后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帳后一個月內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簽訂 工作日內,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做預付款,待生產完畢,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后賣方發貨。
3、 其它:
四、 交貨形式、時間和地點:
1、 甲方收貨信息:
2、 乙方交貨時間:
3、 運輸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辦 (托運/快遞)。
4、 運費支付:
五、 產品安裝調試:由乙方安排技術人員調試直至達到客戶要求。
六、 產品包裝、品質、升級服務
1、 包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使用原廠標準包裝,包裝須經得起長途運輸。
2、 品質: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為原廠生產正品。提供一年免費質保。
3、 升級服務: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提供一年的免費升級服務。
七、 產品驗收:
1、 接收與異議:甲方對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異議屬于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2、 驗收:自產品交付客戶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依照原廠商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后及時進行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后7工作日內,如乙方未收到有關產品異議的,視為產品通過驗收。
八、 違約責任:
1、 延誤發貨: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延誤發送乙方為甲方定購的貨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須按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順延支付貨款交付日期。
九、 爭議和解決:如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乙方同意承擔,乙方為追索貨款、違約金等款項所支付的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等為實現債權所付出的費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貨物交易的限制、賣方上游供應商的原因、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在任何一方違約后的,違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張免責。
十一、 合同的變更、修改和終止: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 附加條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皆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