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安全責任書(通用3篇)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權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沒有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校和學生的監護人應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一、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1、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不要在宿舍樓內吃零食、喝酒、抽煙、打架,特別是不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
4、告誡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長打電話請假。
5、子女在校期間因病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6、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7、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8、加強對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要關心孩子的健康成長,對孩子要多些關愛和鼓勵,少一些簡單和粗暴。
10、告戒子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特別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大聲喧嘩。按教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規,按時離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遠離火源,不帶任何有火災隱患的物品進入宿舍區。
5、保護宿舍區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要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手機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8、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損傷自己和影響他人
9、認真學習安全自救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自我解救的能力。
10、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泊、廢棄石窟、水塘等危險地段游玩、戲水、游泳,如被發現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所發生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確保每位支教隊員的安全,我們采取了相關安全保障措施。但是為了在活動中大家更好的做好我們的支教活動,都能在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下進行這樣的一個公益事業,為此特制度此暫行安全責任書。
1.為了保障大家的個人安全,支教隊員必須遵守支教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行為條例。
2.活動成員在活動期間攜帶的個人財產應該以必要為前提,如果攜帶與活動無關的個人財產,其損失由本人負責。
3.活動成員在活動期間應服從主辦方安排,乘坐合法客運交通工具。一切交通工具確保安全為前提,不可因求快或方便而乘坐危險較高的違規運輸車輛。如違反以上規定所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4.活動成員在活動期間應和小組成員一起行事,在有特殊情況需要單獨外出時,應通報其他組員或主辦方,同時確保與其他人員保持著聯系。自己擅自外出所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5.支教后,所有隊員將被統一送到活動出發地,其他隊員個人出行要求將自己處理。之后主辦方將不對隊員負責。
責任承諾人:
日期:
年月日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做好乙方從甲方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及后續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乙方從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協議。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負責所承包項目的全部安全責任(包含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甲方正常使用過程的所有安全事項),如果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發生因乙方原因(包含施工規范操作,材料安全系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