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標工作計劃(精選3篇)
施工招標工作計劃 篇1
1.落實招標項目應當具備的條件由負責,完成時間xx年xx月xx日
(1)履行項目審批手續、辦理項目報建
報建時應交驗的資料主要有:立項批準文件(概算批準文件、年度投資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2)資金落實(資金證明文件)
招標人應當備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這是項目招標的必要條件,并應當在后面編制的招標文件中載明。
(3)施工圖
2.招標資質報審,組建招標工作機構
在落實項目招標條件后,招標人應向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監管部門備案,進行招標資質報審。
具備自行招標能力的招標人應當組建專門的工作機構,負責招標事宜。
不具備招標資質的招標人也應當派代表參加招標組織,并配合負責代理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共同完成招標事宜
小組成員名單:
3.選擇合同類型和計價方式,確定發包范圍并劃分標段選擇合同類型為合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結合所發給的工程圖紙進行下列因素分析)
影響因素包括:
①項目規模、復雜程度和工期長短。
②項目的競爭情況。
③項目的單項工程的明確程度。
④項目準備時間的長短。
⑤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
確定發包范圍并劃分標段:
4.確定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或邀請招標并說明理由
5.辦理招標備案、申請招標由負責,完成時間xx年xx月xx日按照有關規定,招標人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前5日,須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關提交備案資料。進行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備案的同時,可開始辦理招標申請事宜。
填寫“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表”,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報當地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關審批。
6.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由負責,完成時間xx年xx月xx日
(1)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
①資格預審通告的格式、內容;
②資格預審須知;
③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及格式;
④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的內容及格式。
(2)招標公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的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施工招標工作計劃 篇2
1、落實招標項目應當具備的條件由負責,完成時間X年X月X日
(1)履行項目審批手續、辦理項目報建
報建時應交驗的資料主要有:立項批準文件(概算批準文件、年度投資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2)資金落實(資金證明文件)
招標人應當備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這是項目招標的必要條件,并應當在后面編制的招標文件中載明。
(3)施工圖
2、招標資質報審,組建招標工作機構
在落實項目招標條件后,招標人應向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監管部門備案,進行招標資質報審。
具備自行招標能力的招標人應當組建專門的工作機構,負責招標事宜。
不具備招標資質的招標人也應當派代表參加招標組織,并配合負責代理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共同完成招標事宜
小組成員名單:
3、選擇合同類型和計價方式,確定發包范圍并劃分標段X選擇合同類型為合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結合所發給的工程圖紙進行下列因素分析)
影響因素包括:①項目規模、復雜程度和工期長短。②項目的競爭情況。③項目的單項工程的明確程度。④項目準備時間的長短⑤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X確定發包范圍并劃分標段:
4、確定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或邀請招標并說明理由
5、辦理招標備案、申請招標由負責,完成時間X年X月X日按照有關規定,招標人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前5日,須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關提交備案資料。備案資料包括:
進行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備案的同時,可開始辦理招標申請事宜。
填寫“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表”,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報當地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關審批。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表
6、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由負責,完成時間X年X月X日X
(1)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①資格預審通告的格式、內容;②資格預審須知;③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及格式;④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的`內容及格式。
(2)招標公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的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施工招標工作計劃 篇3
招標代理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為,保障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和材料采購提供招標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
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建設、鐵道、交通、信息產業、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實施監督。
第二章執業準入
第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并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行政監督部門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合伙、合作經營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條兩個以上不同資格等級的招標代理機構聯合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同一招標代理業務的,按照資格等級較低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各方招標代理機構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并就招標代理活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地區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應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一)招標人是對該項目具有行政監督職能的主管部門的;
(二)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標項目中擔任主要負責人的;
(三)招標人最近3年內在實施項目招標活動中有過違法行為的。
第九條招標代理專職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招標代理機構。未受聘于招標代理機構的,不得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第十條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應當具有3名以上注冊于本代理機構的專職技術人員。招標代理機構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從事的招標代理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下列行為予以禁止:
(一)轉讓、轉包招標代理業務;
(二)轉讓、出借、倒賣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三)假借他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承接招標代理業務;
(四)無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或者超越招標代理資格證書規定的范圍承接招標代理業務;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執業規范
第十二條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招標人具備下列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二)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三)具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招標專職技術人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三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等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有權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出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原件。
第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承擔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擬招標公告;
(二)代擬投標邀請書;
(三)代擬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五)編制和發出招標文件;
(六)編制工程量清單;
(七)編制標底;
(八)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九)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十一)編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十二)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十三)代擬合同;
(十四)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