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我們學校位于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并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由于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著為了我們的孩子著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著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于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并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范。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并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后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托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班級:
簽定日期:年月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就寢、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星期天,節假日遠道的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星期天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臺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平樂、東趙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飯、住宿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教育學生按時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學、來學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險的地方去,不到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臺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時間發生的任何事故與學校無關。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密切與學校配合, 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10、本責任書由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漢圓實驗中學
__年9月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年級 _______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9、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0、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子教發(____)__號和子教發(______)號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包括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灣村的學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年級:
家長簽字(手印): 聯系電話:
____小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學校應結合校內的實際情況,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使學生明確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制訂的法律法規。
2、 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放學和上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灘、荒山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車的學生,應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家長要與車主簽定安全責任狀。學生放學后到坐車期間的安全由車主負責,這一時段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在校外住宿學生家長要與房主簽訂安全責任狀,確保學生住宿安全。
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級中學
年 月 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自查、風險自提、責任自負”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特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村小
二、主要任務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學生實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
排除隱患,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標
1、全校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將安全工作擺到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學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規定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班級安全工作堅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匯報”。
2、健全班級安全工作管理機制,設立班級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報告制度,上、下午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在放學時說一句有關安全教育的話。對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中各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并認真給予落實。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讓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訓練,提高學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內外等等活動)
4、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山火,森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別重視對校舍的檢控,定期進行勘險檢查,發現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
6、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職工要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領導或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或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合格率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全體教師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嚴格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餐飲業儀器衛生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演出等活動。
13、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漏報。
五、管理責任
村小校長為所轄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結合各校實際與各班主任、科任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六、獎懲辦法
學校對認真履行職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并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貪污嚴肅查處。
小溪片:
村小(章):
分管校長(章):
責任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根據20xx年中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于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中考,為了確保在中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于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后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后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準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衛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后,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扎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并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衛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復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系。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并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并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小學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衛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墻,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布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中學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消防安全責任書)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沖、劉湖、鄭王家、范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