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8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學生家長: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部署安排,20__年國慶節假期定于10月1日——10月8日,10月9日開學。假期中,我們把孩子完全交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使學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確保萬無一失。現提醒家長尤其注意以下幾點:
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準在水邊戲水、捉魚、劃船等。
2、不準騎自行車上路,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準乘坐“三無”車輛。
3、不準玩火、不準私自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5、嚴禁小學生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經家長同意,學生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在假期中確保學生安全,讓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__年9月30日起至20__年10月8日止。
家長(簽名)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假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回家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離校登記等相關手續,方視為學生在假期間正式回家。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離開學校。學生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__X學院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并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八、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由于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暑假放假時間為:20__年__X月__X日
十一、收假時間為:__月__日—__日,__月__日晚__準時在教室上晚自習,開班會;
十二、補考時間為:__月__日—__日;
十三、正式上課時間為:__月__日;
十五、成績查詢時間:__月__日—__月__日
十六、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床板上下布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于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周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 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游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由于新校區仍處于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筑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七條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筑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八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九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準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__,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復制、傳播淫穢音像制品和黃色書刊。
第十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____大學建筑學院
20__年9月2日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附: 級 班簽名
學號
姓名
學號
姓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一、對學生要求
1、如實向學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及聯系電話;特殊體質學生,家長必須書面告知。
2、嚴禁將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險品帶入學校。嚴禁任何學生和社會上不規人員交往。
3、不準隨便逛街;嚴禁進入網吧、游戲廳、臺球室等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嚴禁到河灘等危險區域玩耍、嚴禁帶手機進入校園。
4、住宿生不準將現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應有伙房或交親友保存;住宿生應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異常天氣來往學校請家長接送,不準獨自行動;有事有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家長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長送交班主任處,如家長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長負責。
6、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騎車帶人,不騎快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
7、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抽煙、喝酒,嚴禁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以強欺弱。
8、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給予的食品、飲料等。
9、不玩手機,更不能使用家長手機,不能玩網絡游戲。
二、對家長要求
1、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護能力。
2、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班主任及學校聯系電話,經常到校與老師溝通,了解孩子思想動向,不向孩子提供無必要的優厚條件,限制孩子零花錢。
3、家長應教育學生不得外宿,不得讓孩子與社會青年交往。
4、嚴禁給學生提供手機,嚴禁家長把自己手機給孩子玩耍。
三、學校承諾
1、學校及班級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學生在校外發生一切意外事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學生出現曠課、出走事件,學校有責任通知家長,但對發生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之間因斗毆引發傷害事件,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協調家長處理,但不做結論性意見,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長或學生疏忽引發不安全事件,后果自負。
尊敬的.各位家長,安全重于泰山,為了切實保障孩子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下一代打造美麗的明天。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______
20_年 5月7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學校和學生及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期望,是家庭的幸福!學生的安全是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的職責,為了使學生能夠健康的成長,我們學校和各位學生家長共同攜起手來,“關注學生生命、關愛學生生命”,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為此,學校和各位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或過街道要小心,注意避讓車輛。
二、年齡在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上下學不準騎自行車,中學生上下學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家長要做好對學生的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車輛。
四、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發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匯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撥打交警大隊報警電話:和學校監督電話:。
五、學生上午到校時間為7:00-7:30,放學時間為11:45; 下午到校時間為14:10-14:30,放學時間為17:30;學生上下學由其監護人負責接送。
感謝各位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大力配合!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9、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0、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隨著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深入發展,全國各類高等學校都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打好形式,辦學規模日益擴大,校內人員日益增多,辦學形式也日趨多樣化,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這對于人、財、物非常集中的學校來說,無疑使安全保衛工作的任務變的日益繁重。而學校的治安保衛隊伍,肩負著維護校內治安秩序,打擊刑事犯罪,保護校內公私財產和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查處治安災害事故的重任。因此學校的保衛組織,必須要適應發展的新特點,建立高素質的保衛隊伍,保證學校內部的安全和穩定。
一、加強隊伍建設,增強凝聚力
為了開創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我們始終把隊伍建設放到頭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在提高隊伍素質,培強凝聚力上下功夫,認真組織全科同志學習貫徹院處、會議精神,組織學習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有關文件精神,通過學習提高全科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統一了思想,強化了隊員的服務意識。堅持每個隊員思想認識到位,措施落實到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經常性召開會議進行通報分析,采取相應的對策,群策群力,不斷提高整體技能,促進了工作前進和發展。
二、發揮職能作用、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越來越現代化,智能化,為了進一步加強保衛工作,我們體會到要從狠抓基礎工作入手,突出重點,強化管理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工作總結《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發案少,秩序少,政治穩定,師生滿意。否則,師生員工就缺少安全感。在工作中以身作則,從自身做起,處處起帶頭作用,做到干部率先垂范,堅持夜班、帶假日值班制度,各項工作抓落實,嚴把門衛關,堅持門衛巡邏24小時全天候值班,把門衛和巡邏管理正規化當作一面鏡子,來檢驗治安的力度和成效,使執勤質量不斷提高,執勤人員做到不管是酷暑嚴寒,還是刮風下雨,始終保持警容整齊。做到了嚴格管理和文明執勤相結合,嚴格管理與便民服務相結合,堅持糾正違章,先敬禮,并在門口擺放了打氣筒和簡單的修車工具,開展了便民服務活動。在巡邏中我們增設了17處巡查點,重點部位家屬區,辦公樓專人值班,夜間檢查各重點部位執勤人員情況并登記巡邏路線,交叉進行,抓獲盜竊現行3人,返還學生自行車12輛,產生了震懾力,師生員工增強了安全感。其次,學校保衛人員要熱愛保衛工作,自覺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勵”,具有“一不怕苦,而不怕死的精神”,而對不法分子要挺身而出,不推諉,不回避。要堅持原則,大公無私,秉公辦事,不怕得罪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懲治不法分子,自覺主動地干好治安保衛工作,全方位地為師生員工做好安全服務。
總之,保衛組織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保衛干部一定要講政治,而且應當有更高更嚴的標準,做講政治的模范,并真正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這樣,學校的保衛組織才有可能擁有一支忠誠可靠,訓練有素,精通業務,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嚴格管理的高層次,高標準的干伍,為教育事業的發展,學校的穩定做出貢獻。提高保衛干部的素質,是保衛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事關安全穩定的需要。在任何時期,任何情況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復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游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游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游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