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林地責任協議書(精選3篇)
家庭林地責任協議書 篇1
林地家包字[ ]號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村民小組)改革方案的規定,經雙方依法、自愿、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 承包地必須用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 2、 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有權 制止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終止承包合同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 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4、 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 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嘗。
5、 乙方方應依法采伐林木,并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務。 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他破壞森林行為。
6、 乙方應逐塊落實林地防盜、防火、病蟲害等管護措施。 四、 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乙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 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承包合同如屬完善,其他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林地責任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 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 轉讓林地的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
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
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
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 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合計 元。支付時間為 。
五、 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2)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鎮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家庭林地責任協議書 篇3
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健康成長、學有所成,家長(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中,務必明確、落實下列責任。
1、家長(監護人)要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班級安全管理制度,主動向學校提供準確的聯系方式,確保家校聯系暢通。
2、家長要經常性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交通法規教育,保證學生在放學、上學途中不乘坐危險性、超載車輛,不騎摩托車上學。
3、家長(監護人)要教育、監管子女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和沒有安全保障的街邊食品,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零食,從小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4、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關心子女的身體狀況,對患有先天性疾病的特異體質學生要提前告知學校,與學校共同制定防護措施,以防意外,如突發疾病應及時告知班主任,并及時治療。
5、家長(監護人)不得給子女配帶手機、mp3、mp4等物品。
6、家長(監護人)關心子女的學習、生活情況,確保每周通話,或面對面交流1小時,注意子女的反常表現。
7、家長(監護人)務必控制子女的零花錢,每周不多于40元(包括路費)。
8、家長(監護人)要經常與班主任、科任聯系,了解子女情況。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