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5篇)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望家長在假期中加強對學生監督與管理,切實承擔起家長的監護責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課。
2、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走親訪友須由家長帶領,嚴禁不滿12周歲的學生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孩子駕駛摩托車、農用車等機動車輛。
3、嚴禁孩子在無父母陪伴的情況下到水庫、河灣、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4、注意不要讓孩子在家中或戶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種具有危險性的刀、槍等玩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注意使用電器的安全,無人在家時,一定斷開電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教育孩子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游戲廳、錄像室、臺球室。嚴格禁止孩子打游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要引導孩子積極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
9、注意防暑防雷電。教育學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曬;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桿、高樹、電桿、煙囪,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10、暑假期間,加強對孩子的學習教育,積極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暑假作業。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作為學校,在校期間對學生已經加強了安全方面的教育與管理,盡到了學校的責任。暑假期間,安全責任在家庭、在家長,希望各位家長認真落實好以上安全責任,如果因學生在家發生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學 生(簽字):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系,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于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衛老師登記后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游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墻、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桿、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發、不染發、不留長發、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沖突后,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3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屆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州、縣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生態白水建設,促進我鎮林業發展。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云南省森林條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見》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全面加強對我鎮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好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鎮人民政府決定與各村委會簽訂《白水鎮20xx年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狀》。
一、工作目標
(一)清理整頓違法占用林地(60分)
1、建立機構,宣傳發動。各村委會要通過召開動員會,廣泛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進一步摸清違法占用林地的基本情況。(5分)
2、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各村委會要制定相應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切實開展好整治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15分)
3、突出工作重點。各村委會要結合實際,突出抓好整治重點:一是要突出查處在河流、道路兩側面山,城鎮
面山毀林開墾、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確保林地用途不改變;二是要突出查處毀林開墾種植三七、烤煙、玉米等非林農作物的違法行為,確保林地不流失;三是要突出查處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非法采石、采砂、采礦,非法建選廠等違法行為,確保森林植被不受損害。(10分)
4、查缺補漏,整改提高。各村委會要本著“查缺補漏”原則,對開展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在清理打擊的基礎上,切實做好退耕工作,對涉案林地限期恢復造林,切實遏制林地非法流失,依法保護好森林資源。(10分)
5、依法使用林地。各村委會要統籌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保護林地之間的關系,加強林地使用管理,依法使用林地。(10分)
6、鞏固清理成果。各村委會要做到違法占用林地清理后管理有措施,嚴格監管,管控到位,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清理成果長期穩定,不反彈。(5分)
7、嚴禁非法流轉林地。流轉林地必須符合相關林業法律法規,流轉時要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未經鎮人民政府同意,各村組不得擅自批準林地流轉。(5分)
(二)營造林(10分)
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務,造林任務完成率達100%;商品林成活率達90%以上,保存率達85%以上,生態林成活率達85%,保存率達80%,合格率達100%。
(三)森林采伐限額(5分)
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制度,堅持憑證采伐制
度,嚴格采伐程序審核、審批,發放采伐許可證;加強對盜伐、濫伐、無證運輸林木的監管切實有效保護好現有林業資源
(四)森林分類經營(5分)
認真做好轄區內森林分類經營區劃,科學配置好森林資源。加大公益林的管護力度,保障生態安全。加強轄區內國家重點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監測管理工作。
(五) 森林防火(10分)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全鎮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森林火災當日撲滅率達98%,實現無重特大森林火災。
(六)沼氣能源建設(10分)
全面完成農村沼氣池200口建設任務,建池率、使用率達98%以上。
二、責任主體和責任人
本責任書的責任人是村委會總支書記,負責本村目標責任的落實
三、考核獎懲辦法
(一)本責任書以村委會為單位進行考核,以百分制進行打分,實行量化考核,滿分100分。考核名次將按從高分依次類推5名進行獎勵。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當年評獎資格,并由村委會向鎮人民政府寫出專題報告,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1、對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頓不到位,整改不力、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2、轄區內發生林區行政案件隱瞞不報,逃避責任的。
3、違法占用林地清理后,措施不到位,監管不力,再次出現反彈或有新的毀林開荒現象發生的。
本責任書各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由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執一份。
白水鎮人民政府(印章)村委會(印章)
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二Ο一二年八月八日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5
安全防范責任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我廠反恐及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杜絕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廠安全優質供水任務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一、本責任書效力
1、本責任書自甲方、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能效力。
二、約定事項
1、乙方在甲方轄區內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作業過程中出現任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工作負總責,乙方負責本單位所在區域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實和隱患整改。接受甲方監督,不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如發生任何案件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3、乙方應盡可能固定本單位工作人員,并將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報送至甲方相關部門備案,辦理工作人員出入證件。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工作人員進廠作業時,必須按要求佩戴上崗證。
5、乙方要定期對本單位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確保本單位人員無違法違紀現象和各類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作業期間,區域內(西圍墻至西流湖東岸,南北圍墻以內)必須有專人24小時進行巡邏防護,保障水廠的生產安全。
7、乙方需保證作業區域內外環境衛生,并遵守甲方的有關創建、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8、乙方應配合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創建等檢查人員的檢查,并按照甲方檢查小組提出的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按規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罰。
9、嚴禁乙方工作人員在生產區域內隨意走動。
10、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11、乙方在作業期間的人員、車輛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不得沖撞甲方的管理人員。進廠車輛必須持有我單位的車輛通行證,否則拒絕進廠。
三、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對外停止供水、設備損壞、廠區停電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X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