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保證留校學生安全度過假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具,不使用其它爐具在宿舍做飯、燒水和私自接拉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存折,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遵守門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門必須在值班室憑本人出入證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自覺關水、關燈,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關窗鎖門;在宿舍不得敞門睡覺。
八、不參與賭博、打架斗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蕪湖或不在學校居住主動向輔導員老師請假并說明去向,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返校后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凡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履行安全責任書要求的事項,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于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學院,一份本人持有。
學院(章):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確保假期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及炊具;不私拉亂接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不得下水游泳。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存折等,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嘩,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娛樂活動。
六、攜帶貴重物品出門必須憑本人出入證在門衛處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時自覺關閉水龍頭、電風扇和照明設施;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并關鎖好門窗。
八、留校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紀違法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須主動向輔導員請假并說明去向,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返校后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學校將收回其“出入證”,不予繼續留校住宿并視情節予以校紀處理。
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遵守上述規定,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院存檔,一份學生本人持有。
學生簽名:
家長確認情況: 家長聯系電話:
學院(蓋章): 審批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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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3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與學生簽訂。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留校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住宿手續后,方視為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正式留校。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學生留校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有義務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社區公寓管理規定》。學生必須憑公寓臨時出入證和學生證進入學生公寓,并按規定住宿。公寓臨時出入證限由學生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反規定并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出入證的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在學校住宿,不允許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從學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從重處理;
九、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由于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學號:
黨總支負責人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4
為確保學生在假期留校期間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加強安全紀律觀念,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每位假期留校學生應保證嚴格遵守《西南民族大學學生手冊》的一切規定,并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學生本人在經過父母同意后,以書面和學工網申請的方式向學院提出假期留校申請,完成一切手續,經學院同意后方可留校;
2、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歸,不留宿他人,集中住宿,不隨意在校外留宿;
3、不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應履行嚴格的請假手續,并留下詳細聯系方式;
4、從事勤工助學、打工必須要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勤工助學、打工期間的一切后果;
5、嚴禁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在校外租房居住;
6、嚴禁賭博、滋事生非和打架斗毆;
7、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游行、簽名活動,不得私自組織或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旅游、攀巖、游泳、救災等;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現金、實物) ,如因個人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9、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接電線、私裝插座、私自增設大功率電器設備、增大保險絲容量、超負荷用電等一切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10、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鍋、煤油爐、酒精爐、石油液化器鋼瓶、煤氣灶、熱得快、床頭夾燈、蠟燭等一切電加熱器具及明火;
11、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宿舍內焚燒垃圾、廢物;
12、嚴禁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充放氫氣球;
對違反上述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社會學與心理學學院(蓋章)
班主任(輔導員) 簽字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5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我們學校位于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并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于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于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著為了我們的孩子著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著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于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并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范。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并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后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托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遂川縣泉江小學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著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盡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托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托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托管中心簽訂相關托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托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游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后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托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遂川縣泉江小學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7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創建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須知》、《中小學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范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控制群體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游、秋游、遠足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x學校 (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準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周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征得學校同意,并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9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民生決策,這既是一項責任工程,也是一項風險工程,需要多方聯動,扎實推進。為了切實開展好我校學生營養餐改善工作,結合鄉黨委和中心學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xx〕54號)的有關要求,以在校學生為對象,以為學生提供營養餐為基本方式,改善學生營養狀況,提高學生健康水平。
二、組織領導
1、成學生營養餐改善工作實施領導組
組 長:張清泉
副組長:楊 瓊 張春芳
管理員:楊術全
成 員:楊昌子 姚純清 楊德松 周 濤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如下:
張清泉:領導李家河鄉中心小學學生營養餐改善工作實施。
楊 瓊:負責監督落實營養改善詈劃,處理日常事務。 楊術全:負責處理營養餐項目日常管理業務,數據業務處理,檔案建設及管理,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楊昌子、姚純清:負責對周二、周四學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質采買,及對食堂的管理。
周 濤:負責對周一、周二、周五課間加餐模式,牛奶、雞蛋的發放。
各班班主任:負責領取食品既對學生發放、簽字工作。
三、明確職責,落實工作
1、學校營養餐工作,校長張清泉為第一責任人,楊瓊、楊術全、楊昌子、周濤、姚純清、楊德松為直接責任人。
2、各班班主任為該班營養餐的第一責任人。
3、學校擬定出安全協議書,將與相關人員簽訂工作崗位責任協議。
四、加強食堂管理
學校要加強對食堂工作的領導與管理,把其列為學校常規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食堂經營服務工作。學校食堂實行校長負責制,并確定一名校級領導分管,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堂管理員。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行使食堂的監督、檢查等職能。
1、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購索證驗收、食品加工衛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衛生檢查及獎懲、除蟲滅害衛生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報告和緊急處置等制度,并上墻明示。
2、監督指導食堂統一建立食品采購登記臺賬,食品及原輔材料的采購實行索證(索票)登記制度;學校應做好購貨記錄。
3、嚴禁采購下列食品及食輔原料:①“三無”(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產品。②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經衛生檢疫部門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學校要加強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
1、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進行健康檢查和飲食衛生專業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患者,嚴禁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2、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須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勤洗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要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存放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和收發登記制度;食品在校儲存期間,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類存放,安全管理;要嚴防食品在儲存期間發生霉變、腐爛和生蟲不潔等現象;對過期食品和霉變食品要按規定及時處理,嚴禁不符合質量衛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學校食堂和學生餐桌。
七、應急措施
各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較嚴重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并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門衛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后方可準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霉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責任人:_
日期:_年_月_日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加強我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建安全的校園育人環境,學校實行校園安全責任制。
一、目標與任務:
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罷課、失泄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 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范機制。使校園“五防”(防火、防盜、防毒、防暴、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 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范管理責任制。
二、責任與要求。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 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 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 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 做好外來聘用人員(包括建筑工人、臨時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學校有關規定對本部門使用的臨時聘用人員嚴格管理,嚴格進行核查登記,辦理各種使用、暫住手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教育外來聘用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發生各種不軌行為。
7.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9. 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范責任人和防范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考核與獎懲。
1. 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2. 根據《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考核合格的部門,在年終考核的基礎上,評選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3. 對不合格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年度不能評為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視情節對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和當事人予以通報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它: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 責任部門負責人: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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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篇1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沖、劉湖、鄭王家、范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