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護理管理的責任書(通用3篇)
醫院護理管理的責任書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護理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護理安全,樹立良好的護理行業形象,特簽定護理服務目標管理責任書。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執業,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護理工作職責。按照醫院和護理部的工作計劃,結合本科室情況制定護理工作計劃,并付諸實施,定期進行總結。
2.加強科室護理人員職業道德建設,以病人為中心,改善就醫環境,主動熱情服務,改進服務流程,增進護患溝通,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3.加強護理質量管理,建立健全科室護理質控小組,按照護理考核標準每月自查,對存在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持續改進護理質量。
4.要求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護理常規和護理規程,指導并參與危重及大手術病人的救護,不斷提高護理業務水平。
5.加強護理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護理核心制度,發現護理隱患或差錯,應及時進行分析反饋,制定整改措施,減少護理差錯的發生,杜絕護理事故,保障護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6.計劃、組織本科室的護理業務培訓和考核,加強“三基”訓練,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積極開展新業務新技術和護理科研工作,積極撰寫護理學術論文。
7.按照二級醫院的要求,完成全年護理管理綜合目標:
1)年計劃達標率≥80%
2)護理工作滿意率≥90%
3)護理人員考試考核參考率≥95%
4)護理技術操作合格率100%(合格分90分)
5)護理“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合格分80分)
6)掌握徒手心肺復蘇技術合格率100%
7)護師以上職稱人員繼續教育學分達標率≥90%
8)分級護理合格率≥90%9)護理文書合格率≥95%
10)護理病歷甲級率>90%1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12)常規器械消毒滅菌合格率100%
13)院內非難免性壓瘡發生率為“0”
14)年重大護理差錯事故發生率為“0”
上述各項內容應認真遵照執行,抓好落實,圓滿完成。年終考核不達標科室,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護理部主任:
護士長:
20_年月日
醫院護理管理的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規范臨床診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順利、扎實、有效進行根據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的有關精神以及《衛生部關于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單病種質量管理控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衛生部和省衛生廳關于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及單病種質量管理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為使我院臨床路徑順利開展及把臨床路徑及單病種質量各項工作做好保證醫療質量、降低醫療費用、提高社會及病人滿意度做到落實責任務求實效特與相關科室和部門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開展臨床路徑及單病種質量是醫院的重點工作和任務臨床科 室要把臨床路徑及單病種質量工作作為科室重要工作落實做到責任到科室責任到個人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每一個臨床路徑及單病種。
二、科室主任及臨床醫生必須保證符合入主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病 人進入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管理從始至終認真把臨床路徑或單病種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做好不得隨意中止或退出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管理、不得隨意改變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管理、按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管理要求做好各項工作保證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的順利完成 。
三、科室要成立臨床路徑及單病種管理小組科主任、質量管理醫 生及護士長要認真監督、管理每一個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病例的全過程保證臨床路徑或單病種質量 。
四、醫院建立臨床路徑電子管理系統爭取單病種也建立電子管理 系統科室主任、臨床醫生及護士必須學習掌握及時在科室開展認真按電子臨床路徑要求進行工作。
五、科主任、質量管理醫生及臨床醫生把開展臨床路徑或單病種 工作作為本職工作的重要部分醫院對認真、及時、保證質量地完成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病例的科室及個人醫院給予表彰對未能按醫院要求完成臨床路徑或單病種的醫生年終考核不稱職職稱晉升將延遲一年科室未按醫院要求完成臨床路徑或單病種工作的科主任年終考核不稱職職稱晉升延遲一年對于弄虛作假者醫院將予處罰。 本責任書雙方各執一份。醫院、科室本人各一份。
醫院護理管理的責任書 篇3
創建三級專科醫院責任書
為落實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確保我院順利通過三級醫院評審,根據創建工作的要求,特簽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院長為醫院創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科主任為科室創建第一責任人,各業務科室、職能科室負責人向院長負責,確保科室如期完成醫院下達的各項創建工作任務。
第二條、認真研究創建標準,各科室組織人員學習診療常規、核心制度,做好全員培訓,積極開展迎評工作。
第三條、各科室嚴格按照醫院制定的創建計劃開展工作,職能科室、醫技科室三月上旬完成校驗現場迎評資料并交創建辦,各科室在三月中旬完成所有創建臺帳資料。
第四條、在積極完成各項創建工作任務的同時,安排好日常工作。
第五條、本責任目標所規定的職責目標,列入目標績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六條、在創建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責任追究:
1、發生一級醫療事故負完全或主要責任的主要責任人,評審中患者滿意度調查低于85%的科室,造成醫院評審被一票否決的。
2、對創建工作不重視、思想認識不到位、不能認真貫徹執行醫院創建工作方案和部署,不按內容和時間要求報送評審資料或報送的資料和數據出現較大錯漏的。
3、領導和安排本科室創建工作不力,對評審工作任務敷衍塞責,沒有按醫院創建辦公室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4、拒不執行醫院決定或不接受醫院創建工作任務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推諉需要協助有關工作的。
5、對醫院組織督查后下發的整改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和進度進行整改的。
6、醫院創建評審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創建工作督查和指導不力,產生不良后果的。
7、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醫院評審中,各類考試考核(如提問、技能操作等)出現不合格的。
8、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醫院評審中發現因主觀原因、人為造成考評扣分,影響醫院考評達標的。
第七條、對本責任目標執行情況的考評,由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創建辦具體實施。
第八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訂時生效,院長和科室負責人各執一份。
院 長(簽名):
科室負責人(簽名):
X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