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精選13篇)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奎c是,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奎c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奎c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系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 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區校車辦的相關規定,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狀:
1、摸清每一個學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個學生詳實的出行檔案。對在摸排中工作不細,遺漏接送車輛的班主任,要按照“誰遺漏,誰負責”的原則追究其責任。
2、充分從教育抓起,從學生抓起。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教育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教育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3、教育學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車,學生更不能5人以上進行拼私人車。
4、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酒后駕駛車,不能座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互相監督,對發現有學生乘坐超員、超速、超載、農用車、低速載貨車、報廢車等不合格車輛的,要及時勸阻并報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報告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發現有學生未到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外出等集體活動乘車時,要嚴格管理好各班學生,同時要落實教師跟車,學生上下車清點核對。
9、對學生進行危難時的逃生自救的知識本領的培訓演練,提高學生自救能力,以減少事故發生時的傷亡程度。
10、針對季節特點,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霧、降雪、路面結冰等應該怎么做。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3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后、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后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后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校車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后,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斗毆,經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家長自負。
九、規定范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學生家長同意,并按規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4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制訂接送路線,路線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后安排孩子來回幼兒園或在別的地點接送。(在園車順道的情況下)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5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為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1、保持校車設備車況處于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后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奎c是 ,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奎c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奎c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系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7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后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簽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8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李巖海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__年3月1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9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10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時刻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5、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認真保管車輛的牌照、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6、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并與學校取得聯系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并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用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13、違規與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校車駕駛員自負,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證駕駛。
(2)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未經許可私自出車。
14、嚴格執行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后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系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收車后: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后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章):
校長(簽字):
校車駕駛員(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11
甲方: (中小學;蛴變簣@)
乙方: (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小學;②初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
4.聯系電話: 。
5.地址: 。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 。
3.聯系電話: 。
4.地址: 。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
2.車型: 。
3.發動機號: 。
4.核載人數: 人。
5.校車標牌編號: 。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 。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 年 月 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 年 月 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 責任限額 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 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12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嚴格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確保校車交通安全,甲乙雙方依據《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訂本責任書。甲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乙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1、甲方同意乙方(車號:_____,_____座客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運輸服務,有效時間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有的合法的行駛和運營手續。車輛應在醒目處張貼校車標識,配齊安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滅火器、安全鍾、安全門等)。乙方提供的駕駛員不得有下列情況之一:駕駛證準駕車型與校車不符或無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三年內任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經歷的;其它不宜從事校車駕駛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車登記申請時,應主動提供車輛的真實、完整、有效的行駛和運營證件、保險單據的復印件,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和最近3個月內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原件。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應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及時建立健全校車登記檔案。
4、甲方根據乙接送學生的數量和服務期限,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校車補貼資金。乙方應本責任狀有效期內按時向甲方提供學生接送服務,并確保學生途中安全,學生在乘車時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5、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務的,由乙方安排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要求的車輛和駕駛員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并將情況通知學校。嚴禁發給學生路費讓其自行到;蚧丶遥坏盟Φ魧W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做好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駕駛員工作。學生離校時安排專人護送學生上車,并清點好乘車學生人數。乙方有權拒絕學生途中下車的要求,在學生到達目的地后,應核對乘車學生數,保證不漏一人。
7、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保證學生安全。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學校,并視情況拔打緊急求救電話。對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負責。
8、乙方車輛駕駛員要強化安全意識,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超員,遵守交通信號及標志。在接送學生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9、乙方應對所提供的車輛進行定期檢驗維護,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并提出整改意見。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規定的情況時,甲方將通報交管部門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追償已經支付的校車補貼資金。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東郭鎮新新幼兒園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