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通用5篇)
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 篇1
為切實抓好鄉村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縣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結合我鄉(鎮)實際,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村委會主任為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內容
(一)貫徹執行食品藥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建立健全村級食品藥品安全組織協調機構。
(三)及時報告轄區內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事件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協助縣、鄉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配合查處轄區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有效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五)全面推行農村群體性聚餐登記報告工作。充分發揮村級食品藥品安全組織協調機構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及農村廚師的作用,減少和預防農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__年的目標是:每個鄉鎮80%的行政村開展50人以上群體性聚餐報告登記工作,開展報告登記的行政村年內完成5例以上報告登記。
(六)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報送和傳遞,及時反映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的投訴舉報情況并協助處理。
(七)配合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個行政村有一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牌,藥品安全知識進校園、進村屯普及率達100%。
三、考核與獎懲
(一)年終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對村委會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制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
(二)履職到位成效顯著的,由鄉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工作措施不力,影響整體工作開展的,予以通報批評。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鄉鎮人民政府、村委員會各執一份,若有人事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
本責任書所指食品為餐飲服務業食品。
鄉(鎮)人民政府 簽字人:
村委會 簽字人:
年 月 日
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 篇2
一、目標責任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完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做好學;窘ㄔO和校產的登記、添置和維修。(10分)
2.加強對食堂、伙房的管理,規范操作流程,講究衛生食品安全,服務優良,師生文明就餐。(10分)
3.協同少先隊,抓好校園文化建設,注重環境育人,精心營造本校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校園環境凈化、綠化、美化。無紙屑,無痰跡,無亂寫亂畫,無衛生死角。辦公室、教室、各功能室美觀、整潔;廁所經常打掃,無臭味,無污垢。(25分)
4.強化后勤管理,小型物品采購實行三人同購制,大型(宗)物品實行招投標制。勤儉節約,規范用車及必要的招待,切實為師生服務,在市局財務考核工作中爭創優秀獎。(20分)
5.保證學校安全零事故,無信訪、群眾上訪,爭創泰州市“平安校園”。(20分)
6.期中、期末各開展一次全面總結,期初工作計劃得到有效落實,目標達成度高,各類檔案資料健全。(10分)
7.按時高質量的完成校長室布置的各項工作。(5分)
二、獎勵措施
1.按目標責任權重打分,作為職務補助考核依據(如:得80分,則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時職務補助得80%),若得100分,則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時職務補助得120%。
2.若在教育局中心工作中獲得充分肯定,則加10分納入考核。
3.分管校長的績效考核依據所分管工作的質量等級綜合量化確定。
學校(蓋章) 分管校長(簽字):
校長(簽字): 科室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調動公司職能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服務于公司的品牌建設戰略和經營創收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年度目標的順利實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責任書。
一、考核期限: 至 止
二、乙方責任人: ,全權負責完成本責任書的各項任務指標。
三、考核指標
(一)管理目標(50分)
負責公司的業務拓展工作;負責政府部門的聯絡工作;
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信息的收集、跟蹤與相關材料的整理工作;
負責對接管項目在承接過程中的審核及可行性分析;
負責公司參與的招投標項目的前期洽談、資料收集;
負責投標書的編制、評審、投送;現場答辯會的組織與準備工作;
負責公司接管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制作;
根據國家和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負責對公司有關物業管理文案的范本進行修訂(如業主臨時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顧問咨詢服務合同等);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負責對公司擬開拓項目地區進行市場調查,并提供相關分析報告;
負責組織員工開展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市場的市場調研工作,定期向公司提交相關調查報告。
協助綜合管理部前期介入工作及項目入駐。
完成現有項目的物業服務合同的續簽工作,確保項目的延續性。
(二)經濟指標
市場開拓部 年的任務指標為 萬人民幣,包含所有新接項目、以往項目的費用增加金額以及三產收入。(50分)
四、考核實施細則
詳見附件。
五、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部門印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總經理: 責任人: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 篇4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指示精神,豐富我鎮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制定如下目標責任書。
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文化站各項工作。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切實抓好對黨的現行方針政策的宣傳動員工作
三、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文化事業發展年度目標任務。
四、制定好本鎮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抓好落實。
五、積極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每年開展大型活動不少于二次。
六、大力開展執法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清理整頓黃、賭、毒等不良社會現象。
七、加強文化站設施設備管理,確保設施設備有效使用,不收損失。
八、文化站工作人員必須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不斷提高本職業務水平。
九、注意防火防盜防水防潮防蟲等安全工作,并做好應急方案。
甲方:XX鎮人民政府
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XX鎮文化站
負責人:_____________
201X年XX月XX日
關于工作責任書2022鑒賞 篇5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 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監督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責任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