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通用5篇)
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 篇1
為貫徹落實省、市治超工作會議的精神,牢固樹立“抓治超就是抓發展、抓治超就是惠民生、抓治超就是創環境”的理念,堅持“政府主抓、依法治理、源頭監管、嚴格執法、責任倒查、獎懲并舉、科技引領、輿論先行”的工作方法,以實施《**省治理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和貨運駕駛人非法超限超載辦法》為重點,確保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治超職責,不斷鞏固和擴大治超工作成果,建立長效的治理機制,為我縣“六條路徑”戰略的實施創建安全、暢通、快捷的公路通行環境,特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主要目標任務:
一、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負責國省干線公路轄區內非法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55噸以上非法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
二、治超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信息暢通、信息報送及時,具體要求達到五有標準(有場所、有隊伍、有車輛、有制度、有經費)。
三、宣傳學習、貫徹落實《**省治理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和貨運駕駛人非法超限超載辦法》(晉政辦發【20xx】5號)。
四、清理非法改裝企業,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資格的非法改裝企業。
五、吊銷違法汽車改裝企業的證照,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會同有關部門,規范公路沿線煤場、石灰廠、礦山、棕鋼玉廠等管理。
七、規范執法。無公路“三亂”現象,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無中央、省、市主要媒體曝光事件。
八、堅決取締非法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和非法儲(售)煤場等貨源站場。
九、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含有“車輛改裝”項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業,依法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
十、對非法兼營車輛改裝活動的汽配廠、維修點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十一、對于非法改裝車輛現象嚴重的單位或企業,會同經信局、質監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專項整治,堅決取締汽車非法改裝企業。
十二、取締無證儲煤場,非法采沙、采石料場等非法貨運源頭。
十三、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縣政府將對上述內容以百分制形式進行考核打分,獎優罰劣,并進行責任追究。
二〇**年四月
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 篇2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強對貨源裝運地、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范貨運市場秩序,明確目標責任,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本目標責任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事的原則制訂。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工作是在西溫莊鄉人民的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下進行。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到人,主要領導是第一負責人。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必須按照《山西省人民的政府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意見》的相關規定,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要在各自辦公區懸掛版面,設立警告、警示牌。各村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轄區內運輸車輛的管理。各村協管員工進駐各裝載貨物源頭,對轄區出場車輛的裝載情況進行嚴格監管,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上路。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人員素質,確保在治超工作中無違紀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 要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并將治超工作列入年終考核范圍。從領導重視、源頭管理、配合協調、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對治超政策不落實、玩忽職守、敷衍了事假公濟私甚至違法亂紀的單位,并按程序追究相關領導的管理責任,嚴肅治超紀律。
二〇**年三月
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xx】30號),政府223號令和224號令以及《山西省人民的政府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晉政發【20xx】42號)精神,完成縣政府及市局下達我局的的治超目標任務,加強源頭治理,特簽訂目標責任書。
主要目標任務:
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源頭治理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源頭治超工作機制,鞏固擴大治理成果。
二、按市局網格化監管責任明確、市場巡查到位、巡查記錄規范完整、制度完善、信息暢通、信息報送及時。
三、堅決清理非法改裝企業,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資格的非法改裝企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規范公路沿線煤場、石灰場、礦山、棕鋼玉廠等管理。
五、嚴格執法,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無中央、省、市、縣主要媒體曝光事件。
六、源頭治超
1、認真抓好源頭治超,對合法貨源單位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管。
2、堅決取締非法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和非法儲(售)煤場等貨站場。對所有經審批許可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以及(儲)售煤場、煤礦鐵礦等貨源站場嚴格監督、規范管理。
七、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含有“車輛改裝”項目,但未列入管理的企業,依法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
八、對非法兼營車輛改裝活動的汽車修配廠、維修點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九、對于非法改裝車輛現象嚴重的單位或企業,會同經信局、質監等有部門組織專項整治,堅決取締汽車非法改裝企業。
十、取締無證儲煤場等貨物集散場所。
十一、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縣局將對上述內容以百分制形式進行考核處分,獎優罰劣,并進行責任追究。
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郭村工商所
領導(簽名):
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 篇4
甲方責任:
1、根據賓館制定的安全防范規章制度,建立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安全責任人,并嚴格檢查督促部門各崗位執行安全防范的措施。在平時巡視中,發現問題及隱患,并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2、抓好重點部位、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打電話和落實和檢查,并負責督促各點配合賓館做好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換工作。
3、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配合賓館全面開展綜合治理,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和當事人,除按照賠償規定落實賠償責任外,還將視情況進行處罰,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人員按照賓館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4、經常性開展安全教育,遇會必講。強化全賓館安全意識,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并將安全工作與其它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獎懲。
乙方責任:
1、要對本崗人員經常進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本崗人員遵守賓館安全制度,嚴格執行賓館有關安全消防規定。
2.經常深入工作現場,檢查各崗位安全設施情況,建立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安全責任人。
3.廚房、餐廳、倉庫、酒吧等,主要當班人即為安全責任人,凡該廚房、餐廳、倉庫、酒吧發生物資被盜、被竊、被撬、失火、食物中毒等事件,追究主要當班人責任,同時,各相關領導都應各究其責,按責任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把好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衛生關,嚴格按《食品衛生法》的要求生熟分開,半成品和加工制作完畢不立即食用的要加罩加蓋。不得加工腐爛、變質原料,餐具、廚具的清洗、消毒,嚴格按要求進行,防止食物中毒。
5.注意個人衛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自覺接受店內外有關食物衛生人員的衛生檢查。
6.注意看護就餐客人攜帶物品及存放情況,客人衣物存放要有專人管理,對形跡可疑的要留意觀察,以防以外事件發生。
7.要對全部門人員經常進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本部門人員遵守社會公德和賓館安全制度,嚴格執行賓館有關安全消防規定,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案件和違法亂紀的調查處理。
8.廚房在煉油和炸、烤各種食品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油鍋、烤箱內的溫度不要過高,油鍋內的油不要太滿,操作時要仔細小心,發生火警、火災,當班者負主要責任。
9.廚房鍋灶必須保持清潔,排煙罩要定期檫洗,要經常檢查設備管道有無漏氣現象。灶具附近不得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注意發生問題。
10.在大型宴會或會議等人員眾多的情況下,要保證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的暢通,并根據到會人數情況開啟相應的通道門。
11.在宴會、會議和日常工作結束后,要檢查餐廳內有無煙頭等火災隱患,指定專人關閉電源、鎖好門窗。要經常檢查設備管道有無漏氣現象,確保無危險隱患。
12.熟悉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布局,學會使用滅火器材和一般初起火災的撲救知識。愛護本部門的消防設備和器材,并將落實到人頭進行管理,不得人為動用和損壞,如有損壞,除損壞人賠償外,責任人也應負相關責任,發現危及安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難以整改的要及時報告領導。
13.加強對辦公室、辦公桌、保險箱、文件櫥和更衣柜的管理,經常檢查辦公室、辦公桌、保險箱、文件櫥和更衣柜鎖的狀況。正常損壞及時維修;非正常損壞及時上報、查找原因,辦公室、文件櫥、保險箱、更衣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如若違反,一旦發生被竊被盜案件,除后果自負外,還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此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違反,按照賓館責任賠償的有關規定執行。在甲、乙雙方責任人沒有變動的情況下長期有效。如有一方變動該責任書重簽。
甲方責任人: 乙方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治超工作責任書 篇5
臨近夏季,氣溫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劃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后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并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后,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